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一段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这份工作经历的凭证。
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离职证明应该开2联,公司留存一份,员工留存一份。
对于员工来说,一份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主要用于提供给新公司作为入职材料,表明你已与之前公司撇清了关系,可以安心进入新公司上班了。另一方面离职证明也可作为产生劳资纠纷时的重要凭证。
基于其用途,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对于公司来说,开具离职证明,也将自己与员工划清了界限。
公司应将员工在司的基本信息留存好,并将离职证明编号,以便日后查证。
劳动法规定,单位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很多单位都没有主动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法也规定,进入单位工作三个月后,没有签订合同的,视为已签合同,待遇和已签合同的一样。你的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你离开单位,是双方协商一致的,那么单位会给你写一张离职证明,这个证明很简单:
证明
XXX同志于2000年1月到我司从事文员工作,至2013年9月,批准辞职,社保已交至2013年9月份。 特此证明
XXXX单位盖章
2013.9.21日
一、范本如下
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劳动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的格式如下:
离职证明(居中对齐)
兹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盖章)或人事章
****年**月**日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扩展资料:
离职证明不仅是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保险杠”,也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证明书”。
首先,离职证明是社保部门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同时,它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而且,办理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转移等手续都需要用到离职证明。
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大多数单位是不敢录用的。原因就是,要求出示离职证明不仅是人力资源行业的一条铁律,更是衡量求职者素质的一项标准。正规公司会有合规的离职手续,求职者若无法出示离职证明,可能是个人与公司存在纠纷,也可能是公司制度不够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离职证明-书写格式
在签订合同期间,公司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是要赔偿的。
停缴社保不需要离职证明。公司是希望您因个人原因自愿离职,这样就少去了很多补偿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