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佣 金 协 议 书 协 议 书 编号: 日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乙方负责介绍***公司购买甲方产品,并协调甲方和第三方客户间的贸易关系。 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合作须遵守甲方的中英文“销售合同”条款。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信息在甲方所报价格的基础上加 **佣金与客户磋商业务。
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甲方和第三方客户业务正式成交完成后,乙方提供以乙方公司名义开据的全额佣金服务发票(合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两周内将佣金汇往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成立,并业务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报酬(佣金)。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管辖审理。
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月*日止。 本协议一式贰份,供方、需方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Sample TextSample Text 编号: 日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乙方负责介绍***公司购买甲方产品,并协调甲方和第三方客户间的贸易关系。
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合作须遵守甲方的中英文“销售合同”条款。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信息在甲方所报价格的基础上加 **佣金与客户磋商业务。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甲方和第三方客户业务正式成交完成后,乙方提供以乙方公司名义开据的全额佣金服务发票(合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两周内将佣金汇往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成立,并业务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报酬(佣金)。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管辖审理。 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月*日止。
本协议一式贰份,供方、需方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委托上海斯红工贸有限公司 业务中介佣金协议书 报 文章作者: 巴西,或中国*********进出口有限公司 报 道 发表时间: 星期一, 31 一月 2005, at 9:49 p.m. 回应: 美国废纸供销报 (废纸美国供销报) 您好! 主题:进口铁矿砂,铁矿石的合作协议书(讨论稿) 巴西,或中国*********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陈斯红先生 及其上海斯红工贸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04-12 日期:200年1月18日 甲方:巴西,或中国*********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乙方:上海斯红工贸有限公司 www.chensihong.org 地址:上海江宁路1376号415室新闻报大楼 电话:0086-21-56943847/62769182 传真:0086-21-56069484/62769182 邮箱:chensihong@chensihong.org 巴西,或中国*********进出口有限公司 经与上海斯红工贸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本着合作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进口铁矿砂,铁矿石,IRON ORE import TO CHINA MAIN PORT 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目的:上海斯红工贸有限公司(下称乙方)长期从事国际航运顾问及与全球100多家船东有良好的合作经营关系,从事进出口贸易咨询业务及国内贸易,交往广泛,国内外客户较多,并且以全世界航运界和国际贸易界为平台,了解和掌握世界主要原材料资源,能源市场及商品市场的行情信息及国内外用户情况,拥有非常重要的资源。
巴西,或中国*********进出口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业内良好的资信度。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及时掌握和了解巴西供货相关信息,决定与乙方长期合作,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的。
二、合作领域:铁矿砂(铁矿石)、废旧金属贸易,澳大利亚金融上市顾问,巴西及其他国家铁矿矿源合资机会和航运等业务顾问,中介及其相关领域。 三、合作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内外铁矿砂供给信息和客户需求信息,航运信息,代理租船顾问业务等。
对外负责落实巴西铁矿砂资源,渠道和谈成供货意向,对内联系并与客户谈成求购意向一倂介绍给甲方。甲方负责对外与巴西供应商和对内与客户的谈判签约及合同的执行。
四、佣金支付方式: 1、乙方提。
佣 金 协 议 书 协 议 书 编号: 日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乙方负责介绍***公司购买甲方产品,并协调甲方和第三方客户间的贸易关系。 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合作须遵守甲方的中英文销售合同条款。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信息在甲方所报价格的基础上加 **佣金与客户磋商业务。
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甲方和第三方客户业务正式成交完成后,乙方提供以乙方公司名义开据的全额佣金服务发票(合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两周内将佣金汇往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成立,并业务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报酬(佣金)。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管辖审理。
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月*日止。 本协议一式贰份,供方、需方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佣 金 合 同 书 甲方(生产厂家):(XXX产品代理商)自然人或公司 身份证或护照: 地址: 乙方(中间人): (ABC)自然人或公司 身份证或护照: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为甲方推销其XXX产品。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并将签署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书备份一份给乙方,以便乙方知悉。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以及甲方在以后的合同履约时和海外客户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概不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甲方应严格按“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1.5%支付佣金给乙方,乙方承诺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海外客商成交的价格仅包含成交价的1.5%的佣金。 (2)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签定每笔合同且海外客商货款100%付至甲方后,甲方在7天之内将全部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笔合同支付一次佣金。
佣金以美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每天总佣金的万分之五。
(2)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第三条仅支付货款的1.5%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承担本条第(1)款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释义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法条内容: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释义内容: 【释义】本条是对居间合同概念的规定。 1.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
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的主体: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 所谓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居间人接受一方委托人的委托,寻觅、搜索信息报告委托人,从而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
德国民法典、瑞士债务法等称此类居间人为报告居间人或指示居间人;所谓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居间人不但要向委托人报告订约的机会,而且还要进一步周旋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努力促成其合同成立。德国商法典、日本民法典等称此类居间人为媒介居间人。
两种情况,只有中介活动成功,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才能取得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报酬。 居间制度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的社会发展处于简单商品经济形态,任何人都可为居间活动。
