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民主法制建设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组织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量出现,对党提出了如何通过社区加强对这些组织的领导的新课题;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使社区在城市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对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政权建设中担负政治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改革的深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原来由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趋向社会化,人民群众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中的活动趋向多样化,社区工作已经成为党组织开展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社区已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党的政治领导、密切党群关系、更好地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新领域、新途径。
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战略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主要目标:经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消除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空白点”,全面加强党对社区内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克服党在基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增强党的基层工作的有效性;拓展和延伸街道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和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网络,积极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委会党支部为基础,街道辖区全体党员为主体,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党建工作新机制,增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真正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健全的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高质量的党内活动,开创城区党的基层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党的组织。
各区要建立综合党委,各街道要建立综合党总支,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辖区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社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无主管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区、街道兴办的专业市场等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并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应单独建立党组织;不具备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单位,要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或明确挂靠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单位,街道党工委要明确党组织、党员工作责任区,从街道机关和居委会党支部中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负责抓好这些单位的党的工作。
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市场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所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市场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切实负起责任。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要积极探索既符合党章的基本要求,又适应社区党建工作需要的党员教育、管理新路子,分类分层次建立和健全适应各类党员特点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质量。街道党工委在落实正常的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制度的同时,要通过街道机关党支部与居委会党支部结对共建、街道党员干部担任居委会党支部社区党建指导员等办法,充分发挥好街道党员在社区党建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要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凡解除合同、企业内退、部队复员和大中专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党员,国有、集体企业退休的中层干部以下的党员,区属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由本人在原单位党组织开具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程序到居住地所在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转入居住地党组织。
人户分离的退休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在社区内经商务工的外来流动党员,工作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指定的联合党支部的活动;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由街道党工委将其编入一个支部。
要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作用,明确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政治责任,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要建立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的制度,探索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共同管理党员的新途径。
居住在社区内的在职党员,要发挥好在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特别要参与社区的各种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居委会党支部要为社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舞台。
要建立在职党员信息卡、联系册,可通过成立社区党员之家、志愿者服务队、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居民区中的在职党员组织起来,经常性地开展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各类活动。居委会党支部要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对在职党员在社区中发挥作用及表现情况,应及时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反馈。
对居民区中的退休党员,要在搞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工作的同时,做好老有所学、老有所教工作,使他们始终保持正确的理想信念,继续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3、认真做好社区的发展党员工作。
社区各类党组织要重视做。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工作坚持组织同意、企业认可、以派为主、以选为辅的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 针对不同类型非公有制企业的需求,选派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人选,由派驻企业注册地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主管部门推荐,报经同级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向企业派驻。
选派方法主要是下派,即由上级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主沟通后,向企业选派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另外,企业内部有合适人选的,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同意,任命其为该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
经与非公有制企业主协商,党建工作指导员可在企业担任相应的管理职务。
一、指导员责任和要求 各下派指导员要围绕基层组织书记履职党建责任的要求,帮助指导基层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为基层支部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保障。下派指导员为履职党建第一责任人,基层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全体党员为参与对象。
二、指导员选派原则 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镇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中,分别向镇党委所属48个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确保每个农村党支部都有党建指导员。 三、指导员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党务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热爱党建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与村支“两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和群众思想上能交流,感情上相融合,工作上能合拍。 3、具备一定的党建工作理论知识,能够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更好的推进群众路线学教活动深入开展。
4、中共党员。 四、选派指导员职责 党建指导员可列席村支“两委”会议、村(居)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其它专题会议,党建指导员要经常到下派村(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村情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
