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协议书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为促进中国电子商务、邮购业务及其它商务交易活动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向社会提供一种购销两便、安全可靠的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原则:1. 甲方应符合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入网条件(详见附件一)。
2. 乙方受甲方委托独家承担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及物品的运递、配送和货到付款(COD)服务,逐步利用乙方拥有的特快专递服务资源,将客户通过电子商务或其它邮购方式订购的商品邮件迅速投送到客户手中,同时代甲方向客户收取货款并定期统一结算。3. 甲方利用特快专递邮寄客户订购的商品,执行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并按每个邮件15元和代收款额一定比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代收货款服务费和结算费。
4. 除特快专递代收货款邮件外,乙方还将向甲方提供国际、国内非代收货款特快专递邮件的寄递业务。5. 甲方作为乙方的固定大宗用户,可以享受到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给予甲方的邮费优惠。
具体优惠方式及幅度,由甲方与乙方另签补充协议确定。6.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制作供甲方专用的代收货款邮件详情单,此种详情单由乙方提供,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7. 寄发邮件时,甲方应提供邮件交接清单,与乙方经办人员交接,双方经办人员会签,同时,甲方应将有关邮件交寄的数据信息按照统一标准的文本格式及时传递给乙方;退回邮件时,乙方提供退回邮件交接清单,双方经办人员会签,同时,甲方应将有关邮件退回的数据信息按照统一标准的文本格式及时传递给乙方,当甲方从其他渠道收到退回邮件时,有关邮件的数据信息也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到计算机系统中并传递给乙方。相关数据信息应包括完整的收件人名址(应为中文)、邮件号码、应收货款、电话号码等信息。
遇有客户或地方邮局误将货款直接汇往甲方时,甲方应将有关所汇款项的邮件信息及时通知乙方。8. 甲方不得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超限寄物品,不得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在相关商务或邮购业务宣传中必须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乙方仅负责邮件投递、收款,不对商品的质量保证及其售后服务承担责任;甲方对订户收到商品后七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更长期限(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内提出规格及质量问题的商品,保证无条件退换;如甲方不履行义务,损害消费者权益,或严重违反国家或邮政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因甲方原因所造成客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9. 除第8条规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二、双方责任:(一) 甲方:1. 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代收货款邮件专用详情单及橘黄色代收货款不干胶条。2. 确保在邮件详情单上所填写内容全面,准确,字迹清晰。
收件人名址(用中文书写)应书写详细,邮件寄达地应符合“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开办局名表”(详见附件三)中所列城市区域及对应服务范围。3. 根据乙方对邮件包装的要求,按内件性质对邮件妥善封装。
4. 商品发票(正规发票或形式发票)及致用户信(详见附件二)应装入相应邮件的包装箱内。5. 甲方交寄的代收货款邮件,原则上应按内件实际价值保价并交纳保价费。
6. 甲方在接受订单时,应请客户至少提供工作单位及住宅两个电话号码,并标注在邮件详情单上,以保证乙方投递/收款工作顺利进行。7. 甲方应将“收件人应付款”额(以“元”为尾数)清晰标注在邮件详情单上,“收件人应付款”数额不得为零,应以人民币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分别注明,不得有涂改痕迹。
8.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付寄发邮件的邮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或拒付邮费。此费用乙方将在每次结算时扣除。
9. 对乙方无法投递邮件,甲方按标准支付退回邮费及退回邮件服务费。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无法投递邮件:(1) 收件人地址书写不详或错误;(2) 原写收件人地址查无此人;(3) 无法与原写收件人取得联系;(4) 收件人迁移;(5) 收件人拒收邮件或拒付货款;(6) 收件人坚持要在交纳货款前开箱验视内件;(7) 因收件人外出,邮件无法投递,缮发“领取通知单”后十日内无人领取;(8) 收件人不存在又无人代收。
10. 为保证货款的及时结付,甲方必须每天将交寄的邮件信息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收到的退回邮件的信息以及货款通过非乙方渠道直接汇往甲方的邮件的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到乙方,并按乙方要求定期进行有关交寄和退回数据方面的核对确认,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邮件及货款损失。11. 甲方有责任在其宣传介质(包括直销目录、媒体广告等)应有明显的类似如“本公司为客户提供EMS全国货到付款业务”的标记或提示。
12. 为提高代收货款邮件投递成功率以及回款率,甲方有义务在客户订购时向其说明,当邮局投递人员投递代收货款邮件时,客户必须先按邮件上所列货款支付于投递人员才可以开拆邮件。如在邮件。
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协议书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为促进商务交易活动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向社会提供一种购销两便、安全可靠的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原则:1. 甲方应符合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入网条件。
2. 乙方受甲方委托独家承担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及物品的运递、配送和货到付款(COD)服务,逐步利用乙方拥有的特快专递服务资源,将客户通过电子商务或其它邮购方式订购的商品邮件迅速投送到客户手中,同时代甲方向客户收取货款并定期统一结算。3. 甲方利用特快专递邮寄客户订购的商品,执行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并按每个邮件15元和代收款额一定比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代收货款服务费和结算费。
