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1、深入宣传中省市县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市县党代会和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大力宣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和取得的新成效。继续做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大下访和“三问三解、三进三帮、三服务三促进”活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早谋划、早安排,先行先试,狠抓政法干部的作风转变,切实增强群众观点和群众感情,深入开展革命传统、理想信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
要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3、深入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
继续做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评选表彰活动,县委政法委将加强和县委宣传部的联系,加大先进事迹的深度宣传报道,激发政法干警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和推广典型的活动。
各部门要善于从基层一线、平凡岗位、普通干警、群众身边挖掘先进典型,今年,各单位至少要发掘、推荐一名先进典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进行全方位、多形式、有深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头作用。4、开展好“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
各部门要按照勉政法发〔2013〕8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教育和引导全体政法干警学理论、钻业务、练本领,进一步强化公平正义和执法为民意识,坚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二、结合工作重点,营造推动落实的良好氛围。
5、深入宣传保障公正执法的举措和成效。宣传政法各部门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管理,下大力气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的公信力;宣传政法各部门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各项规定,确保群众充分、及时了解执法司法信息的情况;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的情况。
6、深入宣传深化改革创新的举措和成效。宣传县委、县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在宣传社会管理创新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挖掘、推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培育推广一批“亮点”,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7、深入宣传夯实基层基础的举措和成效。宣传全面推动“三官一律”进社区(村组)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深入推进镇、社区(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建设,搭建服务群众的平台工作情况;宣传政法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担负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及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情况。
重点宣传基层在开展“平安勉县”创建工作中创造出的经验、做法和成果。8、深入宣传政法队伍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宣传政法各部门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法机关建设,大力培养思想型政法干警,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广泛开展“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和“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各单位严格执行中省“八项规定”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情况。宣传政法各部门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各级领导干部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带领广大干警干工作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健全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9、健全和规范接受媒体采访报道工作机制。
按照县上关于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政法各部门要健全和规范接受记者采访报道工作的程序,加强和县委宣传部的沟通合作,加强请示报告,坚持内外有别,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客观真实、口径统一的情况,支持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报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确保宣传报道有利于促进我县政法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政法队伍形象,有利于增强群众信心。
今年,县委政法委将组织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参加“全市政法系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应对媒体和舆论引导能力。10、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工作。
政法各部门要坚持“及时准确、公正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
每年3月为全国综治宣传月。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宣传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各单位要把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领导综治责任书的实际行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声势大、形式活、效果好。
(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专栏、座谈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以及简报、墙报、宣传栏、电子屏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与水平。
(三)结合工作,务求实效。宣传月活动要与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结合起来,落实“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责任,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一)机构概况
江苏省六合专员公署于重966年3月成立,197直年4月撤销。该署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和检查六合、仪征、江浦、金湖、盱眙等5县的政府工作。
1967年4月六合专区实行军管,次年3月设立江苏省六合专区革命委员会,197重年3月该会停止办公。其内部设立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政法工作组等机构。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江苏省六合专员公署档案共4卷;江苏省六合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和革命委员会档案共206卷。文件起止时间为1966年至1971年。主要内容有:
1、机构人事劳动
有撤销六合专区的文件及情况报告,建立各县新县委和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的文件,成立人民公社党委及人民公社革委会的文件,商业供销系统成立革命委员会的文件,企事业单位及汽车公司成立革命委员会的文件;实行精兵简政中体制变动的文件;整党建党及整团建团情况报告;调整六合专区省管干部职务的文件,调整专区、县常委及各级革委会成员的文件,干部任免、调配的文件,干部审查结论及处理决定,干部行政介绍信及党员介绍信存根,团员介绍信存根,职工介绍信存根,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通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的通知、报告,解决劳动力指标的通知,招工分配的通知。
2、政法工作
有农村政法工作会议报告,农村斗批改工作报告,政治工作的报告、通知、批复,各县革委会有关案件审批的报告、决定,案件讨论及定案工作会议记录,贯彻“一打三反”运动的文件,专案工作汇报记录,“693”“923”专案材料,星甸问题调查情况及处理报告,机关工作人员审查情况材料,治安工作材料,讨论修改宪法情况报告。
3、财政工作
有财会工作通知,财务及物资管理工作通知,物资使用、物资供应工作的通知、报告、批复,工程经费的报告、批复,工程预算、决算及附属工程预算报告、批复,电影管理站财物移交清单。
4、农林水利
