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
admin
2022-12-14 09:40:57

  近日,记者从沈阳市获悉,根据最新印发的《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由原来的“双85%”同意修改为“双2/3参与表决,双3/4同意”。电梯补贴标准部分由原4层住宅每部电梯补贴6万元调增到8万元,5层住宅每部电梯补贴7万元调增到12万元。同时,进一步优化联审流程,明确社会资本准入标准。

  据了解,2019年,沈阳市曾出台《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缓解了居民出行难题。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此次最新印发的《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适用于取得沈阳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未列入拆迁征收计划,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法律法规规定,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部分)无电梯非单一产权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针对市民关注的加装电梯实施条件,沈阳市调整了表决比例要求,由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业主人数以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同时,明确了本单元底层商业网点和车库业主在征求表决范围内。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费用由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自行协商分摊比例,可参考分摊比例为:第一、二层为0、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5、第五层为2、第六层为2.5、第七层为3,依此类推。在资金来源上,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也可通过社会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沈阳市按增设电梯既有住宅楼层情况给予业主资金补贴,用于电梯的采购、安装等建设费用,进一步减轻居民负担。4层住宅每部电梯8万元、5层住宅每部电梯12万元、6层住宅每部电梯16万元、7层住宅每部电梯18万元、8层及以上住宅每部电梯20万元。另外,增设电梯施工如须进行管线排迁的,给予管线经营单位每部电梯不超过4万元的资金补贴。对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社区补贴每部5千元作为日常工作经费。

  此外,为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能,沈阳市还进一步优化联审流程,联合审查由四家单位联审减少为三家单位联审。同时,明确了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增设电梯工作的相关政策。增设电梯后所有权归业主所有,须约定电梯有偿使用年限及后续管理使用问题。

  (辽宁日报 记者 : 刘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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