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党委要落实主题责任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敢于管党、善于管党、勤于管党、严于管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五是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下级党委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
贵州省:打好组合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制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这是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在全省落实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上对全省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年来,赵克志就落实主体责任先后与部分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集体谈话,到三个市(州)进行调研督导,还亲自主持召开了部分县委书记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年末岁尾,各部门落实情况如何? 2014年12月26日,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专题约谈部分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听取落实情况汇报。 通过层层约谈扛起主体责任的担子,是贵州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通过层层传递压力、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了一套组合拳,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实打实”。 约谈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 “贵州省人大机关在机关网站和杂志开设了落实主体责任专栏,在各支部明确了纪检委员,给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征订了《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挥好教育阵地作用。”
“贵州省委统战部构建起了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三级责任主体体系,每个班子成员均作了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一岗双责等‘六个带头’的承诺。”…… 在2014年12月26日的约谈会上,各部门将一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娓娓道来,有措施,有成效。
通过约谈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在全省已成为常态。 到了年末岁尾的此次约谈,“不再是听表态和承诺,而是要听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和工作实效。”
宋璇涛强调。 如何让各级“一把手”“知田善种”,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分别专题约谈了市州及省直部门主要领导。
贵州省纪委副书记分赴市州约谈党委主要领导,贵州省纪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别集体约谈了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 全省逐级围绕主体责任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等重要问题约谈“一把手”,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市、县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铜仁市某县委书记被市委书记刘奇凡约谈后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提要求、口头表态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很少,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今后一定牵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通过一次一次的约谈,不仅要让约谈对象把主体责任作为担当扛在肩上,更是检验约谈对象抓工作的具体举措,推进主体责任实实在在落实。”
贵州省纪委有关领导说。 建章立制,推动责任落实常态化 “近年来,群众对扶贫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反映不断,一些基层干部贪污、冒领、套取救助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作为党组书记,你将采取什么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扶贫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管?” 这是前不久毕节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义萍向该市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后,市纪委委员“开炮”向其质询。 “扶贫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是由于发放中间环节过多造成的。
我们正会同财政部门和相关县区进行研究,由县区直接将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通过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发放及时、到位。” 面对质询,张义萍侃侃而谈。
不止张义萍,全省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都要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接受质询。 2014年7月,贵州省委出台了《关于贵州省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4项具体责任、党委(党组)其他成员3项具体责任及党委(党组)领导集体7项具体责任,并要求各地通过开展下级党委书记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等活动,将主体责任具体职责落实情况作为纪委全委会监督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通过向纪委委员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并由纪委委员现场就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质询。
由纪委委员围绕廉、责及现场质询情况,分“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进行评议。 “这种直指‘一把手’的监督,对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廉洁从政、尽责履职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贵州省纪委有关领导指出。 同时,贵州省委还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专题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在每年第一季度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报告上一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行为“签字背书”制度,由党员干部本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面“签字背书”、作出承诺;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
推行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 对那场会场气氛几近凝固的诫勉谈话,黔东南州工商局党组书记杨秀海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平时你管了没有?发案后同意配合和接受查处没有?支持州调查组查办没有?案件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没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没有?”州纪委领导“五问”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令其满脸通红。
2014年7月。
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向中央基准和省委要求看齐,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好岗位职责。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约谈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及时掌握党建工作情况,对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理想信念、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等主题,重点抓好新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新一届村“两委”干部的集中轮训。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镇村综合改革,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能力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研判,逐步分批抓好干部调整工作,真正把品德好、敢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把关,从严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实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末位查究制度,对不适应工作的,坚决予以调整和清退。落实省委从严管理干部“五项制度”,重点抓好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提高干部监管水平。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一案三查”,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配合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继续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建和重点村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基层村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党性分析评议,探索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积分制、党员星级管理等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在岗大学生村官分流安置工作,鼓励引导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持续推进农村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晋位提档”活动,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是提升治理腐败能力的手段和途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举措。在制度规划上,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使制度彼此之间协调、配套,形成体系。围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这个关键问题,明确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一方面,建立下行传导机制。通过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另一方面,建立上行报告制度。制定出台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制度,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制度,健全完善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或纪委述职述廉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
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厘清责任、落实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党委和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加快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以管用为目标,注重从实际出发谋划,制定完善主体责任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和重点,强化考核程序和结果运用,增强制度约束的“刚性”。在制度修正方面,在制度查漏上要对现有的补缺、修缮、巩固。对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的,及时进行修正,让“老虎”无机可乘、“苍蝇”无缝可钻。在制度执行上,要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要强化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形成抓基层党建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做基层党建工作的本领,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抓好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发挥好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三要做好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工作,持之以恒整顿转化后进基层党组织,做细做实服务群众的工作,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着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法,适应网络社会和新媒体发展趋势,整合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和网上民生服务办事平台等。
四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落实好“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把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有效参与和有效监督。加强村集体“三资”交易和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市场化、智能化手段实现集体“三资”阳光交易。
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把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五要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整顿“四风”。
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将活动中管用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培养和宣扬正面典型,健全“查看比学”创先争优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 “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
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
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
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
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
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
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
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
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
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
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
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
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
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
三要加强结果运用。
(一)责任分解公示。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度都要按照工作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解方案以党委(党组)文件印发,于每年3月底前报上级纪委备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实行签字背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党委(党组)、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围绕履行“一岗双责”、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与同级党委(党组)书记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并进行公开公示。
(三)定期提示督办。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对下级党委(党组)以“提示卡”形式提醒牢记和履行好主体责任,以“督办卡”形式督促落实好阶段性任务,以“整改通知书”形式督促整改未落实到位的工作任务。
(四)定期廉政约谈。将每季度第一周的周五定为廉政约谈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群众反映大的同志,要随时约谈、重点约谈。通过个别约谈、集体约谈、任职约谈、重点约谈等,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五)定期报告情况。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年中和年末两次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报告制度。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接受批评和群众评议。
但从实践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
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从严治党失之于宽。
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但从实践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
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从严治党失之于宽。
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
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
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
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任用干部看党建。
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
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党建责任重追究。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
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组织部门抓主业。
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 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 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重点是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责任意识。
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要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要完善工作机制,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下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上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下一篇:山东潍坊党员涉嫌党建材料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