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是党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 团体机关中的党的基层组织。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党 员人数,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简 称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委由机关的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 期4年。
党员超过100人,或党员不足100人,但因工作需要,经上级 党组织批准,均可设立机关党的委员会。机关党委可下设若干个机关 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总支由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员 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党员不足50人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 批准,均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机关党总支可下设若干个机关党 支部。 机关党支部由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机 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50人以下的设立 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 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机关党组织是指建立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包括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
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 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 改进工作, 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根据这一规定, 机关党组织在机关工作中起“协助” 、“ 监督 ” 作用, 而不起领导作用。
党组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 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机构。党章规定:“党组的任务, 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 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机关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 机关党组同本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指导关系, 而不是领导关系。
从工作实践看, 加强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指导, 对于搞好机关党组织建设非常重要。 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是中央或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 受党委的委托, 领导同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
机关党工委与同级党委各部门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中的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就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来说, 无论是机关党工委的领导, 还是部门党组的指导, 都是必不可少的。
党委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 党工委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的专职或派出机构;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
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 这是党组的特殊性质。
党组和党的委员会的主要区别有四个方面: (1)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 (2)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不能。
(3)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5)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
虽然党组和国家机关党的工委都是对批准它成立的党委负责,而且目的也 都是加强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但党组是由相应的党委批准设在国家政权机关 和其他非党组织的一种领导组织,机关党的工委则是相应的党委派到国家机关 的代表机关,两者各有不同的职责任务和作用,不存在领导问题,而是应该都 在相应党委的领导下,相互尊重和支持,相互加强联系与协调配合。
协调配合 的主要内容是:机关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配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 活会、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培训等制度的落实;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经工委审议或审批的违纪党员干部 的处理;机关党委工作的检查和考核,以及其他问题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