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
第九条、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6.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0第五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5.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破损、交通意外。
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3.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0④ 单证传递及时率大于:99%⑤ 客户投诉率.1.5,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公路运输合同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第七条、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1.1、货物的起运地点: 1.1 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乙方,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 代表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到达地点: 第二条,协商无效的、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4、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3,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8、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2:纠纷及其仲裁9:甲方责任2。
8.2、被抢、雨淋。(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第六条、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第三条:乙方责任3.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
3.6、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第四条: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2、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并在30天内清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6、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人。5、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3:4,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1。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其它违约责任6:文本及时效7.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2。(运输价格作为附件另签协议)5,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2.1,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下(按月统计):① 准时提货率:100%② 准时到货率大于:99%③ 残损率。
7,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交接工作。3.4、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损失由甲方负责、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1,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根据运费结算标准,按照四十五天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给你提供个范文好了,这大概是你最想要的.如果你想非常正规的话就按照这样搞.具体的一些例如分成类的你自己添加 货物运输合同 范文 来源:互联网 --------------------------------------------------------------------------------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
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不是吧,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样版 公路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1、货物的起运地点: 1.2、到达地点: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 2.4、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
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交接工作。 3.4、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5、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 3.6、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第四条: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 4.1 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下(按月统计): ① 准时提货率:100% ② 准时到货率大于:99% ③ 残损率:0 ④ 单证传递及时率大于:99% ⑤ 客户投诉率:0 第五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5.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运输价格作为附件另签协议) 5.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5.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根据运费结算标准,按照四十五天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六条:其它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并在30天内清偿。
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6.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9.1、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运人(章): 托运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 **货运公司 承租方:*** **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 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 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 ,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 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 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 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 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 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加工承揽合同样本 加工承揽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 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玻璃柜台 │130X40X 90 │ 件 │ 120 │ │ ├——————————┼———————————┼———┼———┼———┤ │塑料台面柜台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 │180X100X95 │ 件 │ 20 │ │ ├——————————┼———————————┼———┼———┼———┤ │棉布货架 │180 X40X200 │ 件 │ 10 │ │ ├——————————┼———————————┼———┼———┼———┤ │大百货电器货架 │180X80X 200 │ 件 │ 5 │ │ ├——————————┼———————————┼———┼———┼———┤ │小百货货架 │180X50X 200 │ 件 │ 80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