有农业生产工作会议文件,农业学大寨会议文件,秋播工作会议文件,农业生产情况简报,农业“四五”期间发展规划,历年农业生产实绩统计资料,农业生产大会战情况报告,农业经济政策问题的调查材料,秋季分配工作通知、报告,农业生产及防风防旱工作报告、通知,抗旱保苗情况报告;植树造林工作报告;水利建设规划会议材料,“四五”期间水利规划,水利及水电工作报告、通知、决定,滁河下游工程及长江治理规划的文件,淮河人江水道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的总结报告,人江道附属工程、小型涵闸工程及拆迁安置工作的文件。
5、工业交通
有工业、交通工作会议文件,“抓革命、促生产”经验交流会议文件,军工生产会议文件,工业“四五”期间发展规划,工交企业“四五”期间规划产量统计资料,工业工作通知、决定、报告,增产节约工作报告、通知,施工工程及工地开展四好连队活动的通知、报告。
6、其他
有六合革委会、全委会会议记录,六合专署、六合专区革委会、军管会的大事记和工作总结,文教、卫生等工作的文件,**时期形成的文件,信访、档案、机要保密工作报告等文件,征兵工作、民兵工作的文件,人口变动情况统计表,《新六合报》合订本。
每年3月为全国综治宣传月。
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宣传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各单位要把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领导综治责任书的实际行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声势大、形式活、效果好。
(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专栏、座谈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以及简报、墙报、宣传栏、电子屏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与水平。
(三)结合工作,务求实效。宣传月活动要与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结合起来,落实“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责任,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应赋予政法委相应的职能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管人管事的权力以及物质保障能力。一是建议按照中央意见,由省级党委或政法委统一制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协管干部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使县委政法委全方位参与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选任、管理和监督。
重点是县委组织部门支持政法委切实履行好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对县委政法委协助管理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按照干管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上一级政法部门和同级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根据政法部门工作需要及干部状况,政法委也可直接向组织部或有关部门提出任免、调动的建议。
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在报县委组织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法委和上一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考核县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应听取县委政法委的意见。
二是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实行政法委机关与政法部门干部相互交叉挂职锻炼,提高机关人员素质,使政法委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优化,切实把中央关于政法委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树立党委政法委的权威。(二)提高干部待遇。
在当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下,政法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与其他政法部门干警一样,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特别是在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及影响较大的案件中,政法委干部都是冲在第一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既是宣传者,又是实施者,而且政法委要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全县的政法工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工作压力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政法委系统的干部队伍都是工作最忙、最累、最苦、最紧张的群体之一,所以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建议制定统一的工资、津贴、福利标准,恢复原来“比照享受公安待遇”,或者参照其他政法部门享受干警同等待遇。(三)加强经费保障。
经费保障是政法委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足够的办公业务经费,对开展工作必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县委政法委的经费保障工作应引起各级高度重视。
要根据政法委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落实经费标准,增加县委政法委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公设施、技术装备和车辆、通讯条件,更好地适应政法工作的需要,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将综治维稳、禁毒、防范和治理**问题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分级负担,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政法委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理顺机构设置。一是大力推进政法委系统的机构改革,规范政法委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统一内设机构的名称和级别,增加人员编制数量,提高政工部门建制级别,根据当前县委政法委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情况,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必要数量的机关干部,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改革政法系统党组织,建议组建政法系统党委,让县委政法委在领导、管理、监督、协调政法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把管人与管事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政法系统内各政法部门的党组织设置既有党委,又有党总支、党支部,而县委政法委却只设立党支部。
让一个党支部去领导党委(党组),存在逻辑上的混乱,也严重违背了组织原则。建立政法系统党委,既可以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应承担的职责分工,也可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协助组织部门实施对政法部门的有效管理,又能坚持党管司法机关的原则,强化党内司法监督力度,弥补当前司法监督乏力的问题。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能够规范县级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权力、监督约束、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政法委工作制度规范。
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严格规范各部门、岗位责任,明确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重大事项议决制度等工作制度,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这一集体领导有效载体,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组织不越位,支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监督不手软。
(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是县委政法委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研究制定加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明确执法监督的内容和重点;在目前编制难落实的情况下,抽调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法律实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的水平,通过对执法行为和影响较大的案件的监督,确保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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