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1) 现场控制,采样送检各区县(自治县、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带领至少包括两名兽医师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疫情发生地,进行临床检查和病理剖解诊断。
经临床和病理剖检判定,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在两小时内将情况报到市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疫情流行程度和范围及疫情发展态势,写出调查分析报告,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同时,立即将采集的血清、组织等病料送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诊断。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对疫情现场动物和人群进行控制,有效阻止疫情发展。临床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立即对疫点内全部禽类实行隔离、封闭措施,指派专人看管,禁止禽类及其产品的移动,对舍内外环境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2) 划分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疫情发生的实际状况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疫点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
一般是指患病动物类所在养殖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散养户则将整个自然村划为疫点。 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千米范围内区域。
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和交通等因素。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顺延5千米范围的区域。
(3) 确定疫情等级根据疫情发生的实际状况,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的确定疫情的等级。 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事发地的县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确定的疫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4) 发布封锁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定和扑灭疫情的需要,将划定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封锁,同级人民政府接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封锁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发布封锁令的决定并发布封锁令。
1、及时上报。
当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时要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分站、乡镇政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农牧局其中任一部门迅速报告。报告时要尽可能详细的描述疫情发生的情况:何时、何地、发生了以何种动物为主、有何症状、发病率及死亡率为多少的疫情,以便技术部门做好诊断和扑灭准备工作,并且要逐级上报,个人不得越级上报和发布疫情信息。
2、立即隔离。及早隔离以降低疫病传播机率,隔离要就近,选择密闭、排泄物不会继续造成污染、传染之处。
3、立即消毒。对病畜运动场、圈舍的污物要先进行物理清理,集中消毒、焚烧或生物发酵处理,然后再进行细致的消毒,消毒药首选为2-3%的火碱。
饲槽的消毒使用皮肤、粘膜或能用于带畜带禽消毒的消毒药。要做到立体消毒,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消毒人员倒着行走后撤消毒,地面、墙面喷湿为准,粪便和排泄物是消毒的重点。
消毒每天不少于两次,最后经过终末消毒后转为常规消毒。 4、做好无害化处理。
按照相关疫病的防控技术规范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彻底进行无害化处理。 5、紧急强制免疫。
先健康群,后威胁群,先外围后疫点,一个月内接种过该病疫苗的可不做强制免疫。 6、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疫情发生的可能原因,掌握疫病流行的主要特点,做出有针对性的适时防控。 7、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疫情扑灭有时需要多个部门或众多人员协调作战,领导人员要做好组织协调,统筹安排,迅速行动。所有人员要以大局为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扑灭疫情。
第23期
2012年2月28日
郎德镇 “三到位”防疫情保春耕
近日来,在我州各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5号病疫情,为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我镇采取“三到位”防止疫情发生,确保春耕顺利进行。
一是宣传到位,成立以镇畜牧站、农推站、水利站等站所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分片区进行宣传和指导。通过现场说教、远程教育、村广播集体宣传等方式,使群众对5号病有所了解,消除恐慌心理。同时要求群众在此期间不得购买外地耕牛,严防5号病传入。
二是服务到位,畜牧工作人员进行分片区实地察看,对自己所负责的片区做好防疫措施,及时发药给群众,并做好药物使用指导工作。
三是督查到位,成立督查小组,以不定时、不定地、不定点的方式进行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出现疫情以及可疑情况的及时上报,严格按照要求处理好疫情确保零扩散。
搞好羊舍和环境清洁卫生:羊圈要每天打扫,还要及时清理垫板底下的积粪,保持羊圈 清洁、干燥和卫生。食槽要每天彻底清洗。
2。做好消毒工作: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要更换工作服、工作鞋,并经紫外光照 射,再踩消毒池方能进入。
所用的消毒剂应符合NY5148准则的规定。 定期对羊舍、用具和运动场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带羊环境 消毒等。
羊舍周围环境要定期用2%的火碱或撒生石灰消毒,场内道路、下水道口、粪坑每月用漂白粉或消毒药水消毒一次。每 批育肥羊出栏后,栏舍要进行彻底消毒。
注意将粪便及时清扫、堆积、密封发酵、杀灭粪中的病原菌和寄生虫卵或蚴虫。 3。
