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
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也必须建立和落实相关责任制度。所以,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六方面入手,更好的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一、实施基层党建“一把手”工程。强调“一把手”必须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及时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新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党员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从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入手,领导班子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带好头的同时对基层党建工作周密研究部署、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奖惩制度;要重视发展业务骨干、优秀青年入党,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三、发挥市委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常委分工负责和联系点制度,把基层党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积极有效落实。
四、加强绩效考核。将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将有效的加快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积极有序进行。
五、党内日常活动及重大活动。党员参加党内日常活动的内容要丰富,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改变过去一些基层党组织消极懈怠活动方式,以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内容应针对基层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活动中探讨解决办法。
六、党政策的传播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章赋予每一个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出台,各级基层党组织应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并负责传播宣传到群众中间去。
通过生动活泼、入情入理、贴近普通人群等传播宣传形式,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决定上来,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建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基础能否稳固,关系到我们党能否真正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若有效的从以上六方面入手,相信基层党建工作会更加扎实、有序的进行。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
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也必须建立和落实相关责任制度。所以,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六方面入手,更好的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一、实施基层党建“一把手”工程。强调“一把手”必须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及时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新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党员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从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入手,领导班子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带好头的同时对基层党建工作周密研究部署、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奖惩制度;要重视发展业务骨干、优秀青年入党,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三、发挥市委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常委分工负责和联系点制度,把基层党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积极有效落实。
四、加强绩效考核。将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将有效的加快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积极有序进行。
五、党内日常活动及重大活动。党员参加党内日常活动的内容要丰富,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改变过去一些基层党组织消极懈怠活动方式,以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内容应针对基层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活动中探讨解决办法。
六、党政策的传播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章赋予每一个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出台,各级基层党组织应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并负责传播宣传到群众中间去。
通过生动活泼、入情入理、贴近普通人群等传播宣传形式,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决定上来,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建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基础能否稳固,关系到我们党能否真正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若有效的从以上六方面入手,相信基层党建工作会更加扎实、有序的进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 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 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 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 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
三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1)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检查组每月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时的质量大检查(包括夜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同项目部经理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助解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须解决的事项内容和整改措施以及明确处理时间。
同时将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检查内容标准和处罚标准对项目经理进行经济处罚,同时下发整改通知,签字确认,就存在的问题要求项目经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进行必要的复检工作。 (2)物业项目点综合质量监督检查组,每日对服务于本物业点内各岗位员工的服务质量、劳动纪律、行为规范、操作要求和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并每日不定时的组织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质量监督检查组应对所分管的主管和带班长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就存在的问题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整改,同时根据检查记录对处理完毕的问题进行复查,并将检査出的问题记录备案,作为当月绩效考核依据。 (3)各带班长每天对所管辖区岗位工作进行专业的监督检査,督导运转,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作监督检査记录,作为对下属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依据,检查记录每月底上报项目部。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增强基层党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是基层党委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必须增强党建观念。要强化责任意识。
把党建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进行思想教育,而且要强化制度落实,杜绝形式主义,真正将基层党建作为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渗透到各项工作中,使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统领作用。要强化争先意识。
当前,基层党建水平普遍不高,缺乏争先创优意识,有的被动应付,缺乏自觉性,有的要求松弛,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这些都是制约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水平的根本症结。
基层党组织要提高自身建设的质量与水平,变被动为主动,就要在从难从严解决问题上见成效。要强化党内民主。
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村内重大事务,均按党章要求和有关议事决策程序,进行审议讨论,杜绝个别人说了算。杜绝因领导决策而造成的失误,强化对“一把手”决策的监督。
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必须强化班子建设。实践证明,只有过硬的班子,才能带出过硬的队伍,也才能发挥较好的作用,因此,在任何时候都应加强基层班子建设。
要选贤任能。要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选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干部选出来,委以重任,切实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要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平时多注重考察培养,适时提拔任用。同时,要注重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每个党员负责联系几个群众,通过以点带面,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提升党的威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要注重能力提升。要注重提高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党建专业知识水平,使其成为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必须熟悉党建业务以及清晰的工作思路,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实行科学领导,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要发挥整体合力。
要把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整体,使班子成员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合规,就是按规矩建班子,符合民主集中制的规定要求办事;要合心,就是班子成员用心搞好班子的团结,自觉克服面合心不合;要合作,在各项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要合拍,根据上级指示和本级工作实际,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做到紧张有序,忙而不乱。
三、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必须加强制度落实。党组织功能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制度落实质量的高低。
如果基层党组织空有组织而没有严格的制度落实,不仅自身建设得不到保证,而且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难以有效发挥。要从细化内容入手,增强制度落实的可操作性。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具体内容、要求和原则规定。比如开会安排什么,支委会研究什么,党员汇报什么,都需要一一记录,杜绝重复的内容和单调的形式。
要增强针对性,使组织生活内容的安排贴近实际;要把活动搞活,如把组织生活寓于看党教片、读书演讲、座谈交心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从具体环节入手,增强落实制度的严肃性。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坚持从时间、人员、程序、内容四个具体环节抓起,维护党内生活的严肃性。没有时间作保证,落实制度就是一句空话。
要落实人员,保证所有支部党员人人都纳入组织生活之中,切实做到每次不漏人,每人不漏课;要严格程序,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加可减的;要落实内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加强党组织全面建设的内在要求。其中每项制度都是不可替代的,削弱了哪一项都会给党支部全面建设造成缺口。
要从检查督导入手,增强落实制度的实效性。加强自我检查督导,是保证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并使之经常化的重要措施。
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要明确检查督导的内容,比如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汇报情况、党小组活动情况和党小组长履行职责情况等等。要突出检查督导的重点。
在内容上,要以解决落实制度的薄弱环节为重点,通过订好计划、做好考勤登记、建立学习笔记等形式,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