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炮台位于海口市西海秀大道约6公里处的秀英村,背靠 金牛岭,面向琼州海峡。
1890年,清政府为抵御法军入侵,命 令各军严防沿海各口岸。两广总督张之洞临琼视察海口形势后, 下令建造秀英炮台。
炮台建筑在离海岸约200米的小山丘上,面向大海,居高临下,遥控着整个琼州海峡。 有大小炮台五座,拱北、镇东、定西为三大炮台,振武、振威为两小炮台。
五座炮台自东向西成一直线,朝北并列,虎视大海,威风凛凛。五尊大炮1均购自德国克虏伯炮厂。
炮台设有指挥室,背后有操练场和营房。整个台区占地3。
3万平方米。安放在炮台中间的大炮,口径约20厘米,长5米,炮管直指琼州海峡。
通向炮台有依山而修建以供运送炮弹和调兵的巷道。炮台后为练兵场,周围有硝石房和弹药库等设施。
为了安全和隐蔽,当年炮台区域内种植大量树木,历经百年沧桑,依然郁郁葱葱,和新油漆的大炮、新种植的花草一起构成海口市的一个新景点。秀英炮台是海南古代宏大的军事设施,也是中国古代规模较大的军事设施之一。
它与广东的虎门炮台、上海的吴淞炮台、天津的大沽炮台并称中国古代四大炮台。1985年该炮台被列为海口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春节经全面修缮后向游人开放。
海口市党委组织部在海口市龙昆北路8号 海口市 在“中共海口市委员会”附近 56米省国税局-公交车站途径公交车:7路; 8路; 23路; 29路; 31路; 32路; 49路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公交线路 7路 (民政局-农垦医院) 8路 (省检察院-万绿园西门) 23路 (海彤路-国兴中学(薛村) 29路 (海口市消防中心-万绿园西门) 31路 (万绿园-凤翔新村) 32路 (世纪公园(复兴城) 49路 (万绿园-火车东站) 184米中航大厦-公交车站途径公交车:7路; 8路; 23路; 29路; 32路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公交线路 7路 (农垦医院-民政局) 8路 (万绿园西门-省检察院) 23路 (国兴中学(薛村) 29路 (海口市消防中心-万绿园西门) 32路 (省检察院-世纪公园(复兴城) 165米省农行宿舍-公交车站途径公交车:8路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公交线路 8路 (万绿园西门-省检察院) 8路 (省检察院-万绿园西门) 366米省土产公司宿舍-公交车站途径公交车:8路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公交线路 8路 (万绿园西门-省检察院) 8路 (省检察院-万绿园西门) 399米玉河路-公交车站途径公交车:32路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公交线路 32路 (世纪公园(复兴城) 32路 (省检察院-世纪公园(复兴城) 555米玉沙村-公交车站途径公交车:17路; 31路; 49路; 57路; 夜班2路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公交线路 17路 (一中高中部-万福新村) 31路 (凤翔新村-万绿园) 49路 (火车东站-万绿园) 57路 (海南生态软件园-海新大桥) 57路 (海新大桥-海南生态软件园) 夜班2路 (甸昆小区-紫荆花园) 夜班2路 (紫荆花园-甸昆小区) 569米盐灶一横路-公交车站途径公交车:8路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公交线路 8路 (万绿园西门-省检察院) 8路 (省检察院-万绿园西门) 825米泰华路口-公交车站途径公交车:3路; 6路; 7路; 17路; 18路; 21路; 22路; 37路; 39路; 42路; 旅游1线; 旅游2线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公交线路 3路 (流水坡-秀英区政府) 3路 (秀英区政府-流水坡) 6路 (长流镇-新埠岛) 6路 (新埠岛-长流镇) 7路 (农垦医院-民政局) 7路 (民政局-农垦医院) 17路 (一中高中部-万福新村) 17路 (万福新村-一中高中部) 18路 (海口广播电视台-海景花园) 18路 (海景花园-海口广播电视台) 21路 (美兰机场-白沙门公园) 21路 (白沙门公园-美兰机场) 22路 (外滩中心-农垦医院) 37路 (绿色佳园-火车站) 37路 (火车站-绿色佳园) 39路 (海口汽车西站-海南工商学院) 39路 (海南工商学院-海口汽车西站) 42路 (紫荆花园-文庄派出所) 42路 (文庄派出所-紫荆花园) 旅游1线 (白沙门公园-火山口地质公园) 旅游1线 (火山口地质公园-白沙门公园) 旅游2线 (万绿园-海南野生动物园) 旅游2线 (海南野生动物园-万绿园)。
一、区司法局内设机构有五个处、科、室。
(一)秀英区法律援助处(副科级)负责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定;协调区内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二)办公室(警务督察室)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局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决算及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经费保障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警用服装和器材。
财务管理职责按有关规定办理。警务督察室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工作;参与组织本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和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组织实施对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指导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检查、指导派出机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指导、检查处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对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规定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指导、协调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监督检查。
(三)法制宣传科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区法制宣传工作;参与本区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普法工作;承担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理论调研工作。(四)基层工作指导科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或参与调处群体性纠纷案(事)件;指导、监督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区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指导镇(街)司法所对社区矫正罪犯的管理、教育、改造;组织实施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考核;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监督和管理形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区司法局内设机构有五个处、科、室。
(一)秀英区法律援助处(副科级)
负责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定;协调区内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二)办公室(警务督察室)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局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决算及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经费保障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警用服装和器材。财务管理职责按有关规定办理。
警务督察室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工作;参与组织本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和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组织实施对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指导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检查、指导派出机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指导、检查处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对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规定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指导、协调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监督检查。
(三)法制宣传科
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区法制宣传工作;参与本区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普法工作;承担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理论调研工作。
(四)基层工作指导科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或参与调处群体性纠纷案(事)件;指导、监督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区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
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指导镇(街)司法所对社区矫正罪犯的管理、教育、改造;组织实施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考核;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监督和管理形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县级人大常委会作为人大最基层的常设机构,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
推进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一、积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方法本领积极加强学习,掌握方法本领,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无论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好,还是机关工作的同志也好,都要创造条件、抓住机会、创新形式来开展学习活动。一要抓好政治理论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
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方面要学习从事人大工作必须掌握的一些“共性”法律法规,比如宪法、代表法等,另一方面结合每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相应的实体法的学习,使大家更好的掌握这些法律法规的精神要领,以便得心应手地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
二、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有为”与“有位”的关系。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决定了他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这种现象的出现,既受大环境的影响,又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的认知度有很大的关系,所谓之“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
因此,我们要在历届人大工作者埋头苦干的基础上,继续为扭转不利局面,发挥人大作用而努力。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驻会”与“非驻会”的关系。
人代会选举产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有驻会和不驻会两种类别,但是法律上并没有作“专职”与“兼职”的区分,这意味着组成人员具有同等的地位,享有同样的权利,履行相同的职责。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非驻会的同志,不能因为有驻会与非驻会的区分,而在思想上产生“专职”与“兼职”的想法,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有所区分,大家都要齐心协力、踏踏实实地做好人大工作,争为人大发展做贡献。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分工”与“协作”的关系。分工与协作是做好工作的辩证法。
三、突出“三大主线”,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是人大开展工作的重要原则。我们要根据原则要求,以“推进发展、依法监督、保障民生”为主线,有的放矢、积极有为地抓好各项工作。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要根据监督计划安排,明确监督工作任务、细化监督工作措施、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推动一些重要民生问题、重大民生工程相继得到落实解决,使人大监督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