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是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制度内容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拓展资料: 党建是指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与活动。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范畴是我们党在长期党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将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到十七大,又鲜明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个范畴,十八大时增写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从而将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完善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的“六位一体”,使党的建设的内容和范畴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特点。
参考资料:一岗双责制度—百度百科。
一般来讲,一岗双责主要体现在对政府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要求上,而且不同的政府部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双责”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一岗”就是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管理责任”。 就目前而言,曾经提出过的关于政府机关党员干部的“其他管理责任”有:一、对下属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三、对社会安定团结负责(安全生产);四、对计划生育工作负责。
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扩展资料: 党组织负责人“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是健全和完善单位党建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保证。始终将健全和完善我站党建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基础来抓。
1、一是完善机制。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统筹协同抓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制。
各单位一把手,既是行政负责人,又是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既抓业务又抓党建,既抓工作又抓思想,既管人又管事,“两不误、两促进”。 2、二是配强班子。
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力量,我们选派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担任单位支部书记,具体抓党建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党务干部队伍。 3、三是统筹兼顾。
站党支部将党建工作纳入全站工作整体,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真正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4、四是加强教育。
通过坚持中心理论组学习,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凡有重大理论问题和上级重要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使领导干部先理解、先掌握,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增强从全局看问题,处理问题和把握全局,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经验。
局党委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一岗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分管科室出现违纪违法事件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从重追究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一岗双责制度 岱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首先,明确“一岗双责”的含义:“一岗双责”是指,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其次,要做到一岗双责”,就必须: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尽职尽责。二要做个“有心人”。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一同进行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让干部真正切身感到廉政建设失职的“痛”。三要做个“黑脸人”。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要严格管理,要严格追究。
四要做个“细心人”。必须针对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住细节,管好思想,管好工作,_管好生活。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每位干部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级干部既要严于律己管住自己,也要严格要求管好部下,做到自己不出事,部下也不能出事。
管理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必须延伸到哪里。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
每位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自己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院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级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和各自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此类推,自上而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院长每半年对全院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党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
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二级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条 党组成员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院长每年要与全院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
(三)分管(联系)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二级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四次以上;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
第八条 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第九条 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
第十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院长汇报。
第十一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奖励:党组班子成员奖励1200元;二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奖励1000元、副职奖励800元。
第十二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100元。
第十三条 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含诫勉谈话)以上处理
的,以院党组研究的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研究被发现的,全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并对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给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每位干部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级干部既要严于律己管住自己,也要严格要求管好部下,做到自己不出事,部下也不能出事。
管理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必须延伸到哪里。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
每位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自己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院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级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和各自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此类推,自上而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