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森林消防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森林消防指挥部务必根据中机发1064号、浙机发91号、余森防办明电[2011]1号和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森林消防工作。
切实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值班人员、护林人员到岗到位,加大巡查护林力度,要把好重要地块、重要地段、重要路口,严厉阻止带火上山,严格管控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森林消防日报告、零报告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的畅通;专业半专业扑火队集结待命,靠前布防,确保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能够快速出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的同时,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按照下面摹版写,把具体过程和细节添加进去,不要用修饰性词汇。
为打造平安校园建设,加强警校共建,增强辖区幼儿园的防火减灾意识,提升中小学生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近日,XX派出所所长A丕军带领民警先后深入XX幼儿园、XX初中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以“防火、重安全”为主题的法制宣传课。
“发生火灾拨打什么号码?”“拨打110是干嘛的?”在街上与大人走散了怎么办”、“路上有陌生人跟着你怎么办”、及 “怎样拨打报警电话” 民警通过这些通俗易懂的提问与小朋友互动,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中与小朋友们架起了沟通桥梁,自然而然地向他们灌输着安全知识。针对幼儿园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派出所民警不但为老师们讲解了日常工作中应当注意的消防常识,发生火灾后的疏散逃生方法,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发生火灾后的报警方法等,还仔细检查了灭火器的生产日期,并现场演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最后,幼儿园园长XX向我们的民警表示:将进一步确保园内安全长效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及火灾的发生。
随后,所长A丕军来到XX初中,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宣传课。课上,A所长首先结合青少年心理特征、生活实际和接受能力,以真实案例为教材,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分析讲解了当前犯罪行为的各种诱因,有针对性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
目前森林消防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森林消防指挥部务必根据中机发1064号、浙机发91号、余森防办明电[2011]1号和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森林消防工作。
切实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值班人员、护林人员到岗到位,加大巡查护林力度,要把好重要地块、重要地段、重要路口,严厉阻止带火上山,严格管控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森林消防日报告、零报告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的畅通;专业半专业扑火队集结待命,靠前布防,确保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能够快速出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的同时,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后怎么进行奖罚有以下方法:
一、基本奖、条线管理奖、工作数量奖(包含特殊项目奖励) 2)工作量奖励的计算方法:
1、基本奖:(每月***元)与科室考勤、患者满意度、工作配合程度等相关; 条2、线管理奖: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服务项目和《社区预防保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中考核分值及条线的管理工作数量、岗位风险、岗位技术难度等综合考虑划分为以下几类:
3、行政管理奖:科室行政管理正职每月***元,副职每月***;
Ⅰ类条线管理奖:(每月***元)儿童健康管理(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心脑血管病防治、糖尿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Ⅱ类条线管理奖:(每月***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管理、消毒管理与感染控制及监测、孕产妇健康管理、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眼病防治、肿瘤防治、口腔卫生、学校卫生。
Ⅲ类条线管理奖:(每月***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管理、健康档案管理、伤害监测、弱势人群(残疾人+离休干部)健康管理、寄生虫病防治、病媒、生命统计、环境卫生、营养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与食源性疾病;
工作数量奖按可测算工作数量折算,每月绩效考核合格,按照数量全额发放,具体分配方案参考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实施程序、计算标准》;特殊项目奖包括中央专项拨款、区政府、卫生局实事项目拨款、合作课题项目经费等,每次分配具体核算,报院部讨论通过。
二、绩效奖励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1)绩效奖励的构成: 月绩效奖励、年度绩效奖 2)绩效奖励的计算方法:
月绩效奖励的总额由中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年度绩效奖的总额由中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当年度的年度绩效奖总额(分年中和年终,和上级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成绩和区域内排名挂钩,具体细则由院部拟定)。
