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
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
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
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
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
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1、抓好基层从严治党,夯实落实好一把手责任是关键。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不明确、不落实、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党组织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但基层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的力度不够,“一把手”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部分单位和部门“一把手”不担任本单位党支部职务,由一般干部或是股室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导致对党建工作的号召力不强。俗语说,“领导带头,万事不愁”。只要“一把手”重视从严治党,其他领导干部就不敢忽视,才会有“上行下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