4. 除特快专递代收货款邮件外,乙方还将向甲方提供国际、国内非代收货款特快专递邮件的寄递业务。5. 甲方作为乙方的固定大宗用户,可以享受到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给予甲方的邮费优惠。
具体优惠方式及幅度,由甲方与乙方另签补充协议确定。二、双方责任:(一) 甲方:1. 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代收货款邮件专用详情单及橘黄色代收货款不干胶条。
2. 确保在邮件详情单上所填写内容全面,准确,字迹清晰。收件人名址(用中文书写)应书写详细,邮件寄达地应符合“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开办局名表”中所列城市区域及对应服务范围。
3. 根据乙方对邮件包装的要求,按内件性质对邮件妥善封装。(二) 乙方:1. 按实际需要或双方约定,每天定时到甲方处接收一至两次邮件。
具体时间和次数,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确定。2. 按协议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时限要求(原则上为3-5个工作日,不含交寄日),将邮件投交给收件人,并按邮件详情单上标注的“收件人应付款”额,代甲方收款并予以结算。
3. 因乙方失误,造成错收、少收或没有收到货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货款损失。三、帐务结算:1. 货款结算:每月十日、二十日、三十日(节假日顺延)分三次,乙方将已代收的货款统一集中,在扣除乙方应收取的代收货款结算费和服务费以及退回邮件退回邮费和服务费及发生的邮资费用后,将余款结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交结付货款邮件的邮件号码清单或数据信息,以便核对确认。
凡当月未能结算的货款,自动转入下月结款时结算。2. 相关邮费及因乙方与邮政责任造成的丢失、损毁邮件的赔偿款的结算原则上应一月一结,具体结算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实施。
四、违约责任:1、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现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或发生争议,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经核实甲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止结算或以货款抵扣进行处理:(1) 甲方拖欠邮费一个月以上,经有关方面催缴仍拒绝付款的;(2) 甲方未按照规定将甲方交寄邮件的信息、退回邮件的信息以及货款通过非乙方渠道直接汇往甲方的邮件的信息及时(五个工作日之内)传送到乙方的;(3) 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月传真与甲方的“代收货款邮件交寄信息核对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确认回复的;(4) 在甲方拖欠详情单印制费两个月以上,经多次催缴,仍未付款的;(5) 甲方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超限寄物品,或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并在相关商务或邮购业务宣传中没有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的。五、其他事项: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时间定为2. 乙方为甲方确定的办理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的统一特定代码为 。
3. 乙方办理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的城市现为1900个,具体开办城市名单见附件,甲方将自动享受乙方新开通城市的服务。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二年。
合同到期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未提出书面的终止协议,则该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长期有效。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拟补充协议。
5. 本协议为甲乙双边内部协议,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对协议内容保密。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购房协议
编号:CY2000803
甲 方 : 乙 方:西安创优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029-87808700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029-87808700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西安市吉祥诚信商业街C区115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总价:人民币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签订本认购书时,乙方代出售方向甲方收取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并约定 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代收)和代收费用(代收费用内包含代理费)¥____________元整(届时凭单据多退少补),上述费用收取后,乙方陪同甲方与出售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
2、尾款¥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在房产产权办至甲方名下当日支付给乙方(乙方转交出售方)。
3、如甲方需办理按揭,按揭款则由银行一次性支付给出售方,按揭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年限为________年(按揭金额以银行审核通过为准)。
4、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款,视为甲方放弃购买权,甲方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第三条:其他约定:
1、甲方承诺不会与出售方私下交易或通过第三方购买上述房产,否则,甲方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总价确定)的违约金。
2、有关以上房产交屋之前所产生的水、电、管理费与甲方无关,之后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备注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我公司的代购协议
注意事项:
1,明确中介方收取的费用:如中介费,权证代办费,按揭代办费及其金额.同时应该让中介方申明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以防中介方事后追加费用.
2,交由中介方缴纳税费的代缴费用,应由中介方承担保管责任.
3,应明确权证及贷款手续的办理期限,以及超过期限中介方应承担的责任.
4,各种交由中介方办理手续的权证及资料,需由中介方出具清单并承担保管责任.
5,对交易及贷款过程中各种款项的划付,中介方承担保管责任.