***********中学除四害工作简报本年度我校严格执行了市委、和各级爱卫办的要求和全国爱卫会颁发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以及创建市级卫生城市的要求,大力开展除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发动 我校坚持“条包块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做法,全面发动,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了除四害工作。特别是在预防猪链球菌和高致病禽流感期间,严格做好除四害工作,将除四害工作作为预防猪链球菌和高致病禽流感的重要措施之一,大力除害,取得较明显的成绩。
四害密度不断下降,控制和减少了虫媒传染病的发病率,保证了师生生活环境质量。 二、健全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了除四害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学校均成立了除四害领导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人,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使四害密度不断下降。 三、落实措施 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的时间部署,学校严格按照计划进行除四害工作。
1、常年将灭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组织灭鼠投药,堵塞了室内外环境鼠洞,清除了鼠粪、鼠咬痕,坚强了食堂、小卖部、学生公寓等重要场所的防鼠、灭鼠设施。
2、春末夏初大力开展了以清除垃圾、粪便、积水等蚊蝇孳生地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突击整治工作,全面整治了校园环境卫生,清除了蟑螂卵和蟑迹。 3、学校严格进行科学除四害,加大了除四害经费投入力度。
四害药物到位,科学投放,专人管理,确保安全;防鼠网、灭蝇灯等科学配置,有效除害。 ****年*月*********中学。
切莫和宠物接吻、长期共眠 *尽量喂熟食或成品狗粮、猫粮,别让猫狗在外捕食。
*要清除好宠物的粪便并做无害化处理,接触到宠物粪便后要彻底洗干净手;定期清洁、消毒环境。 *应避免与宠物之间过度亲密的行为,如嘴对嘴喂食、接吻以及长期共眠等。
*给动物定期免疫,刚出生的小狗小猫应在42天进行第一次免疫针的注射,56天进行第二次注射,84天进行第三次,这三次属高度免疫,随后一年一次的注射属于加强型免疫。具体措施 一、加强流行区犬的处理和管制牛为预防人体包虫感染的关键性一环在包虫流行区野犬应一律灭绝,家犬严加限制,对必用的牧羊犬猎犬或警犬等必须挂牌登记。
定期驱绦虫和药物监测应列为常规制度,据新西兰报告重度流行区规定每隔6周投药驱绦一次轻度流行区改为3个月投药一次。 二、严格肉食卫生检查肉联厂或屠宰场要认真执行肉食的卫生检疫病畜肝、肺等脏器感染包虫,必须妥善进行无活化处理采用集中焚烧、挖坑深埋、药液毒等法切忌喂狗。
三、大力开展卫生宣教宣教方式可多样化内容要简单通俗易懂、讲求实效。并要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本病的预后取决于包虫囊的部位、大小以及有无并发症等因素。脑及其他重要器官的包虫病预后较差。
一、在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有精神病证,更没有这样的一个发证机关;
二、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 卫办疾控发〔2012〕81号
为规范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与利用,确保患者信息安全,充分发挥信息对制定精神卫生政策的支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范围包括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与随访信息及精神卫生工作报表,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类纸质材料。
第二条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服务患者、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受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收集与报送任务,并对本部门信息安全负责。
第五条 各级精防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本部门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
信息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单位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信息的收发、存档及管理;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与随访信息及精神卫生工作报表的审核、录入系统及质量控制等。
第六条 信息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信息管理知识和精神疾病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保密意识,定期参加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培训及考核。
第七条 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备份系统中本辖区患者信息及统计报表,并妥善保管。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
第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简报制度。各级精防机构按照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对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定期编制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简报,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印发。发放范围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发布全国或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其他部门、机构和人员无权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条 卫生系统内的相关机构或个人因工作需要使用重性精神疾病相关信息,需出示相关证明并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第十一条 卫生系统外的其他部门和机构因工作需要查阅或使用重性精神疾病相关信息,需携带本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证明,征得信息管理机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省、市两级建立卫生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的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定期交换与共享机制。交换范围仅限于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相关信息。
为确保信息安全,应制定信息交换流程,有专人负责交换。并对交换过程进行记录、备案。
第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