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上缴办法调整的原则 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原则是:基数不变,超收增缴,统一使用,服务基层,多缴奖励,少缴抵拨。
1、基数不变。指以2003年度全国工会拨缴经费收入中,各省级工会向全总上缴5%的经费部分,作为今后每年各省级工会向全总上缴经费的基数,基数部分的省、市、县基层工会经费分成体制和全总对省级工会的回拨补助办法不变。
2、超收增缴。指以2003年各省、产业工会拨缴经费收入〈指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为基数,超收增缴经费收入以各省级工会2001至2003年三年的平均增长率计算,增长后的当年工会拨缴经费收入与2003年基数的差额(以后每年都与2003年基数。
相比),作为超收经费部分,上缴全总20%,省级以下工会留成80%。各省级工会要根据本办法对超收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对省、市、县、基层工会经费分成体制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比例,由各省级工会自行确定。3、统一使用,服务基层。
指上缴给全总的超收部分经费,由全总统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加强工会基层建设和县级工会建设,以及补助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工会等。4、多缴奖励,少缴抵拨。
指各省级工会在完成当年全总。下达的基数上缴和超收增缴任务的基础上,对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省级工会,会总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没有按时、足额完成核定上缴任务的省级工会,全总将扣减回拨补助。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工会财务——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http://www.gdszjgdj.org/g/2012-12/03/content_59357449.htm。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具体规定。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困难补助费、员工福利费、竞赛活动费、员工表彰费、福利设施费、文体活动费、教育参观费、管理经费和上缴经费。 1、员工福利费:核算员工的生日补贴费、员工结婚贺礼费、除个人辞职外的调离及退休员工的纪念品费、重大节日向员工发放的慰问品(金)费、直系亲属亡故、对生病员工的探视费、行政和工会领导的家访费、对公司老领导的拜访费等。
“员工福利费”中开支的共性费用暂定如下标准: 员工生日补贴80元/人 员工结婚贺礼费200元/人 员工退调纪念品费200元/人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200元/人 重大节日慰问员工费100-200元/每节日 2、困难补助费:核算对享受“低保”家庭的员工和因病致贫、大病困难、治疗期间的工伤或其它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员工的补助费。 3、竞赛活动费:核算工会组织的和配合行政工作组织的劳动竞赛、知识竞赛、技能评比和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消防等各种专项专题教育活动所需的开支及奖品。
4、员工表彰费:核算对公司优秀员工、岗位能手、生产标兵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表彰费用。 5、福利设施费:核算各类福利设施、资产、工具器具等有形资产、设施的费用开支。
6、文体活动费:核算组织文体活动所需费用和购置文体活动器材费。 7、教育参观费:核算组织员工参观、展览、观影的费用。
8、管理经费:核算工会管理所需的账簿、表册、文具等办公费用和兼职管理人员的补贴费用;核算工会“银行存款”账户的利息收入(冲减本科目)。 9、上缴经费:核算按上级工会规定按标准上缴的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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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上缴办法调整的原则
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原则是:基数不变,超收增缴,统一使用,服务基层,多缴奖励,少缴抵拨。
1、基数不变。指以2003年度全国工会拨缴经费收入中,各省级工会向全总上缴5%的经费部分,作为今后每年各省级工会向全总上缴经费的基数,基数部分的省、市、县基层工会经费分成体制和全总对省级工会的回拨补助办法不变。
2、超收增缴。指以2003年各省、产业工会拨缴经费收入〈指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为基数,超收增缴经费收入以各省级工会2001至2003年三年的平均增长率计算,增长后的当年工会拨缴经费收入与2003年基数的差额(以后每年都与2003年基数。相比),作为超收经费部分,上缴全总20%,省级以下工会留成80%。
各省级工会要根据本办法对超收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对省、市、县、基层工会经费分成体制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比例,由各省级工会自行确定。
3、统一使用,服务基层。指上缴给全总的超收部分经费,由全总统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加强工会基层建设和县级工会建设,以及补助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工会等。
4、多缴奖励,少缴抵拨。指各省级工会在完成当年全总。下达的基数上缴和超收增缴任务的基础上,对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省级工会,会总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没有按时、足额完成核定上缴任务的省级工会,全总将扣减回拨补助。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工会财务——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
http://www.gdszjgdj.org/g/2012-12/03/content_59357449.htm
为了响应公司工会加强人文关怀的号召,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凝聚力和向心力,规范工会活动经费管理,根据《工会章程》《企 业工会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x X 实际情况,特修定本办法。
2016年4月9日二届七次工委会通过。―、经费来源:机关工会经费。
二、适用范围:机关工会各分会。三、适用条件1。
机关在册的工会会员;2。机关新会员在入会后的次月起享受机关工会活动经费待遇。
五、审批程序(1 )员工退休、员工结婚、员工生育、员工生病(住院)、员工困难补助费用, 由分会负责向机关工会按规定申请办理。 (2)员工生日、员工学习费、员工年度活动费,由机关工会编制各项活动经费 额度表,并予以公布。
各分会按经费额度使用,费用支出由x x工会主席审批。(3)其他活动,由机关工会负责按规定办理。
六、管理监督(1 )机关工会财务不定期对各分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接受机关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上级工会检查和监督。
七、其他要求各分会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分会会员的信息变动情况,并报机关工会备案。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由x x工会负责。
九、本办法自2015年5月13日起执行,旧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有关规定,机关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 原则:(1) 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2)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 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 独立核算。(4)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 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 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 动。 (6)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 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 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 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 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依法取得的,以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发展工运事业和完成工 会各项工作任务为宗旨,为全面履行工会维护职能提供物质保障。