1、代理事项合法;
2、代理权限要明确;
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的起止时间;
5、双方盖章或签字等
范文(别处复制的) 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协议书 2007版 公司代码:EC0205 甲方 地址 乙方:北京智通天下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家速递局代收货款分公司) 地址:丰台东大街57号 运通行国际商务大厦 为促进中国电子商务、邮购业务及其他商务交易活动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共同以向社会提供一种购销两便、安全可靠的服务方式,加速扩大商品有效流通,丰富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原则: 1. 甲方应符合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入网条件(详见附件一)。
2. 乙方受甲方委托独家承担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以及物品的运递、配送和货到付款(COD)服务,通过乙方利用中国速递总公司邮政速递局在国内1766个网点的特快专递服务机构,将客户订购的商品邮件迅速投送到客户手中,同时到甲方客户收取货款并定期统一结算。 3. 寄发邮件时,甲方应用提供邮件交接清单,与乙方上门提货人员交接,双方经办人员会签,同时,甲方应将有关邮件交寄的数据信息利用乙方提供的计算机管理应用系统软件,按照统一标准的文本格式及时传递给乙方,退回邮件时,乙方提货人员在提货时顺道退给甲方并提供退回邮件交接清单,双方经办人员会签,甲方应将有关邮件退回的数据信息利用提议的计算机管理应用系统软件,按照统一标准的文本格式及时传递给乙方,当甲方从其他渠道收到退回邮件时,有关邮件的数据信息也应及时 、准确、完整的录入到计算机系统中并传递给乙方。
相关数据信息应包括完整的收件人名址(应为中文)、邮件号码、应收货款、电话号码等信息。遇有客户或地方邮局误将货款直接汇往甲方时,甲方应将有关所汇款的项的邮件信息及时通知乙方。
4. 甲方不得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超限寄物品,不得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在相关商务或邮购业务宣传中必须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乙方仅负责邮件投递、收款,不对商品的质量保证以及其售后服务承担责任;甲方对订户收到的商品后七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更长期限(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内提出规格及质量问题的商品,保证无条件退换;如甲方不履行义务,损害消费者利益,或严重违反国家或邮政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5. 除第4条规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二、双方责任: (一) 甲方: 1、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代收货款邮件专用详情单及橘黄色代收货款不干胶条。 2、确保在邮件详情单上所填写内容全面,准确,字迹清晰。
收件人名址(用中文书写)应书写详细,邮件寄达地址应符合“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开办局名表”(详见附件二)中所列城市区域及对应服务范围。 3、根据乙方对邮件包装的要求,按内件性质对邮件妥善封装。
4、甲方交寄的代收货款邮件,原则上应按内件实际价值保价并交纳保价费。 5、甲方在接受订单时,应请客户至少提供工作单位及地址住宅两个电话号码,并标注在邮件详情单上,以保证乙方投递/收款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应将“收件人应付款”额(以“元”为尾数)清晰标注在邮件详情单上,“收件人应付款”数额不得为零,应以人民币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分别注明,不得有涂改痕迹。 7、甲方按时与乙方结付寄发邮件的邮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或拒付邮费。
8、对乙方无法投递邮件,甲方按标准支付退回邮费及退回邮件服务费。具务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无法投递邮件: (1) 收件人地址书写不详或错误。
(2) 原写收件人地址查无此人。 (3) 无法与原写收件人取得联系。
(4) 收件人迁移。 (5) 收件人拒收邮件或拒付货款。
(6) 收件人坚持要在交纳货款前开箱验视内件。 (7) 因收件人外出,邮件无法投递,签发“领取通知单”后十日内无人领取。
2 办理(EMS)代收货款13126571657 (8) 收件人不存在货物无人代收。 9、为保证货款的及时结付,甲方必须每天将交寄的邮件信息以及通过各种方式渠道收到的退回邮件的信息以及货款通过非乙方直接汇往甲方的邮件的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到乙方,并按乙方要求定期进行有关交寄和退回数据方面的核对确认,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邮件及货款损失。
10、甲方有责任在其宣传介质(包括直销目录、媒体广告等)应有明显的类似如“本公司委托北京智通天下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EMS全国货到付款业务”的标记或提示(有助于降低退回率);乙方在其网站(国家速递局的网站(.cn)上提供查询信息。 11、为提高代收货款邮件投递效果,提高回款率,甲方有义务在客户订购时向其说明,当邮局投递人员投递代收货款邮件时,客户必须先按邮件上所列货款支付于投递人员才可以开拆邮件。
如在邮件开拆后,客户对邮件内件不满意或产生疑问,由客户与甲方直接联系。甲方必须向客户强调,邮件内件问题与邮政没有任何关系,。
凡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制作《委托书》,具体格式如下: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标题写明:委托书2、委托书内容包括:(1)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2)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编: (3)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 XX(单位、个人)的 XX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品。
(4)上述各项内容,需书写(复印)在同一页纸内;(5)如《委托书》由二张纸及其以上构成的,属无效委托,不予认可。3、委托书最后应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落款及日期4、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部门凭《委托书》办理手续,并将留存该《委托书》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