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人口、丧尽天良、于法不容。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伦理公德,侵害被拐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危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系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大刑事犯罪行为。拐卖妇女儿童也已经成为全世界增长最快的犯罪之一。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开展“严厉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儿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依法保护被拐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的被拐家庭破镜重圆,共建“平安沈丘”、“和谐沈丘”。为此,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社会同参与,爱心无边界。谁家没有父母?谁不为人子女?当骨肉分离,山水相隔,父母涕泪纵横,子女流浪街头。这是人间悲剧!当您走在街头,看到寒风中跪着乞讨的小小身影,倡议您请掏出手机或相机,拍下他们的照片,上前询问清楚他们的姓名、亲人、家乡、住址等,将这些信息告知**机关或有关部门。也许您的这个热心举动,就会让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们找到他们被拐走的、魂牵梦绕的子女,让一家人团聚……
爱心没有边界,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全社会各界人士都行动起来,伸出您的双手,献出您的爱心,共同参与到这场拯救被拐儿童的行动中来,进一步加大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被强迫行乞卖艺的未成年人、被非法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关注力度和援助力度,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打好“打拐”这场持久战,让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机关设立统一举报电话为:110。各地“打拐办”对举报线索破获案件的广大群众,给予相应的举报奖励。
在此,我们也严正警告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悬崖勒马,尽快到当地**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
最后,衷心地祈愿天下所有遭遇子女失踪厄运的不幸父母都能够坚强与幸运,通过自身坚持和不懈努力,通过全社会爱心人士的见义勇为,最终在茫茫人海之中寻觅到失散的子女。
每当看到其他家庭幸福团圆的情景,被拐卖儿童的父母他们就会想起自己被拐卖的孩子,想着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哪个地方遭受着折磨,会不会有生命的危险,内心痛啊,父母整夜整夜地流泪、失眠,千里寻子,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全家人都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了!这些被拐卖儿童被拐卖到哪里去了呢?
总结如下:
1.非法交易 拐卖儿童 成别人养子
有一部分的孩子都被拐卖拐骗到偏僻的山村里身为他人子,而这些家庭大多是没有儿子或不能生育的,那些人贩子利用诱骗手段把孩子拐卖到这类家庭收取非法利益。
案例:“替老乡领养小孩”
孟素梅说,她帮人领养孩子,只是出于“好心帮忙”。之前,老家河北邢台的王某一直没生育,希望能领养一名小孩,于是找到孟素梅,让她帮忙打听一下。经打听,孟素梅得知海口一个叫“阿妹”的人想送养小孩,但要交4000元“月子钱”。王某在海口支付了孟先前垫付的4000元后,抱回一个孩子。登上湛江至北京的K158次列车,还携带2名不满周岁的女婴。列车上,4人引起乘警的注意,乘警盘问后,认为二人涉嫌拐卖儿童。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两被告涉嫌拐卖儿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2.拐卖儿童被迫从事犯罪活动
据英国《卫报》报道,根据政府公布的一份报告,数百名儿童被拐卖到英国,被迫从事性交易、毒品走私、街头暴力等犯罪活动,有的被卖作童养媳,在家庭中遭受奴役。内政部委托进行的这次调查,确定了330名有嫌疑或已确认的被拐受害者,其中大多数人来自亚洲和非洲。但是这份报告提醒说,还有“数量未知”的被拐卖者尚未引起当局注意。像类似事件,被拐卖儿童被迫从事偷窃活动,不服从就以打相逼。
3.被拐卖儿童 被逼街头卖花、卖艺或被弄残疾乞讨
有时我们会在市区街头看到三三两两的小孩子在街头卖花,看见情侣模样的就过来卖花,如不买则死缠烂打不走,有时候会抱住路人的腿不放,旁边还会有人暗地里盯梢着孩子的一举一动。有时候我们会在街头看到孩子在街头拿着一口小碗,不停的向行人点头:“阿姨,行行好!”有些孩子在街头进行卖艺,以嘴巴力量顶住铁口支架支撑倒立身体旋转身体……
