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应该是带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国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证合一的政策,已经正在使用中的证照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可以正常使用,过了时间就将无法使用了,所以,企业必须在此时间之前进行三证合一申请。 2、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三证合一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带着身份证原件。
依照表格要求先填好。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如果没有标准的章程可以在文库里面下载,按照自己公司的情况填写完整即可;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这一条根据公司情况来定,一般都是第一条多些。 4、三证合一由老证换新证只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就OK了,质检和税务窗口就可以免去了,不过,最好还是在当地咨询好,区域不一样也会有不同。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依次申请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合并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改革后,对企业帮助很大。 相比之前办理“三证”需要跑行政审批大厅的三到四个业务窗口,现在办理,只需要到一个业务窗口即可,省了企业办理“三证”的时间经济费用。
公&司注册后办理“三证”相同的材料每个窗口有需要都要进行提交。改革后,不在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同的材料。
同时,实现一表申报,在工商登记申请表格的基础上,增加一张信息采集表,采集质监、税务部门需要的信息。在方便企业的同时,也节省了办理成本。
对工商、质监、税务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改革前,需要各自审查把关,改革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通过业务平台,由工商部门将审查结果共享给质监、税务部门审核。
对10月1日起申请设立的企业,工商部门将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10月1日之前已设立的企业,若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由工商部门收缴其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遗失“三证”的,应当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交刊登遗失公告报样原件。
企业申办登记或换照,均不收取费用。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证照换发的过渡期,逐步换发原有企业的相关证照。
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企业申请或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清单及表格,可登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阅、下载,也可到就近的区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登记窗口,领取登记指南和相关表格文书。
在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企业无需再到质监部门办理任何手续,但应在领取执照后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报送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向税务机关报告企业全部存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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