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开展工作要遵循《中国**章程》和有关规定,立足 实际,灵活多样。
其次,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在活动内容上,做到实际、实用、实效,把企业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 营、技术攻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设计活动载 体。
在活动形式上,做到业余、小型、分散、灵活,把相对集中与合理分散相结合,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教育活动与文娱活 动相结合,因时、因地、因企制宜。再次,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
努力把企业优秀职工、技术骨干、管理中坚培养成党员,把企业党员培养成经营、管理、技术中坚,推动企业职工队伍建设。最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联系职工等活动,鼓励和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重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借鉴机关党建工作的做法,鼓励各地按照一定标准,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借鉴并推广一些地方的成功做法,试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费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适当比例列入企业财务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纳入税前成本据实扣除;实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缴纳党费全额还拨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积极探索党建经费的筹措渠道;各级组织部门应从本级所管党费中拨出专款,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和订购学习资料等。
在活动场所方面,借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在成立党组织的同时,统筹抓好党组织的活动场所建设。
一是“三会一课”制度。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二是党员活动日制度。
这是党员 增强组织观念,享有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三是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情况。四是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等情况。五是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根据党员标准,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 和模范作用进行民主评议。
要坚持以党建带群团建设、以群团建设促党的建设,制定和实施党工团建设规划;实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董事会、经理会、监事会以及群团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提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列席董事会、经理会,倡导企业党务工作者兼任群团组织负责人,建立党组织与群团组织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成立党组织的同时,同步成立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并统筹安排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活动;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企业董事会、经理会和企业领导层交叉任职等途径,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由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兼任的比例。
目前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及时建立党组织。
根据党章规定,在非公有制各类企业中,凡有三名以上正 式党员的,都应尽快建立党的组织。党员人数过少的,可以按 照同行业或就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也可以依托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建立党支部或党总支。
对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 织的,可以先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建立起来;也可以有目的地 选派一些党员,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向企业输送人才等方法, 进入这些企业工作。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要尽可能与开办企业同 步进行。
选派企业负责人时,要同时考虑党组织负责人。 第二,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
对于其中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上级党组织 和有关部门要本着有利于企业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企业发展, 有利于加强领导的原则,帮助这些企业的党组织理顺领导关系。 第三,从企业的不同特点出发,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发挥 党组织的作用。
上述不同所有制和组合形式的企业,不仅规模大小不等, 领导体制、管理方式和人员构成也有明显的差别。因而这些企 业党组织的工作,也应当从实际出发,明确职责任务,如外商 投资企业党组织要在中方员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等。
在工作方法、活动方式和活动规模上,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思想政治工作和建设企业文化、培育企业精神相结合,集中活 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 党组织要更多地通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通过对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思 想政治工作等方式,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搞 好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对外商或私营企业 主损害工人的合法权益,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行为,党组织要 善于在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范围内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交 涉和斗争,注意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为便于党员开展活动,党支部一般应根据本单位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党小组,每组选举党小组长1人。
1个 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1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有的党支部党员比较少,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不划分党小组,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党员的活动。按照《中国**章程》规定,党支部在建立党小组时, 必须将支部内的每1位党员,包括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的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分别编入党小组。
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不要将他们单独划出编成一个党小组。建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组建党小组后,支部委员会应将本支部党小组的组建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