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依据,章程修正案的范本就是修改公司章程的模板。
具体范本如下: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范 本
章程修正案(仅供参考,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海口秀英XX实业有限公司于 2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公司办公室 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XX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原为:股东:张三出资额 50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__%。
其中: 实物出资 0 万元。
货币出资 50 万元。
现修改为:股东:李四出资额 50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__%。
其中: 实物出资 0 万元。
货币出资 50 万元。
(请按实际填写)
股东签名:
XX、XX(请按实际填写)
海口秀英XX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2XXX年 XX 月XX 日
扩展资料: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1)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东会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薪酬事宜;
选举和更换代表股东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薪酬事宜;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每年的初步建议及最终财务预算;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注册资本之增减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及修改公司的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
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股东会变更决议
股 东 会 议 决 议 ******公司股东会议于2011年3月12日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限公司,特此决定。
并决定对原****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正,此决。 股东签名: 2011年3月12日 股 东 名 册 ****公司股东名册: *** 身份证号:********* 投资额:*****万元,投资比例:***% ***** 身份证号:***** 投资额:***万元,投资比例:******% ******************公司 2011年3月12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名称(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一章 第一条原为:“*******公司”,现修改为:“*****公司”。
其他无变更 (股东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7.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