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会议记录上半年党建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6月22日下午,梅山街道党工委在闽北日报社召开2007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联席会。
会议由梅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林智瑞主持。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晓华通报上半年街道党建“三级联创”工作情况,并安排下半年“三级联创”工作任务。
闽北日报社、南平银监局在会上作了党建工作经验介绍。会上就深化“三级联创”和纪念“七一”活动进行讨论,现会议纪要如下:1、重在持续。
继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根据市、区委的部署意见,结合本社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落实梅山街道“三级联创”目标责任,加大创建力度,不断创新创建形式和方法,形成街道、社区、单位三级联创互动,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基层党组织的“五个好”目标,不断提升街道社区党建的整体水平。
2、重在运作。“三级联创”活动重在运作,要选好活动载体,精心组织好“七一”活动。
今年7月1日,是中国**成立86周年,为了开展好纪念活动,日前,街道党工委做了安排部署,专门下发文件。街道活动主要有二项:一是街道党工委于6月下旬举办“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在6月20日之前向所在社区报名。
二是召开好街道2007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联席会。此外,各社区、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七一”活动,推动“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
3、重在提升。在运作中不断提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质量。
我们要在往年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规范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与载体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志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创业在岗位,奉献在海西”主题实践活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作出贡献。4、重在实效。
“三级联创”活动目的在于推动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当前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创建“平安梅山”、“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活动。二是筹办“八一”军警民文艺联欢会活动。
三是各社区开好上半年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四是关注民生,积极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实事,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困难居民生活、下岗人员再就业等问题,在办实事中体现“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效,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
金峰村研究党建工作会议记录。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问题。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达到预期的目标。
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1.澄清几种模糊认识。有的村委会的同志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
这种认识把基层民主极端化,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有的同志对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且与党支部争权。这种对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实质上否定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也必须纠正和克服。
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决不仅仅局限在抓党建、管党务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这条原则,在我们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中,要毫不动摇。
还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党代政,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论大小、巨细都要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
这种观点和认识走向了问题的另一个极端,也是错误的,同样是需要克服和纠正的。 2.理清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
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统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开展。因此,党支部与村委会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村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等重要职能,并具有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责。
但党支部核心领导职能的履行和领导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以严格民主决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这一重要的基础。其次,村委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了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内容,除了处理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村务以外,对有关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委会履行职能,一定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也就是,通过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党支部的部署,贯彻到村民自治活动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3.规范村级工作的决策程序。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凡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乡统筹的收缴,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村办学校和村建道路等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内重大问题和。
一、社区党委、居委会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委书记主持,社区党委、居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主要讨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及本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区服务业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发包,社区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社区重大活动的开展,社区帮贫、济困,“一事一议”事项,社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以及其他与多数居民利益有关的各种事项的审议等。 三、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体制。
社区党委、居委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居民意见建议提出所议事项,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四、对社区内的重大问题,应当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方可提交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社区党委和社区居委会按照自身职责组织实施。 六、社区联席会议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薄,由专人负责记录存档。
1、党建联席会议是指由某个团体或组织自愿发起、自由参与的会议。
2、党建联席会议即隶属任何部门社会团体也组织机构而党建部门自愿发起、自由参与会议交流机制。 3、每年一次年会,轮流举办。
也可围绕某项工作举办专题会议,还可举办分省、分区域、分类别的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 扩展资料: 党建联席会相关作用 1、自派出检察机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以来,这项制度一直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起到了规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行为及监管单位执法行为的作用。 3、规范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行为及监管单位的执法行为,促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开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联席会议。
从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出发,围绕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会议议题。
联席会议应当安排以下内容: (一) 通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的行政措施;工会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题的落实情况。
(二) 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研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 (三) 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问题。
(四) 政府和工会认为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