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一、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并必须做好记录。
二、党日制度。每周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被占用,事后必须补上。
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形式、内容和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健全党日活动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放任自流和走过场。
三、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四、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六、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
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党员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对党员提出的正确的批评和建议要积极采纳,对党员反映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对党员存在的1/2页缺点和错误要及时指出,并给予热情帮助。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
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要求。结合评议,做好表彰先进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民主生活制度。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扩展资料: 党的组织生活是制度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党内的各种活动都属于党的生活。
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联系、管理的一个重要渠道,它是依托党小组、党支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的活动。
参考资料:党的组织生活-百度百科。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为: 1、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扩展资料: 党的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课。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
党的组织生活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指“三会一课”。
中国**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 党的组织生活 百度百科。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有以下: 1、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2、党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
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扩展资料: 1、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2、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4、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党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和落实时间是:(1)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我不知道你们支部怎么操作,我们这里有党员手册,照着做就对了。
第一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按照“谁
公开、谁收集,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由各级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
第二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严格按
照“公开党务信息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处理收集的意
见、改进决策和工作再次公开相关信息、回复提议人”的程
序进行。
第三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主要通过设立意见
箱、利用“百姓—书记区长交流台”、召开征求意见会、
专题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对提议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
第五条 对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提议人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并制定解决的计划和措施,限期解决。意见建议办理结束后,及时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条 对提议人的意见、建议及办结、落实情况,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党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提议人反馈,确保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特别对署名建议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建议人,并再次听取意见;未署名的重要意见或建议要在公开栏公布。
第七条 严禁出现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和置之不理的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党风廉政建设七项制度是: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度 4、领导廉政谈话制度 5、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6、诫勉谈话制度 7、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