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下乡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 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 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 围。
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 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 补贴。对返乡下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享 受社会救助。
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人员的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 义务教育,依地方相关规定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该项措施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等负责。
为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深入人心,更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府的惠民政策,结合延安办的“春晖行动”,在3月23日举办了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中,为了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切实了解掌握社保政策相关知识。社区劳动保障员认真讲解了,大家最关心的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职业培训、招聘信息、就业失业证年审所需的申报材料、低保残疾人医保待遇享受及个体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的申办程序,针对有就业愿望的人员提出的各种问题,现场解答并做了详细的记录,积极推进了社区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
通过开展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共发放劳动保障宣传册100余份、医疗保险宣传册3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0余次,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落实到实处,此次活动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 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 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信息化 建设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 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 方式予以积极支持。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人员、青年、妇女等人员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要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延 伸覆盖。
把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纳入全 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切实落实好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该项措施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 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培训,让有创业和培训意 愿的返乡下乡人员都能接受培训。
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信息库,有 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项目,实施精准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 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培训经费纳人财政预 算。
鼓励各类培训资源参与返乡下乡人员培训,支持各类园区、星创天地、农民合作社、中高等院校、农业企业等建立创业创新 实训基地。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自主学习与教师传授相结 合的方式,开辟培训新渠道。
加强创业创新导师队伍建设,从企业家、投资者、专业人才、科技特派员和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头 人中遴选一批导师。建立各类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对返乡下乡人 员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 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扶贫办、共 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返乡下乡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条 件的地方要将其纳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人城 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就 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 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下乡人员初始创业失 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
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 人员的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依地方相关规定接受普惠性 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 设部、教育部等负责)。
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 行动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 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创新 培训,让有创业和培训意愿的返乡下乡人员都能接受培训。
建立 返乡下乡人员信息库,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项目,实施精准培训, 提升其创业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鼓励各类培训资源参与返乡下乡人员培 训,支持各类园区、星创天地、农民合作社、中高等院校、农业 企业等建立创业创新实训基地。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自主 学习与教师传授相结合的方式,开辟培训新渠道。
加强农业创业 创新导师队伍建设,从企业家、投资者、专业人才、科技特派员 和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头人中遴选一批导师。建立各类专家对口 联系制度,对返乡下乡人员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
该项 措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