定期驱虫和免疫接种:为了预防羊的寄生虫病的发生,应在发病季节来临之前,用 药物给羊群进行预防性驱虫,预防驱虫的时间,根据当地的寄生 虫活动季节而定。免疫接种是预防羊主要传染病的重要措施,羊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预防和免疫法》及其配套法规 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和免疫接 种,并且要注意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
4。药物治疗:治疗使用药剂时应符合NY5148—2002的规定,使用附录A 中列举的兽药,严格执行停药期的规定。
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兽药和已经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食 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的清单》中的药物,如P-兴奋剂,性激素,氯霉素等等。 达不到休药期的,不能作为优质肉羊 上市。
对可疑病羊应隔离观察、确诊。有使用价值的病羊应隔离 饲养、治疗,治愈后,才能归群。
组织部署疫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召开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紧急会议,县 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县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 人、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站所负责人参加;通报疫情有关情况;启 动相应级别确诊疫情应急反应;落实防控措施(立即行动,各项防 控措施同时展开)。 2。
封锁 (1) 划分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县兽医主管部门接到疫情确诊结果后,根据国家动物疫病防治 技术规范要求,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向同级人民政府 提出发布封锁令的建议。 (2) 发布封锁令县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作出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发 布封锁令,并要求各项封锁措施在2小时实施到位。
疫区范围涉及两 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区域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涉及的行政区域 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对疫区的封锁,并由政府发布封锁令。 (3) 封锁措施实施由消毒封锁组实施,在疫区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张贴封锁 令;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设置明显的 交通指示牌、信号灯;站卡选址要视野开阔、水电供应方便;实行 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交警、干警、动物防疫人员、乡村干部组 成,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有效防护设备;消毒点要铺有与地面同宽、长4米以上、厚10厘米的消毒药浸湿麻袋或稻草等;配两台以上 机动消毒喷雾器,突出对运输工具车轮、车底消毒,出入人员必须 从消毒药浸湿麻袋或稻草上走过;禁止易感畜禽进出和易感染畜禽 产品和可疑污染物运出;记录好“封锁哨卡检查和消毒登记表”。
3。 扑杀及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流通监管、疫源追踪、人员防护和医学观察、后勤保障等内容与“疑似动物疫情处置 程序”相同。
4。 舆论导向、媒体报道由综合信息组实施,明确一名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审稿人,统一宣 传报道口径;审査有关防治工作的新闻稿件、出版物和其他宣传品;接 待新闻媒体采访;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撰写“新闻通稿”,内容包 括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国家参考实验室检测结果、疫源排查情况、政 府和部门已采取的防控措施,扑疫工作进度和正常防疫工作开展情况, 防疫经费和防疫物资落实情况,畜禽产品动物卫生安全状况,社会安 定等;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做好防治知识与措施、相关法律法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生产自救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5。疫情处置情况综合由综合信息组实施,建立疫情处置日志,每天记录指挥部领导 行动和上级领导督促指导行动,汇总各小组工作进度情况。
每天 17:00前,将当天各级党政领导靠前指挥组织部署及督査等情况、防疫经费和防疫物资落实情况、扑杀、消毒、免疫、市场关闭、哨 卡设置和检查、疫情普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到 省防治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包括: 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处理进展情况,采取的防控措施,取得的防控 经验,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下步工作打算,工作建议 等,报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是严格保密工作制度和保密纪律,对失泄密问题要严肃查处。 三是严格各种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作涉密载体要按照密级、标识和保密期限,根据需要确定发放范围和数量;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实行统一购置、统一标识,集中管理,存有国家秘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严禁在互联网上使用。
四是严格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管理,切实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严格禁止计算机同时上内外网,因特殊情况内网计算机上外网的,必须采取物理隔离措施。 五是发生失泄密事件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把影响范围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及时将情况报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和当地保密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