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层数:_______________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 ;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___米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_______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八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 。
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天。 1·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图纸 发包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 ; 项日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_______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 (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
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________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
(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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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连接科技
工程施工等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监理人:
第二条 本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1、承包范围:
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3、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4、关于本工程范围及工程内容的其它约定。第三条 本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1、组成部分(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报价书(含报价修正函);第四条 合同价款(11)与政府所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工作及执行其指令的所有费用;(2)在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如本工程有
在选择装修公司后首先考虑的就是要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其中有很多的小技巧,如果说不注意很难维护到自己的真实权益。
如果还被合同坑都看过来。 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3、住房结构:____房型_____房____厅____套,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5、承包方式: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人工费:____管理费:____,设计费:____垃圾清运费:___,税金(3、41%):___其他费用: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年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 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 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合同签订后开工彰二到五天65%元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竣工验收当天5%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设备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京建发〔2015〕339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区县工商分局、专业分局,各建筑施工单位,建筑施工设备服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公平维护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设备供应方和使用方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工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建筑施工设备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适用于使用塔式起重机或施工升降机施工的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推行工作,引导建筑施工单位和建筑施工设备服务单位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提高诚信履约意识,减少交易纠纷。 三、建筑施工单位与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有关要求,另行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建筑起重机械拆装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本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签订的有关要求。 四、建筑施工单位和建筑施工设备服务单位未签订使用示范文本的,市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
五、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留存并核验建筑施工单位提供的示范文本(建筑施工单位自用建筑起重机械的除外),否则不予受理使用登记申请。 六、示范文本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
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市工商局”网站()、“首都之窗”网站()下载电子版。
示范文本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