一、工会经费收缴各级工会必须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提高对收缴工会经费的性质和意义的认识,丰 富并拓展工会经费收缴的形式和途径。 (1) 要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计拨工会 经费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劳动工资统计主 要指标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按照每月全 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正在筹建中的工会组织也应从筹建之日起拨 缴工会经费。 (2) 工会收到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应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依此按 规定可在税前列支。
(3) 成立工会的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缴纳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上级 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相关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4)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全国总工会制定的经 费分成和上解比例规定,各级工会应按时、足额向上级工会上解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对于截留、挪用应上解经费的,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截留、挪用应上解 工会经费处罚的暂行规定》(总工发 1994 22号)的精神予以处罚。 二、工会经费开支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将有限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群众 服务,用于工运事业发展上。
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发扬民主的原则, 力求做到使用得当、效果明显、群众满意。(1) 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预算管理,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根据本单位 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编报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滚存结余不得出现赤字。(2) 预算支出,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体现工会的工作特色,统筹兼顾,保 证重点,把较多的资金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和开展职工活动上。
(3)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要充分听取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意见,经工 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4)经批准同意后的费用预算,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开支,应由工会主管财务 的主席“一支笔”审批;执行过程中,因故造成预算外开支的,必须申请追加预算, 并严格执行追加预算的审批程序。
(5)对确需追加预算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操作。在有经费 结余的前提下,充分听取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 审查通过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三、工会经费管理各级工会要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工作,坚持独立管理、民主管理的原则,更好地为 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事业服务。(1 )各级工会要依法建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形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的财务管理体制,工会系统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应纳入工会财务归口管理。
(2 )各级工会要对工会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实行民主、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账目, 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3)各级工会要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
不得将工会经费用于非工会活 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个人资金拆 借、经济担保和抵押;不得买卖股票。
1坚持依法理财原则。
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贯彻国家财经政策、认真执行全国总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机关工会经费每年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全体会员的监督。 3坚持手续完备原则。
使用工会经费者,须事先经机关工会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报销时,应持有效单据和有经手人、项目、用途、使用范围等记载的内容。
机关工会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4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购买奖品、纪念品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参与、经办。要求优质、低价。
对所购物品需进行验收,做到账物相符,手续清楚。
基层工会经费来源和收交办法
一、基层工会经费来源
基层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有:
(1)行政拨交经费。基层工会一经成立,所在单位行政即应按月、按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付工会经费。
(2)会员交纳的会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行政的资助。
(5)其它收入。
二、经费计算交纳办法
1.行政拨交经费是全国工会(包括全国总工会、省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在内)系统的主要经费来源,其计算收缴办法是:
(1)全部职工是指不论编内编外、是否出勤、工作地点、正式临时,只要是由本单位支付工资均应包括在内;
(2)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洗理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均计入工资总额);
(3)各单位行政财务部门按月计算提取拨至基层工会;
(4)行政拨交经费实行四级分成,逐级上缴的办法分配,即:以行政拨交的2%工会经费为基数,基层工会留成60%,市县总工会(或有关产业工会)25%、省总工会10%、全国总工会5%;基层工会将收到经费的40%按时(省直工会规定按季度上缴,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上缴到上一级工会(省直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属于厅局直属工会或者集团公司工会领导的,向上级厅局直属工会或者集团公司工会上交,其余基层工会直接向省直工会上交),依次逐级上缴。
2.会员交纳的会费,是指会员按照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算交纳会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是指由工会投资兴办的经济实体,其赢利部分按照投资关系上交给主办工会的可以作为工会经费的补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开展职工技协活动的收入结余部分)。
4.行政的资助,是指根据工会工作和开展活动的需要其经费不足的,经与本单位行政协商,由行政给予的资助。
(以上基层工会四项经费收入中,除第一项行政拨交经费需要按照比例逐级上交之外,其余经费收入均由基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