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
为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促进党员自我教育,同时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中卫提供坚强的组织、思想、作风保障,让党员在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员先进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主题,以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为目标,以实施“双百”工程为重点,认真落实机关党建提升推进计划,全力实施“党员干部素质提升、‘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强基固本”三大工程。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5篇,积极参加党建工作演讲、竞赛和征文等一系列活动。
二、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勇做遵纪守法表率。
三、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认真参加党课学习,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及党员大会,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上交有关材料。每位党员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四、认真参加党员评议工作。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评星定格”,人人做合格党员,争当优秀党员。
五、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党员下基层活动,积极做好党员“手拉手”扶贫帮困活动,帮带一名非党员。无工作失误和责任事故发生。
六、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做到自警、自省、自律。崇尚科学,拒绝迷信,远离“黄、赌、毒”,不参加非法组织。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七、积极参与组织发展。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认真落实联系人制度,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党员个人保存,随时对照,自我约束,一份由党支部保存,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和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党员的评先评优等挂钩。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核心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重点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其目标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理好官与民的关系。作为领导干部要破除“官本位”、确立“民本位”,放下架子甘为公仆,自觉遵守“三严三实”,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观念。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有权必有责,用权要守规。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真正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不能脱离群众,更不能以权谋职。处理好绩与效的关系。
二是要落实好五项责任。突出责任这一关键,抓住落实这一根本,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切实推进党组责任、一把手责任、班子成员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等各项责任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各岗位、各部门的责任、让人人肩上有担子,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既要抓好统筹推进,又要抓好日常管理,更要抓好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落实好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好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要上下齐心、目标一致,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到位,工作层层落实,不留死角,不出漏洞,不遗空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工作,保证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工作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指不设党委的单位党支部,下同)和单位领导班子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同级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单位党委、党支部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总经理(经理)、院长、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l、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 2、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约方针,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职工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企业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贯彻《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6、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二)单位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状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抓好实施。
5、对责任范围内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6、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标准和程序选拔推荐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按照有关法规,组织领导和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 8、按照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搞好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责任追究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和实施监督;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以及发生其他违反责任内容规定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予以组织处理。
(二)单位党政领导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 2、对上级组织和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不依纪处理的;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案件; 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编造、篡改有关数据或资料,骗取政治和经济利益的; 6、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不查处,或者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7、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8、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