这样的现象在现代都市的灯红酒绿中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和不和谐。后来,听说那么多乞讨孩子的残疾,并非天生或者出于意外,而是被人拐骗人为弄残的,目的只是为了博得人们的同情,讨得更多的钱。丢失孩子的父母,身心俱焚。而被人拐骗的孩子,却要受那样的苦。
4.被拐卖儿童 砖窑厂里进行暗无天日 惨无人道的悲惨生活
最典型的是今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山西黑砖窑童工事件,这些儿童除了采用强制手段,如绑架或用迷药迷走外,很大一部分是被以招工形式诱骗的。有至少上千名最小只有8岁的童工被人贩子骗卖到这里,这些孩子食不果腹,在凶恶的监工看管下劳作不止。童工最多的是山西万荣县同化镇,每个窑场都有十多个小孩。他们主要的工作是铲土扔到砖机里,还有的在砖机下边接砖瓦坯。早上5点起,一般干到晚上10~12点。晚上门被锁上,住通铺,出不来,吃的是馒头和凉水,或者面糊糊,没有蔬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司法、民政厅、局,妇女联合会: 近年来,一些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严重的地区不断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斗争,查破了不少案件,解救了一批受害妇女儿童,取得了较大成绩。
当前存在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是,在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工作中,由于政策界限不明确,基层的同志对有些具体问题认识不够一致,使工作遇到不少困难。为了使解救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根据中央办公厅、**办公厅一九八七年十月《转发的通知》(中办发[1987]16号文件)中确定的“解救工作要慎重,要充分尊重被拐卖妇女本人的意愿,实事求是,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的原则,经征得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同意,现就如何做好解救被救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认真研究执行。
一、各级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做好受害妇女儿童的解救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各地派出的解救工作人员,要主动向受害者所在地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支持和协助。受害者所在地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向外地派来的解救工作人员提供情况和方便,积极支持和协助做好解救工作。
二、对被拐卖的少女、幼女、儿童,原则上均应解救。属于以下特殊情况的,应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 (一)被拐卖时是少女,现已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本人又愿意与买主继续共同生活的,应当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和户口迁移手续; (二)被拐卖的少女,现已十八以上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其父母亲属要求解救,但本人态度坚决,经动员仍愿意与买主结合的,必须责令她与买主分居,由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监护,待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再办结婚登记和户口迁移手续; (三)本人坚决要求解救,其父母或亲属不接收的少女,必须解救回原籍,由当地政府做好安置工作; (四)对父母自己出卖的或遗弃的婴幼儿,可由买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收养手续后,继续抚养。
三、对被拐卖的已婚妇女(包括现役军人配偶),本人要求回原住地的应解救回原住地;如原配偶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由原住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四、在解救受害的妇女儿童时,对收买妇女儿童的人支付的款项,一律不得由受害人亲属补偿。
但对那些由受害人亲属与拐卖人口犯罪分子相勾结或由受害亲属出面卖给买主,买主确系上当受骗的,所花钱财,应从本案缴获的赃款中视情给予适量的退赔;对卖儿女的父母或卖亲属的人,除没收索要的钱财外,还应该给以必要的处罚。 五、要切实安排好被拐卖妇女儿童回原住地的食宿和接送工作。
对被解救的妇女,不得歧视,原住地应妥善安置其生产和生活。属于社会救济对象的,民政部门应作好救济的工作。
凡解救回原住地的妇女,其子女(包括婚生和非法同居所生的子女)的抚养问题,通过协商解决,或依法由法院裁决。 六、对自流的妇女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经人介绍自愿与人结婚的妇女,不属解救范围。
