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共九名领导,宋顺勇 海口市委常委、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海口市公安局局长。
海南省公安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海南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理论研讨会(海南省)按照海南省的省直管县的体制,除省公安厅机关外,分别在各市、县(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安派出所。市县公安机关受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和管理。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制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现任领导班子成员:
宋红举:党委书记、局长。
林峰:党委委员、政委、纪委书记、督察长。
张海平: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天兴:党委委员、副局长。
裴成铖: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处主任。
卢锡坤:党委委员、调研员。
莫正传:党委委员、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交通部有关公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海南省海口港(秀英港区、马村港区、新海港区)、三亚港(含凤凰岛港区和南山港区)、八所港港口陆域、水域、职工宿舍区以及陆岛运输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港口设施、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查处治安案件,维护港口治安秩序。
3、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4、负责维护港区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
5、负责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火灾扑救和协助抢险救援任务。
6、负责辖区警卫工作。
7、负责管理辖区内港口职工边境出入、外籍人员涉港的外事管理工作,查处涉外案件。
8、负责辖区反恐怖、反劫船、反偷渡工作。
9、负责指导辖区单位内部保卫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
10、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共九名领导,宋顺勇 海口市委常委、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海口市公安局局长。
海南省公安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海南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理论研讨会(海南省)按照海南省的省直管县的体制,除省公安厅机关外,分别在各市、县(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安派出所。市县公安机关受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和管理。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对法律、法规制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贾东军 男,1956年1月生,河北易县人,在职大学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国**,一级警监警衔。
学习简历
1983年09月至1985年07月,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专修科公安专业学习;
1996年09月至1998年0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2年09月至2005年07月,在中国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学习;
任职简历
1975年09月至1981年09月,海南海口市公安局刑侦科民警;
1981年09月至1983年09月,海南海口市公安局内保二科干部;
1985年07月至1986年06月,海南海口市公安局内保二科干部
1985年07月至1986年05月,在海口市整党办工作);
1986年06月至1988年07月,任海南海口市公安局内保二科科长;
1988年07月至1993年02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年02月至1994年08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4年08月至1996年08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员;
1996年08月至1997年05月,任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7年05月至1999年10月,任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9年10月至2000年06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2000年06月至2001年04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兼纪委书记;
2001年04月至2001年12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兼纪委书记、督察长;
2001年12月至2002年06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兼督察长;
2002年06月至2005年07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2005年07月至2006年05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正厅级)、党委副书记;
2006年05月至2007年07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海南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7年07月,任海南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海南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五届海南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