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坚持改革创新 企业党组织是党在国有企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近年来,我省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晰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企业党建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如我们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深刻;企业党建工作缺乏活力,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行使党管干部职能缺乏有效途径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党建工作的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 第一,创新企业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活动。
引导企业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三个历史性转变”、“两个没有变”和“四个不等于”等精辟论述,始终牢记“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深刻理解“六个坚持”的基本经验和“四个着眼于”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刻理解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要任务,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培养学习型党员干部。 第二,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深刻理解积极开展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自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障企业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第三,着力建设一支优秀的党务工作队伍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必须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党务干部队伍。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实践锻炼,使他们既精通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又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等主营业务管理,成为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二、国有企业要保障党的核心地位不动摇 在新的形势下,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的地位更加突出。所以,国有企业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保障党的核心地位不动摇。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按照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要求,不断完善适应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党管干部原则与支持维护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使企业经营管理、科技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四是切实履行保证监督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五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六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加强企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建立完善企业监督制约机制。
三、国有企业党建要努力建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工作思路,要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支持和保证作用,为我省国有企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保证。
《指导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
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改革,涉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为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把关,经中央批准,**专门成立了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也要成立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或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此前不少地方出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和政策措施,指导了本地区的国有企业改革,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精神和《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本地区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凡是不符合中央精神和《指导意见》要求的要及时修订,要与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改革方向、重大政策把握上,不能出偏差,这是政治纪律的要求。
各级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协调工作,跟踪督促重点改革任务,及时解决深化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推进相应的改革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谋划本企业的改革。 二是要抓好任务落实。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人攻坚期和深水区,要敢于啃硬骨头,要敢于涉险滩。对此,从事国有企业改革的部门和人员要有深刻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敢于担当,直面矛盾和问题,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既要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又要抓改革方案督办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使每项任务落实到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国有企业要针对本企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要统筹协调推进。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要统筹好改革的全局,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又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实现改革的突破,既要抓好当前,又要抓好长远。要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加强各层面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力和效率。
要善于把握改革的次序、节奏和力度,积极稳妥、蹄疾步稳,重点把握好三个关系。首先,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加强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其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的可承受程度,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结合点,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措施与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和规划任务的完成。再次,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精神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有机结合。
每个企业都会面临不同的问题,即使相同的问题对不同的企业也会有不同的对策,为您转载下面资料,仅供参考: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改制和发展,特别是在产权多元化的趋势下,企业党建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软化。有的企业认为抓党建应该以经济利益为主,有时间抓一抓,没时间放一放,没有精力抓党建,基础建设薄弱;有的企业组织活动无经费、无场所、无器材、无内容,活动难开展;有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职工思想缓散,组织功能弱化,党员作用难发挥,优秀青年等待观望,党员的培养发展出现断层,甚至存在多年不发展党员的现象;有的企业行政领导兼任党委(支部)书记,主抓生产经营,对党建工作既无经验,也无精力,组织意识不强;有的企业既不开党委(支部)会,也不开董事会,主要领导说了算,组织机构濒临瘫痪;有的企业党务干部政工职称不享受待遇,酬薪明显低于同级别的经营管理人员,致使部分优秀党务人才流失,即使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也不安心,不尽心;有些企业改制,机构精减,人员分流,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成为重点,党务干部“兼职化”、“业余化”问题突出。
二是组织功能弱化。党的基层组织应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员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但是企业改制后,特别是企业性质改变后,企业只注重在“做大做强”上做文章,却不愿在党建工作上下功夫。
有的认为企业应以经济利益为主,党建工作要服从于经济建设,党组织成了企业的附属机构,党建工作变“矮”了;有的认为企业重大问题应由董事会决策,而忽视了组织的存在,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难以实现,党委(支部)职能变“瘦”了;有的认为企业抓党建与抓经营相冲突,重生产,轻党建,党课教育难落实,党内活动难开展,党组织变“虚”了;有的认为企业设了组织就得设职位,政治工作是虚的,经济效益才是真的,党建工作变“多”了,等等。这些消极思想、模糊认识的存在,极易形成党政关系不顺、组织功能弱化、党建工作无力等问题,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协调不顺,党建务“虚”,行政务“实”,党组织从事的是“软”工作,经营部门创收是“硬”指标,组织活动与行政管理两夹皮,导致组织参与决策难、监督难、活动难。
三是党性观念淡化。随着国有企业的逐步发展和改制力度的不断加大,下岗分流、自谋出路的流动党员和退休党员数量不断增多,教育管理难度增大。
有些企业尤其是困难企业因受教育经费、活动场所的限制,组织活动难开展;有些企业根据下岗分流党员分布情况,动员他们将组织关系转至党员居住地,但由于企业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党组织协调衔接不到位,有些街道、社区不愿接纳 “外来党员”;有些企业的党员分流后,外出务工地点不确定,随意流动性大,党组织难以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有些企业的下岗分流党员长期外出务工,不与组织联系,党组织不好管理;有些企业的党员下岗分流后,思想认识出现偏差,对组织失去信心,党性观念淡薄,不愿参加活动;有些企业的组织部门教育管理滞后,没有及时调整组织设置,导致下岗分流和退休党员没了“家”,成了“三不”党员。 四是处理问题简化。
在国有企业改制进程中,由于部分党员因岗位调整,个人利益发生变化,下岗分流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关个人生活的重大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聚众上访,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有的企业管理层实行年薪制,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多万甚至几十万元,而一线员工工资较低,收入差距拉大;有的企业改制重组或变相入股,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分流下岗;有的企业重要岗位任人唯亲,裙带关系复杂,利用职务之便捞取好处;有的企业在重大工程招投标、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重大问题上搞“个人说了算”,兹生腐败问题等等,职工群众对此反映较大。
二、主要对策 (一)不断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国有企业一般设有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领导机构,作为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国有企业,党组织虽不是以经营管理为主的行政领导核心,却是政治领导核心,起着把握大局、统领全局、指航引路的作用,如果没有组织的把关与监督,就容易形成“集权领导”、搞“一人说了算”,领导班子就握不紧拳头,拧不成绳,组织没有凝聚力,工作没有战斗力,说话没有感召力。
因此,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合理编配班子成员和党务人员,把政治觉悟高、党性观念强、思想道德纯、自身形象好的干部调配到党务部门工作。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做到活动有场所,经费有保障,组织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做大做强企业。
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多方沟通,加强团结,增进友谊,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和班子的团结协作能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班子成员找查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