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统筹抓好纳服工作。**推出的6项减税措施,不但减税力度大,惠及面广,而且要求高、时间紧。纳税服务工作做得好不好,将直接影响到减税措施的效果,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为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这次减税的纳税服务工作。要全面规划,统筹部署,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二是部署一线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各地在6月9号前完成一线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将所有减税政策和管理制度弄懂、吃透,具备“说得清楚”“办得明白”的业务能力,为开展税收宣传、纳税辅导和优惠办理打好坚实的基础。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三是部署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和辅导。总局充分发挥近年来税务系统建立起来的多种税收宣传咨询渠道,多方式、全天候地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第一个渠道12366热线。我们在12366税收知识库中及时更新、加入了减税政策,纳税人可以随时电话咨询。我们要求12366热线咨询人员,要克服困难,同时掌握国税、地税的减税政策,具备国税、地税业务通答的能力,如果一个问题同时涉及国税和地税业务,咨询人员要一并答复,避免纳税人重复打电话。
第二个渠道是税务门户网站。我们在网站上开设专栏进行减税政策的专题宣传。其中还开设“纳税人学堂”,播放总局统一录制的业务培训视频,确保政策解读的权威和统一。
第三个渠道是“二维码”。各地制作了减税政策和办理方法的“二维码”,在税务门户网站和办税场所醒目的位置进行显示,方便纳税人咨询。
第四个渠道是微信、微博,主动推送政策辅导。第五个渠道是办税服务厅。我们在大厅安排了相应业务专家,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困难。第六个渠道是上门。针对重点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组织业务专家深入企业、上门辅导,有针对性地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的关键和要领,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减税政策。
四是有效调配资源,保障纳税服务工作。要求各地通过合理调配窗口、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办理减税业务。
五是明确责任、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政策落实。落实减税措施的过程中,总局要求各地纳税服务部门要细化分工、明晰责任。国税、地税之间,要执行好首问责任制,坚决避免让纳税人国地税两头跑;总局将开展针对减税举措落实情况的督查,对纳税服务工作开展不好、服务措施不到位,影响到纳税人享受减税政策的,将严肃处理。
今年,**第169次常务会议确定实施6项减税政策,具体来讲是由“1+4+6”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
“1”是指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
“4”是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等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
“6”是指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免征增值税等6项延续减税政策。
以上六项减税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六项减税政策实施后,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增值税适用税率是11%的增值税税率。
具体如下:
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
变化:从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6%、11%、17%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11%。
原适用该税率为“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货物统一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扩展资料:
6项减税政策,具体来讲是由“1+4+6”构成的一系列减税政策,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
1、“1”是指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简并为三档;
2、“4”是指提高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而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至75%、投资初创可享70%抵扣、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税前扣除等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
3、“6”是指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等6项延续减税政策。
延续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
(四)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
(五)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不属于税收优惠范围的用地:
物流企业储存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出版物等工业制成品的土地。
参考资料:
凤凰资讯-2017**六项减税政策图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6项减税政策划重点了!
2017年以来,国家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年减负将在1万亿元以上。
4月份**常务会出台了6项减税政策,受到广泛关注,其中多项政策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组合发力支持“双创”和减负“此次推出的一揽子减税政策,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表示,归纳起来,此次推出的6项减税政策是由“1+4+6”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据悉,“1”是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
“4”是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包括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等。“6”是指6项执行到期后今年延续执行的税收政策,包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等。
“此次减税新政策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支持‘双创’以及为企业减负增效的重要举措。”邓勇表示,6项减税政策组合发力,做到了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三大类税种的全覆盖,从种类规模上看,前所未有。
邓勇介绍,6项减税政策内涵十分丰富,相关文件对许多关乎纳税人的方面作了明确说明,便于纳税人精准享受优惠。比如,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不仅涉及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也涉及初创科技型企业,相关的条件设定和管理要求也作了详细规定。
“在创新创业领域,税收通过系统而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在促进研发投入、在提升产业结构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
不同的政策,申报节点和享受时点可能不一样,纳税人需高度关注。邓勇举例,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由于小微企业是按季度预缴,由于一季度预缴期已过,因此,2017年7月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直接计算享受优惠。
2017年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简并税率直接惠及民生为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税率档,改革后形成17%、11%、6%三档税率结构。
当前,国际税收竞争日益激烈,不论是契合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还是应对国际减税竞争,未来一个时期,减税降负将成为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的大方向。“从国际增值税发展实践来看,为了实现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目标,各国逐渐追求更为简明的增值税税制,简并税率、减少优惠、拓宽税基已经成为增值税发展的趋势和主流。”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说。“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
同时,通过税负转嫁和传导机制,对消费者也会起到减负作用。”林枫表示。
张斌认为,此次简并税率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增值税公平、中性的税制优势,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奠定良好的税制环境。“取消13%一档税率,税率结构简并至17%、11%、6%三档,主要考虑是,13%税率适用于农产品、图书、报刊、杂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天然气等工业生产资料,取消此档税率并下调至11%,体现了国家对农业、民生领域的税收支持。”
林枫说。税优健康险要认准“识别码”根据新政,从今年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将推至全国。
“这次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多层次医疗体系构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邓勇说。
政策规定从7月1日起,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的个人,以及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的承包承租经营者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这几类人群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一年最多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邓勇提示,享受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是有规定条件的,与现在市场上普通的商业健康保险有区别,最突出的就是这个保险在购买时会生成一个特殊的税优识别码。
所以,有没有这个税优识别码就是能不能享受政策优惠的关键。一旦购买了这个保险,要尽快把发票、保险单等凭证交给任职或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财务。
“对采取核定征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来说,也能享受这个政策。”邓勇说。
此外,**决定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邓勇表示,本次减半征税政策调整后,“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所从事的行业等指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将成为主要受益群体。
2017年4月19日,**第169次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六项减税政策,具体包括“1+4+6”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
“1”是指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4”是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等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6”是指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免征增值税等6项延续减税政策。
今年4月,**确定实施六项减税政策,其中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险个税扣除政策推广至全国。如何判断哪些保险产品符合减税政策?税前扣除应该如何计算?
界定符合条件产品可查询保监会官网或咨询保险公司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此类保险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采取万能险方式,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
二是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三是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四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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