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不是吧,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样版 要靠自己,希望能真正帮到你,给分哦!!!公路运输合同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1.1、货物的起运地点: 1.2、到达地点: 第二条:甲方责任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2.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2.4、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第三条:乙方责任3.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3.2、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
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交接工作。3.4、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5、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3.6、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第四条: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4.1 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下(按月统计):① 准时提货率:100%② 准时到货率大于:99%③ 残损率:0④ 单证传递及时率大于:99%⑤ 客户投诉率:0第五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5.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运输价格作为附件另签协议)5.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5.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根据运费结算标准,按照四十五天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第六条:其它违约责任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6.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并在30天内清偿。
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6.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第八条:变更与终止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9.1、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日期: 日期:。
卖?不是吧,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样版 公路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1、货物的起运地点: 1.2、到达地点: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 2.4、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
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交接工作。 3.4、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5、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 3.6、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第四条: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 4.1 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下(按月统计): ① 准时提货率:100% ② 准时到货率大于:99% ③ 残损率:0 ④ 单证传递及时率大于:99% ⑤ 客户投诉率:0 第五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5.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运输价格作为附件另签协议) 5.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5.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根据运费结算标准,按照四十五天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六条:其它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并在30天内清偿。
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6.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9.1、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