并履行好以下职责: 1.指导工作。党建指导员要根据村(居)实际,对村(居)委会的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指导村(居)党支部正确处理村支两委关系,抓好如下工作:一是按时召开好“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二是创先争优资料报送;三是领导点评相关工作;四是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和乡土人才,加强以村(居)党总支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村(居)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五是指导村(居)“两委”制定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农村科技、经济、文化服务机制创新,指导村(居)“两委”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促进落实。
指导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尤其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帮扶发展。
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继续发挥优势,争取上级引进的项目、继续帮助,支持村支“两委”落实发展项目;帮助引进新的项目、资金、技术和信息,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村财增长;帮助村支“两委”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考评和通报制度 把党建指导员工作的考核作为党员民主测评的一项重要参考内容,作为年终评先推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年终党委将评选表彰优秀党建指导员20名,并推选成绩卓著的报上级党委表彰。下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实行年终考评,通报制度,考评情况将在全镇范围内及时通报。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县委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和省、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部署要求,对我县第二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方式和对象
此次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工作采取一人多企的方式,县委组织部派驻50名县级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150户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各乡镇党委、金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在县委派驻的基础上,向辖区内独立法人非公企业和有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派驻指导员,切实做到派驻工作全覆盖。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单及所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派驻时间
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时间从2015年8月开始到2017年8月结束,时间为2年。
三、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县委加强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
二要认真履职。根据省、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每周二、周四为定期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时间,每月深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时间不少于10天,党建工作指导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对照《派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三要加强保障。实行党建指导员工作补贴制。对县本级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每人每月给予150元的工作补贴,待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各乡镇、金桥开发区对本级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也要给予一定标准补贴。
四要强化管理。县委组织部将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其派驻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把考核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派驻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考评,并向派出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
附件:第二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安排表
流动党支部:指为便于流动党员学习与管理,上级党组织在党员流出地建立的临时性党支部,他不具有发展党员的权利。
非公联合党支部 :指上级党组织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在几个企业中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形式。
党建工作指导员:正式的党员均可以担任。在人选方面,要考虑对选派的单位,如向企业选派,可选择工信、经贸、发展等部门或熟悉企业管理知识的党员担任。
什么人可以当党组织书记:1、关系在本级党组织的正式党员;2、要有一定的党龄。对基层组织书记的党龄,中央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执行地方性相关规定。
乡镇干部民情恳谈制度 一、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是指乡镇干部以召开民情恳谈会、个别恳谈等方式收集民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
二、民情恳谈一般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开展。 三、民情恳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农村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等。
四、民情恳谈的重点对象是:贫困户、受灾户、老上访户、产业大户、老党员、军烈属、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 五、乡镇党委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召开。
民情分析会听取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情况汇报,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群众迫切需要办、有能力办的事,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对无能力办的事,向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争取解决。
六、县(市、区)委每半年要对乡镇干部开展民情恳谈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民情恳谈、解决问题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 一、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是指在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联名要求就某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听证的,必须召开民主议事听证会。 三、民主议事听证会一般由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与议事听证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有条件的地方应让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四、民主议事听证的主要内容: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投工投劳、集资、工程招投标,村属集体资产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以及村民需要听证质询的其他事项。 五、民主议事听证会基本程序 (一)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席会,研究制定听证方案。
(二)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会议主持人说明决策事项,参会人员发表个人意见,提出质询。
(三)梳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策方案。 (四)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与参会人员在民主议事听证会记录本上签字备案。
(五)对听证会研究问题的落实情况向党员和村民通报。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
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依托行业协会、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党员活动场所,利用“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等载体,开展“我心向党”、“呼唤流动党员回家”等主题活动,为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一年来,新建党组织1139个,占非公企业党组织总数的13.6%;积极引导3697名非公企业“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找到党组织,向非公企业输送党员或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2258名;加大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力度,去年新发展非公企业党员2999名。同时,成立全国首家互联网协会党委,推进在重点网站建立党组织工作,百度、新浪、优酷等商业网站均建立党组织。截至2012年12月,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4.7%。
加强载体建设,探索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全市8210个非公经济组织参加分类定级,重点督促“一般”、“较差”党组织的整改工作;开展“亮身份、强素质、争先锋”、“科技攻关助力企业发展”等活动,建立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服务职工群众、协调劳资关系等制度,形成了以安利集团党委为代表的外企党组织、百度党委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党组织、北京现代党委为代表的制造业党组织、和合谷党支部为代表的餐饮服务业党组织、京东商城党委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党组织。依托行业协会、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党员活动场所,利用“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等载体,开展“我心向党”、“呼唤流动党员回家”等主题活动,为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一年来,新建党组织1139个,占非公企业党组织总数的13.6%;积极引导3697名非公企业“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找到党组织,向非公企业输送党员或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2258名;加大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力度,去年新发展非公企业党员2999名。同时,成立全国首家互联网协会党委,推进在重点网站建立党组织工作,百度、新浪、优酷等商业网站均建立党组织。截至2012年12月,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4.7%。
