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党员工作八项制度; 2、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党员监督制度; 5、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其中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监督。 2、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党的民主生活会主要以组织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会议。 3、坚持党性原则。
党的组织生活应以增强党性观念为第一原则,经常不断地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 4、注重解决突出问题。
党的组织生活要在不断地提高党组织解决内部矛盾能力上下功夫,进而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般每次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问题不能过多,重点要突出,并在会前广泛地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党员、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抓住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在组织生活中进行解决。
5、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生活形式,教育党员克服患得患失思想,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敢于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党组织要注意保护批评者,严肃处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人。
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团结之目的。 6、坚持民主生活经常化、制度化。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对传统的组织生活方式方法提出了新的课题,各级党组织要经常研究组织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形式,总结创造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的好经验,切实提高民主生活的质量。
扩展资料: 党员监督制度包括: 一、党员监督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员良好形象。
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
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就是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和纪检部门监督。
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 集体监督就是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纪检部门监督就是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纪党风实行的专门监督;法规监督就是健全党内法规,以规范党员的行为,发扬优良作风。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
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 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发挥监督作用。
舆论监督就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党内的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
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票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
党组织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
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
“1263”机制具体指:“1”即围绕法院党建走前头“一个目标”;“2”即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6”即抓好“一岗双责”、促进履职、思想作风、党内监督、文明和谐、基层基础“六个重点”;“3”即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创”扩展资料:1、坚持围绕目标 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是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的重要保证。
坚持每年1—2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赋予省直机关工委调研检查省直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牵头抓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党群部门绩效管理等职能,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考核时的重要内容,在述职、评议、考核、任用干部时加以体现。在省委的带动下,各级各部门注重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地方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工委负责、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各级地方党委强化管党意识,把机关党建纳入本地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各级机关工委履行中央和省委赋予的职责,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对机关党建实施组织领导。
部门党组(党委)承担指导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建主动思考、直接推动,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形成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相辅相成效应。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共同抓好机关党建,力促业务与党建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坚持党支部建在处(科)室,省直机关98.6%的党支部书记由党员处长兼任,做到支部工作与处室业务工作一起抓、两促进;指导党支部注重抓好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事业中走前头作表率。2、坚持服务中心 力求有为有位坚持立足于更高起点上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部署来谋划思路、见诸行动。
凡各级党委有部署,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就有呼应,使机关党建在服务中心上体现价值、展示作为。一是履职尽责紧贴中心。
引导机关党组织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建立完善党建与业务工作联动考评体系,调动机关党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干劲。完善目标管理,推行党员“设岗定责”,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把“五带头”要求落实到工作岗位上,促进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注重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表彰和推广,引导党员见贤思齐、争当先进。二是创设载体融入中心。
紧贴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创设活动载体,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三是转变作风服务中心。
持续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每年由省直机关工委与纪检、组织、效能等部门联合开展机关思想作风状况调研督查,采取思想教育、规范管理、明察暗访、绩效考核、集中整治等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慢、拖、推、糊等问题;深化机关文明单位、处室、窗口创建活动,促进转变作风、改进服务。组织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发动党员干部“四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倡导并落实简化接待事务的“五不”(不组织迎送、不乘小车进村镇、不收任何礼物、吃便餐不喝酒、座谈会上不摆水果)要求,省委给予充分肯定。
3、坚持“三级联创” 夯实基层基础省、市、县“三级联创”是福建省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业已坚持数年,形成机制,激发了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活力。一是创建活动全面覆盖。
目前,省、市、县都以本级地方党委名义开展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每届三年,统一确定“六个好”(党组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好、机关作风形象好、单位履职业绩好、工作机制运行好)标准。省直机关创建活动已连续开展五届,176个先进单位获省委表彰。
二是基层建设水平提升。各级机关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五个好”党支部活动。
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稳步推进。每个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
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中,省直机关97.9%的支部被评为“好”或“较好”。三是系统带动效应显现。
省直机关90%以上厅局对全系统机关党建实施指导,如组织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政法战线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教育系统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活动等,带动了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推进。许多单位还将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延伸到乡村、社区,产生溢出效应,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机关共同帮带农村、社区基层党建的良好格局。