到了欧洲中世纪,居间活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从自由经营主义转为干涉主义,国家对其行业进行了控制,使居间人带有公职人员的性质。如法国商法典把居间人分为二种,一种是特权居间人,此等中间人须经政府的任命,居于公务员的地位,具有特殊的权利及义务,而另一种是除第一种以外的居间人。
英国的居间人须经地方官署许可才可以执业;德国旧商法规定,居间人是一种官吏。到了近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及商品生产与流通领域的飞速发展,居间活动又开始兴旺,很多国家都对居间活动采用了完全自由经营主义来调整居间法律关系。
德国民法典首先把居间活动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作了规定。以后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为一种独立的典型合同。
在大陆法国家的立法上,采民商分立的国家,一般以商法调整媒介居间,以民法调整指示居间;在采取民商合一的国家,则不作媒介居间与指示居间的区分。我国采取不作区分的立法体例。
2.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l)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
甲方:AAAAAAAAAAAAAAA
乙方:BBB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买方(以下简称丙方)向甲方出售*****,并甲方委托乙方帮助甲方完成商务谈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与丙方就建立购销合作相关事项提供商务谈判及相关服务。甲方授权乙方为与丙方建立购销意向合作的唯一中介代理,并有对本业务的运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务资讯及其他方面的服务的范围包括:
1、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与甲方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获取丙方出售******的相关信息和意向;
2、向甲方介绍丙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宜,并将丙方具体要求详细地介绍给甲方;
3、参与销售经营的谈判,就购销合作事项跟各方一起进行价格商谈,随时了解丙方的产销情况;
三、乙方负责与丙方就甲方销售*****事宜进行深入的沟通、联系和协商,对此甲方认可乙方此前所作的这些工作,并同意将这些工作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商务资讯服务的一部分。
四、甲方同意向丙方购买***** 元/吨,甲方同意与委托乙方的销售价格 元/吨(差价为佣金),每月每批次按实际供货吨位计算。
五、甲方同意与丙方建立购销合同,并同时与乙方建立佣金合同。
六、甲、乙双方承诺签约佣金合同确定之后,在重大经营方针和国家政策、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日常经营活动方面应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七、佣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双方同意佣金在甲方和丙方达成签约后并在丙方每次与甲方结算货款后的当日把乙方的佣金现金或者转账到乙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账户。时间以转账单的传真到乙方为准。
开户行: xxxxxxxxxxxxxxxxxxxx
户 名:BBB
卡 号:1234567890123456
八、双方同意丙方与甲方协议签署采购电煤协议,即视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资讯服务和其他服务的义务全部完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协议规定的佣金。
九、违约责任,甲方若不按合同第七条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甲方同意凡乙方所提供资讯服务的合作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四条条款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按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续签后的佣金可随市场和交易价格变动而双方协定。对本次业务保密协定不以任何理由越过乙方操作,如越过乙方操作即认为自愿违约并支付交易额的30%作为罚款。
十一、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本协议一经签署,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协议的条款。
十三、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具有完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和连续性,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愿意就各自因提供虚假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双方承诺在本协议谈判过程中及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对本协议相关的信息、资料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参与本协议谈判和制定的双方行政和管理人员、聘用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有权知晓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协议另一方有关本协议的相关信息、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五、本协议附件若与本协议的条款不一致,应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
十六、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请守约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协商,制定书面补充条款加以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附件包含甲方资质,甲方和丙方签定的正式合同复印件一份,及补充条款若干。
甲方(印章): 乙方:
经办人:
佣金合同范例外 贸 佣 金 合 同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 间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 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 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自己的饭费,招待费,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除了支付该合同相应的佣金给乙方外,甲方还需要支付销售额的5%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1) 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2) 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在收到客户的大部分余款后的5天之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
(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范围在300美金或300美金之内,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其他同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 在乙方联系好业务并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外国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国外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
若是由于国外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即为有效。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 到 __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有效期___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外 贸 佣 金 合 同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 间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 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 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自己的饭费,招待费,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除了支付该合同相应的佣金给乙方外,甲方还需要支付销售额的5%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 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2) 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在收到客户的大部分余款后的5天之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范围在300美金或300美金之内,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其他同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
在乙方联系好业务并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外国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国外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国外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