(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需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保障、来促进。
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靠正确的指导思想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我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五五”普法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
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 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制观念,对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
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是亿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法治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
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因此,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各种思想文化相互影响、思想观念日趋多样、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情况下,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的价值信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良知渗透到法律规范中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总之.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法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为重点,围绕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定和完善法规规章,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各项办事公开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依靠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丰富基层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与愿望增强的要求,从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把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同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历年主题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2007年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2009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2011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2013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7月24日,市政府法制办在XX市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卫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钢柱,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傅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计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云涛和副巡视员韩卫星出席会议,各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共4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析了当前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听取了各市法制办主任对市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班子和党组成员的意见、建议,总结交流上半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探讨和研究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打算。会议传达并学习了第十二届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协作会议精神。
会上,各市法制办主任积极踊跃发言,汇报了上半年各市政府法制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了许多工作亮点和特色,为促进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了科学借鉴。同时,与会人员还针对省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业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将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卫星作了总结发言,从三个方面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肯定前半年工作成绩,努力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体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党和国家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决心;要充分认识到服务我省转型综改的艰巨任务;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责任。三是要明确任务,坚持创新,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具体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创新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强化政府法制队伍建设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县委县政府作出平安开县建设的决定后,县委法建办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充分发挥法制建设在平安开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三举措”助推平安开县建设。
一、加大宣传力度,为平安开县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杂志、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通过创办平安开县建设宣传专刊、专栏等方式,集中反映本地本部门推进平安开县建设的动态信息,加大平安开县建设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平安开县建设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二是认真开展“普法示范”活动。
把开展 “三三三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与“百镇千村平安建设”示范工程相结合,建立领导包点,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制,从工作的实践中发现典型,打造一批普法工作的亮点和品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认真开展“网上论坛”活动。
通过网络的形式,认真开展“平安开县,你我发言”的论坛活动,让全社会为平安开县建言献策,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平安开县建设的积极性。二、优化法治环境,为平安开县建设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大力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监所、进中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建设工作的导向性作用,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同时,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二是突出重点,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按照服务城乡统筹的要求,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把法律服务的“重心向基层倾斜、触角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围绕民生和“三农”问题,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巩固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长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有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人民调解“应调尽调”。
三是广泛发动,抓好法律文化培育。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渠道,开展各种法律文化建设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促进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大力加强法律文艺创作,以小品、相声、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文艺活动,使法律宣传潜移默化、入脑入心。三、强化依法治理,为平安开县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普治并举,强力推进依法治理。开展“法治开县”、“法治镇乡(街道)”、“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针对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逐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化改革,努力构建法治政府。
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中大力推广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将政府行为导入法制轨道,避免决策错误和发生违法行政行为。认真落实上级规定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审判改革,推进执行改革,完善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制度,加强司法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加大生效判决、裁定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努力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
地方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重庆开展了打黑除恶、创建交巡警平台等亮点工作,为建设“平安重庆”、“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其目标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法治社会,在社会法治建设道路上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个人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
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
要加强地方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
通过这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和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趋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使他们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楷模;使他们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三、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重点 法治政府的内在价值目标有赖于政府组织内的公职人员来共同实现,在这一意义上,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是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定性因素。
法治理念与立法、执法和守法等法治行为 是内因与外部表现的关系,有什么样的法治理想、信念和观念,就会表现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及守法行为。法治理念是灵魂,引导、统摄、支配和决定着法治活动,决定着法治行为及法治效果。
因此,要推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显得尤为重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同志为***的**,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所提出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先进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因此,要提高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公职人员能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信仰者,能时时刻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既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1、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2、实行依法治国 坚持执政为民3、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4、宣传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5、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6、学习宣传宪法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7、推进依法治市 努力建设法治城市8、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9、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0、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1、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12、弘扬民主法制精神 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13、高举宪法旗帜 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14、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16、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17、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18、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