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建联席会议是指由某个团体或组织自愿发起、自由参与的会议。
2、党建联席会议即隶属任何部门社会团体也组织机构而党建部门自愿发起、自由参与会议交流机制。
3、每年一次年会,轮流举办。也可围绕某项工作举办专题会议,还可举办分省、分区域、分类别的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
扩展资料:
党建联席会相关作用
1、自派出检察机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以来,这项制度一直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起到了规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行为及监管单位执法行为的作用。
3、规范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行为及监管单位的执法行为,促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开展。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探索完善议事协调机制,更好地形成党建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保证党工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具体在党工委领导下进行工作,由党政办负责牵头。联席会议成员由党工委成员、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工会、妇工委、团支部及党政办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有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决策、会议精神及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听取党建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部署要求;
3、针对全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协商探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主体作用,以积极主动的作为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加强各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培育亮点,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的工作信息网络。提供形式多样的党务服务,帮助各党支部及群团组织共同制订计划、策划组织活动、落实相关工作。积极开展以节庆文化、文化为重点的文体联谊活动,大力培育内涵丰富的党建文化;
5、其他需要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成员要积极准时参加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底召开一次(届时具体通知),也可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通报情况、研究对策、协调措施。
2、信息沟通制度。联席会议成员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促进横向沟通和联络。联席会议成员要提前做好交流汇报的准备工作,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成效、问题和建议等。对会议成员请求解决的重大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帮助落实,及时给予答复。
3、调查研究制度。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的一些特色、亮点经验做法,探索工作规律,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以点带面,使“中心”整体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4、督查考核制度。坚持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期对联席会议成员工作开展以及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党建三联三互是部队与地方基层党组织开展三联三互,即以组织联建、经验互学,形象联树、结对互帮,发展联动、融合互促,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共建活动。
军地基层党组织互学互帮互促活动,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有益探索,是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积极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有效拓展。
一是坚持组织联建、经验互学,夯实一线战斗堡垒。
二是坚持形象联树、结对互帮,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坚持发展联动、融合互促,推动军地各项建设。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问题。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达到预期的目标。
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1.澄清几种模糊认识。有的村委会的同志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
这种认识把基层民主极端化,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有的同志对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且与党支部争权。这种对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实质上否定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也必须纠正和克服。
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决不仅仅局限在抓党建、管党务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这条原则,在我们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中,要毫不动摇。
还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党代政,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论大小、巨细都要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
这种观点和认识走向了问题的另一个极端,也是错误的,同样是需要克服和纠正的。 2.理清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
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统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开展。因此,党支部与村委会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村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等重要职能,并具有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责。
但党支部核心领导职能的履行和领导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以严格民主决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这一重要的基础。其次,村委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了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内容,除了处理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村务以外,对有关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委会履行职能,一定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也就是,通过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党支部的部署,贯彻到村民自治活动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3.规范村级工作的决策程序。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凡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乡统筹的收缴,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村办学校和村建道路等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群众的关注程度高,涉及农民群众各家各户的切身利益,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一般情况下,决策程序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步,提出决策意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由党支部提出决策意见,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提出决策意见,经党支部同意后,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再一种是在党支部书记的主持下,由村委和支委联席会议直接提出决策意见。
第二步,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修订后的决策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第三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意见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在上述决策程序中,党支部始终处在领导地位,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主持提出决策意见,支持帮助村委会依法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监督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政策、上级组织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履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 在村级各种组织中,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党支部书记是这一核心中的一把手,在领导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其责任和作用最突出,是村里全局的驾驭者,是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策划者和带头人。
中央提出的农村党支部“五个好”。
一是明确“心连心”卡发放主体和对象。
办法明确“心连心”卡由2008年度全县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指导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农村致富党员负责发放。指导组成员的发放对象一般为村干部、“双培双带”户,村两委成员发放对象一般为农村党员包括流动党员、困难户、受灾户,农村致富党员发放对象一般为农村贫困党员。
二是规定发放数量和方式。规定各指导组成员在各自所在的村联系三户,负责向其发放“心连心”卡,村两委成员、农村致富党员每人联系两户,负责向其发放“心连心”卡。
每张卡一式两份,发卡人在发放“心连心”卡时要将本人姓名、单位及联系号码填入卡中,交给发放对象。同时要将对方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填入另一张卡中留存保管,以便双方联系。
三是明确双向联系方式。发卡人可采用电话、走访、慰问、座谈等方式与发放对象进行联系。
发卡人要主动与发放对象进行联系,并给予热情服务。每月主动联系不少于一次。
发放对象在遇到困难是可随时与发卡人联系,请求帮助和支持。发卡人要做好双向联系记录,作为年底总结考评有效依据。
四是建立考评监督机制。《办法》规定县委组织部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各指导组成员发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半年对心连心卡使用情况作一次检查,一年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考评,考评结果并作为干部实绩,记录个人档案,当作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村两委成员、农村致富党员“心连心”卡使用情况由各镇党委负责,作为镇村考核村干部和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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