编者注:《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转发“关于坚决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报告”的通知》收编在《执法手册》第九辑。
【志愿者解救被拐儿童的故事:为苦命孩子做点什么】 一个小女孩突然跪在她面前,双手端着一个大铁盆向她伸去。
她背上紧紧套着一道绳索,绳索的另一头是一架木板车,一个一条腿的青年男子坐在上面唱歌。 这是2009年5月19日上午,呈现在宋婷面前的一幕。
宋婷是一个两岁孩子的妈妈,同时也是福州“宝贝回家”志愿者组织的一员。 宋婷说,小女孩那张悲哀绝望的脸经常在她脑海里闪现。
“我感到非常内疚,那个小女孩很有可能是被拐卖,然后被控制乞讨的,当时我应该打电话报警才对。” 福建“宝贝回家”志愿者组织负责人薛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福建全省有宋婷这样的志愿者200多名,他们利用工作之余发现并搜集流浪乞讨或被拐卖儿童的信息,并将信息传送给当地的公安机关和“宝贝回家”寻亲网建立的数据库。
“宝贝回家”志愿者组织创办人张宝艳日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目前在“宝贝回家”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已超过1.4万名,遍布全国大多数省份。 仅有的两次妥协 张宝艳的儿子5岁时曾遭遇过“被拐”,从那以后,她开始关注被拐儿童。
1992年的一天,张宝艳的母亲带孩子去市场,只顾逛市场的张母回头一看,发现孩子不见了。张母赶忙让人帮忙在市场中找,但没有找到。
“当我妈跑到单位告诉我孩子没了时,我一下就懵了,感觉天都要塌了。”张宝艳说。
幸运的是,当天晚上,张宝艳找到了自己的儿子。“透彻体会到丢失孩子的父母焦急、痛苦、绝望等心情”的张宝艳,从此开始留心儿童走失、被拐卖的事情,并为寻子的家长提供帮助。
起初,张宝艳提供的帮助主要是动员自己的亲戚朋友到处打听被拐儿童的相关信息,帮助张贴寻人启事,或者到派出所报警。后来,她意识到这种方式太原始了,不但浪费人力财力,取得的效果也不理想。
于是,她开始寻思一个“更快捷、更方便的寻找方式”。 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宝艳发现互联网上有一些专门发布寻人信息的网站。
这个发现让张宝艳感到非常惊喜。通过网络将寻人信息都展示出来,通过对比核查,能极大地提高寻找儿童的效率。
但她发现,当时几乎所有寻人网站发布信息都要收取费用。“很多家长常年在外奔波寻子,经济已相当困难了,这个时候就是让他们掏五六百元也很不容易。”
她和在通辽师范学院网络技术部门工作的丈夫商量,决定建一个公益性的寻子网站。 2007年4月30日,“宝贝回家”公益寻子网站诞生了。
刚开始,网站的设想非常简单,只是供被拐儿童的家长将自己孩子的照片、特征描述等信息发布到网上。逐渐地,一些经常奔波于全国各地寻子的家长,主动将在寻子过程中得到的其他被拐儿童的信息也发布到网上共享。
后来,一些浏览过“宝贝回家”网站的普通网友开始主动到福利院、街头将被收留、流浪、乞讨儿童的信息也发布到网络上。 2008年1月18日,“宝贝回家”志愿者组织在张宝艳的家乡——吉林省通化市民政局登记注册。
张宝艳现在成了一名全职志愿者。每天,她早上六七点就会上线,维护网站内容和管理全国近70个志愿者群,搜集新闻。
发现需要求助的信息时,她会立刻与对方取得联系,遇到紧急情况时,她会立即发到全国的各个群中。 张宝艳始终坚持网站的公益性。
到目前为止,在“宝贝回家”网站上共出现过两个商业性链接:一个是某商业网站,该网站为“宝贝回家”开通了一条热线,全国各地的家长和志愿者可以通过这个热线和张宝艳取得联系,无需支付长途通话费;另一个是山东某生物食品公司的网站,该公司制作了几十万张印有丢失儿童头像和信息的小卡片,并将小卡片贴在该公司生产的饮料瓶上。 张宝艳说,这是她仅有的两次妥协。
“拖车党”、“昏睡党”、“求助党” 提起志愿者“仔仔”,大多数福建志愿者都会对其竖起大拇指。 “仔仔”是志愿者曹先生在“宝贝回家”中的网名。
“仔仔”是一位曾协助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打掉特大传销团伙的四川小伙子,现在,他是“宝贝回家”的一名志愿者。2009年8月,他从互联网上搜索到一则被拐儿童的线索后,孤身前往漳州协助当地警方解救出这名儿童。
当时,他在接受福建当地一家媒体采访时称,“这是我参与解救出来的第41名被拐儿童。” 事实上,大多数志愿者都不是如“仔仔”那般的“孤胆英雄”,而是像宋婷那样的城市上班族。
囿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他们主要把精力放在了对城市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上。
1.我不知道要多大的决心,才能让人卖掉亲生的孩子。
我接触的第一个被拐卖儿童,也是这样的悲剧主角。2009年11月26日,这是一个我永远不会忘记的日子。
那天正好是感恩节,一个可爱的男孩儿聪聪却凄凉地永远离开了人世。在医院冰冷的铁床上,聪聪穿着一件花格子衬衣和蓝色的牛仔裤,都是志愿者给他买的。
聪聪小小的身体上盖着一块红色丝绸,丝绸上放着一个布娃娃。窗外的晨光照在布娃娃上,活灵活现,但聪聪再也不能起来和它玩耍了。
站在床边给聪聪送行的,只有我和另两名志愿者。2.从那以后,我开始特别关注拐卖儿童案件,并与“宝贝回家”的志愿者们建立了长期联系。
2010年9月,我陪同湖北襄樊的公交司机王劲松找到他失踪的女儿后,小姑娘希望我同他们一起坐火车回家。她说,路上不想和爸爸说话。
那段路程虽然很遥远,我却感觉很幸福——因为被人信任;同时,我感觉其实自己很渺小,根本就帮助不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