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杂志投稿审核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即所谓的审稿程序我国出版单位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三级审稿责任制度”(简称“三审制”),是由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审级组成。
三审制是出版单位必须严格坚持的基本制度,任何时候都不能减少审级,各个审级的责任也不能互相取代。这在我国出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历来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还有一道程序叫“外审”,它不属于三级审稿制度的组成部分,只是对审稿工作的一种补充。当编辑对稿件的学术价值无法准确地把握判断时,会提出送请外审,请该研究领域的专家来审读稿件,对稿件内容的学术性和专业水平进行把握。
所以通常一篇稿件,可能是“初审——>复审——>终审——>出结果”,也可能是“初审——>复审——>外审——>终审——>出结果”。一般来说,如果稿件经过了外审这一步,审稿时间是会变长的。
我所属的期刊送外审通常会长达一个月或更久,因为审稿时间由外审专家把握,编辑会给出一个审稿意见返回日期,但在期限内时是不宜经常催促的。2. 为什么“有的杂志10天就有回复,有的杂志就是3个月内回复”,哪些因素导致差距这么大?首先我想特别婉转地表达一点,期刊回复得过快不一定是好事。
多数的可能是因为稿件水平太容易判断,没有任何争议,因此才会快速地通过三审得出结果。而这其中,绝大多数是因为稿件的水平过低,达不到刊物的刊发水平。
有时候审稿的时间长,也是因为编辑们会反复讨论,也会请外审专家来提意见,所以斟酌来斟酌去,需要时间。通常各期刊都会有个明确的投稿答复时间,比如我刊是4个月,4个月内请勿一稿多投,4个月后若未被采用,可自行处理,另投他刊。
使用OA系统管理员账号登录进入OA系统
将鼠标移至办公首页右上角的用户名上,在弹出的下拉菜单中点击“管理”进入OA后台
进入后台后,点击“全局”-“审批流程”就可看到系统自带的两个流程审批
用户可直接点击默认的流程审批上编辑图标进入编辑
或者直接点击新建重新添加
审批名称系统默认的是一级审批、二级审批等等
为了更好区分,用户也可按照不同分类来设置审批流程
同时,支持1-5级的审批层次,用户可根据公司结构情况自定义
此处小编以3级审批为例
在进行审批人设置的时候,支持按部门、岗位和常用联系人进行添加
系统还可进行免审批人,此处小编添加管理员为免审批人。
设置为免审批的账号,在信息中心发布信息之后可直接发布。
审批描述自己可定义审批要求和规范、审批注意事项等等。
1、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属于制度、规定类的公司级管理文件,由拟稿部门拟订文件的讨论稿,文件讨论稿应包括:制定目的、实施对象、实施流程、监督执行及相关责任等内容,在文件计划发放前一周提交审查部,由审查部统一发放文号。
2、审查部根据文件内容,通知相关部门文员将讨论稿发至部门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在文件会审之前反馈回审查部。审查部工作人员在文件会审之前重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修改。
3、会审时间原则上定在周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审查部负责召集、组织相关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指定授权经办人参加)召开评审会进行会审,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形成决定稿,报公司领导批准。
4、文控中心凭公司领导签字的文件发放。
5、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决定类管理文件,由本部门拟订,审查部统一发放文号,报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直接批准。
6、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属于制度、规定类的内部管理文件均以部门级管理文件形式发放,由部门文员统一发放文号。
7、如遇紧急情况,需尽快讨论通过的,审查部应及时组织会审或汇签。
8、经过会审、批准后的文件,将成为公司制度的组成部分。管理文件实行权威管理,保证有效执行。公司的制度应向规范化、明确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9、如文件涉及比亚迪及里比公司等子公司的相关部门,审查部视文件内容组织各公司管理者代表和相关部门经理或授权经办人组成文件评审委员会,进行会审。
10、文件评审工作组讨论文件时,如遇到观点、意见无法统一的情况,由工作组汇总各方面意见,统计赞同和不赞同情况,上报公司领导作批示。
11、审查部及各部门文员发放文号时,应避免因文件暂时未通过而
造成文号间断或空缺,必须保证发放文件文号的连续性。
12、管理文件在执行过程当中,如果存在不妥或不恰当之处,任何部门和员工有权利也有义务实事求是地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查部,由审查部汇总,及时组织评审、修改。但在文件未修改之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原文件执行。
13、各部门文员在工作当中,如发现本部门所发管理文件未按上述管理文件审批程序审批生效,有责任及时予以规范,并重新发放。未按规定程序发放的管理文件,文控中心有权拒绝发放。
有的工业是备案,有的工业是核准。
核准类项目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到规划部门办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到国土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外商投资项目还需准备中、外双方的有关证(照)、外方资信证明、投资意向等材料。
2.以上材料全后,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委申报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3.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材料和国家产业政策、外商投资政策、市场准入条件、节能政策等,对项目出具核准文件或不予核准决定书。
4.项目单位凭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核准文件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到国土部门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二、备案类项目
主要指《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项目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填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准备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属于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的项目还需准备相关部门的初审意见、属于高能耗项目还需准备中介部门的能耗准入估评报告、属于5000万元以上化工类新建项目还需准备大于25%的项目资本金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齐全后,项目单位到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项目备案手续,领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3.项目单位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分别到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
4.以上工作完成后,到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以上手续齐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一)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双方只需携带上述证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即可一站式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全部手续。 (二)审批时间。
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 1。
“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
“单独”夫妇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
“单独”夫妇为跨省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三)信息核查。
1。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主要核查申请人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2。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
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应密切配合审批机构,按要求认真核查,并及时出具《“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信息核查证明》(见附件2)。 3。
审批机构既无法通过上述信息系统核查,又无法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证实的,应依据申请人签署的《“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见附件3)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 对事后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其签署的承诺书,及时对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4。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户籍跨县、跨市或跨省“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信息核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督导、帮助基层卫生计生部门互相支持配合做好信息核查及信息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