省直单位共建立1400多个农村、社区基层党建联系点,促进城乡党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以“1263”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范组织纪律,经局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即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2.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3.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三、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2.适时组织学习国际和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3.学习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历史、文化等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和增加知识量,提高党员干部的知识素养。 (二)学习方法与时间 1.党支部成立学习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交流,督促、检查、落实学习内容,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委托其他成员组织学习。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2.党支部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每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 (三)学习要求 1.党支部成员都要集中认真地参加集中学习。
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补课。党支部成员全年请假不能超过3次。
2.坚持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加强调研,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支部成员应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向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每年不少于1次。
3.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应记录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给局党总支部。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正式生活的重要内容。
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三)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
(四)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
简要介绍“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1、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合同期3年,主要内容是村、社区。
由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负责管理。2、“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从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迎接毕业生中招募100名志愿者到社区、基层民政服务机构从事为期两年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合同期2年,主要内容是社区民政、社会工作。
由省委组织部人才处负责管理。3、“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200名高校毕业生作为志愿者,安排到乡镇从事2年支教(“烛光计划”)、支农(“支农计划”)、支医(“天使计划”)和扶贫(“扶贫计划”)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合同期2年,主要内容是乡镇教育、农业、医院、扶贫。
由人事厅负责管理。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合同期3年,主要内容是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由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管理。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9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万名左右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专项行动,新增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原"农村区域化"专项行动不再单独实施),完善2009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09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努力做好2007年2年期和2008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合同期1-3年,主要内容是乡镇各种所需要的服务。
由团省委志愿者办公室负责管理。
三项机制总体上要如此落实以鼓励激励机制为牵引,强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十三五”时期,要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通过科学有效的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要注重晋升激励,让真正干事的干部政治上有盼头。要将干部的提拔任用同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挂钩,着力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一线发现干部、锤炼干部、选任干部,对推动发展有办法、社会治理有成效、脱贫攻坚抓得实,组织信任、群众公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达到提拔一人带动一片的效果。
二要注重物质奖励,让真正干事的干部经济上得实惠。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党员干部不是“清教徒”,一定的物质激励是必要的。
我区坚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脱贫攻坚考核中成绩突出、进位明显、考核优良的单位和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就是要让干事者得实惠。三要注重精神鼓励,让真正干事的干部社会上有荣誉。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有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我区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将29个镇办分为重点发展区域和生态发展区域两大类,将部门分为党群、综合、经济、驻区四大类,实行差异化考核,区委区政府坚持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出发点就是要让全社会都来学习先进、尊重先进、争做先进,使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受到社会尊重、实现人生价值。
以容错纠错机制为牵引,着力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顾虑。当前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为干部干事创业提出了新要求。
必须通过科学的机制,让改革者有为、让创新者出彩、让担当者无忧。一要旗帜鲜明地为锐意改革的干部容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强调,“啃硬骨头多、打攻坚战多、动奶酪多,是新一轮改革的特点”。
政府机构改革、审批制度改革、招投标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等,每项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都会触及固有利益,如果我们的干部处处瞻前顾后、回避矛盾、明哲保身,改革就会寸不步难行。对敢于把自己摆进去谋改革、抓改革的干部,党委政府必须旗帜鲜明地保护重用,对他们在推进改革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要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消除思想顾虑,鼓励积极作为。
二要旗帜鲜明地为勇于创新的干部容错。“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居首。
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情况,需要在严守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和安全、稳定、廉政、生态等工作底线的基础上,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既然是创新,就没有经验可循,就可能出错,一旦出现了《办法》中规定的11种情形,党委政府要旗帜鲜明地站出来保护干部,使他们消除顾虑,放手工作。
三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容错。要正视社会转型期的新特点,对在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引起非议的;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的干部,要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上级为下级担当,一级为一级负责。
以能上能下机制为牵引,切实压实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时下,在深入推进“五位一体”的进程中,中央和省市对各项工作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
必须通过科学的机制,让能者上,庸者下。一要严把“上”的入口。
牢固树立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理念,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等次靠前、群众认可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予以提拔重用,不简单地搞论资排辈,更不让老实人吃亏,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获重用。二要畅通“下”的出口。
干部能上能下核心是解决能下的问题。我区正参照《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抓紧制定《推进区管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从目标责任考核、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的建设等方面,细化“下”的标准,明确“下”的程序,就是要通过制度的力量,对事不对人,把那些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下来,从而达到治贪惩懒、治庸戒散的效果。
三要做好“转”的接口。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不容易,党培养一名干部更不容易。
对于“下”的干部,不能简单一“下”了之,在做好思想疏导的同时,要切实用好“四种调整”方式,根据被调整干部的个人品行、实际能力和群众口碑,合理安排新的岗位,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确保下得“服”、下得“稳”。具体而言:一要认真学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