加强载体建设,探索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全市8210个非公经济组织参加分类定级,重点督促“一般”、“较差”党组织的整改工作;开展“亮身份、强素质、争先锋”、“科技攻关助力企业发展”等活动,建立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服务职工群众、协调劳资关系等制度,形成了以安利集团党委为代表的外企党组织、百度党委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党组织、北京现代党委为代表的制造业党组织、和合谷党支部为代表的餐饮服务业党组织、京东商城党委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党组织、汉能集团党委为代表的光伏能源企业党组织、中复电讯党委为代表的电子服务业党组织、叶青大厦党委为代表的商务楼宇党组织等一批非公企业党建典型。
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离任社区党务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干部、复转军人等成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来源,全市共选派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10107名,联系指导69640家非公企业。各区县通过发放交通和通讯补贴等形式激发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采取“示范培训+普遍轮训”的方式,抓好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去年来,共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15104人次,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18388人次。
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标准从党员年人均100元统一提高到200元,对非公企业党费实行全额返还。各区县普遍按照非公企业党委5000元至3万元、党总支2000元至1.5万元、党支部2000元至1万元的标准为新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提供启动经费。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2012年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聘请1200名退休老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结合区域化党建工作,新建或整合现有资源建立781个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实现了非公企业集聚的地区都有党组织活动场所。(通讯员 仲祖启)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拔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善于与非公有制企业主和职工群众沟通交流;掌握一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能够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提供政策导向,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最好是从事过党务工作或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干部。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来源主要有: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农村和社区党组织成员;转业复退军人党员;非公有制企业内的党员;其他符合条件的党员。
一、特色载体推进情况 建设党工委确定的创先争优活动主题为“转作风、树形象、求突破、保发展”。
特色活动载体为“四比、四看、四改进”活动。四比为“比思想、比工作、比作风、比廉政”;四看为“看干劲、看方法、看落实、看实绩”;四改进为“改进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效果”。
争创的目标为“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 在推进工作落实上,强化“五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汪明伟任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行组织指导。各社区党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注重发挥好指导员的具体指导作用。
完善落实书记具体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争创活动顺利开展。二是抓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简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街道社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两个月以来共出板报10期,新闻报道8次。三是引导群众参与,积极吸引群团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先争优活动,以党组织和党员的争创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评价作用,主动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共发放群众群众问卷调查1000余份,征求群众在城市改造、文化建设、物业管理、惠民政策的实施、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近300条,通过社区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群众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四是进行表彰激励,在2010年“七一”庆祝建党89周年之际,表彰了4个街道、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10名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估办法,健全落实党建工作定期研究制度和创先争优督查通报、联席会议、指导员联系点等制度,确保争创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 在建党89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提高支部党员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按照区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街道各支部都召开了以 “对照争当优秀**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找差距、明方向、定措施”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6月28日,建设街道党工委召开了创先争优活动组织生活会,机关全体党员和各社区书记出席了会议。
会上全体党员首先重温了入党誓词。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让大家牢记身份和使命, 在危急时刻敢于冲锋、在困难面前敢于负重、在平时工作敢于率先,时刻保持**员先进性,激励广大党员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各位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立足岗位找差距、创先争优作贡献”进行讨论,对照创先争优“五带头”活动标准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发言,纷纷表示要借助此次创先争优活动使得自身党性修养和业务本领再上一个新台阶,使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 讨论结束后,全体党员在线观看了廉政教育片《远山的红叶》第1集。
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一个**员、尤其是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失去理想信念,经不起金钱美色各种诱惑,就会走上违***纪国法之路,最终自我毁灭。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要警惕金钱的腐蚀,做到警钟长鸣,要立足岗位实际、发挥党员作用,为推进街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三、公开承诺和落实情况 按照站前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建设街道党工委根据党员队伍的结构、分布及思想、工作状况,坚持“四个围绕”定承诺。一是紧紧围绕不适应不符合推动科学发展的问题定承诺,着力解决落实不力、机制不活、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
二是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促进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定承诺,着力解决在密切干群关系、净化社会风气、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紧紧围绕解决不利于服务人民群众的突出问题定承诺,着力解决下岗失业群众再就业、提高贫困居民生活保障等民生问题。
四是紧紧围绕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承诺,着力解决在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全街道共33个党组织、1132名党员共承诺1800余条,其中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承诺80余条,服务群众的承诺540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承诺430余条,帮助贫困群众、结对帮扶等其他方面的承诺120余条,加强组织建设、广大党组织的影响力方面90余条。
在开展公开承诺活动过程中,各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承诺,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氛围,以此推动承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社区社区党委书记利用党员学习活动日,了解承诺活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保证了承诺活动有序开展。
建设党工委注重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引导非公企业党员开展“六带头”活动。要求企业每个党员在管理创新上带头;在生产经营上带头;在思想政治上带头;在遵纪守法上带头;在廉洁自律上带头;在攻坚克难上带头,争当生产能手、技术创新能手,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
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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