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水,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司法为民更多还是要在细节中体现出来。”最高法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说,《意见》重点强调了窗口建设中的司法作风问题。
过程要亲民,结果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贴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意见》提出,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必须切实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知和共同感受,“注重司法审判工作与社会生活的融合。”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这样总结。
让当事人打一场明明白白的官司,必须要有流程保障。为此,《意见》规定裁判文书要认真对待、全面回应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和意见,具体说明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和依据。
更接地气的一个表现,是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意见》提出:注意为当事人特别是没有委托律师辩护、代理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必要的程序性指导和帮助。防止诉讼专业化、规范化脱离国情,超越实际。
“《意见》提出了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两个路径:一是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诉讼成本低、负面作用小的诉讼程序。二是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努力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孙军工说。
健全错案问责机制,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
司法公正也是司法改革的关键词之一。首要的难题,就是如何避免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是司法公信的大敌。”胡云腾说,《意见》要求明确错案的认定标准;健全错案的分析和问责机制,完善错案分析和问责的相关程序,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
《意见》的理念正在逐步变为实举。胡云腾透露,今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后,最高法已组织专人起草了关于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值得期待的是,这份意见正在修改论证,近期即将发布。
为了提高结案率而突击结案的“草率司法”,更威胁着司法公正的最终确立。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成为《意见》的要求,合理设定各种评估指标及其权重,避免片面、孤立地追求某些单项评价指标。
在司法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推动中央实行区域差异化对待,优先对中西部落后地区的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经费进行高比例乃至全额保障。
利用微博等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法官逐级遴选机制
“司法公信力不高仍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孙军工所坦陈的现实,也是《意见》的核心落点之一。
“《意见》在司法公开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措施。最核心的,一个是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另一个是建立健全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胡云腾介绍。
不少法院微博直播庭审的趋势在《意见》中也得以体现: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高度重视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疑惑。
据了解,除进一步做好自觉接受监督和加强与理论界交流外,《意见》重点从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的作用两个方面加强司法民主。
“《意见》提出,2—3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切实保障律师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律师依法行使阅卷、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认真对待并全面回应律师对案件处理的主张和意见。”孙军工说。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诉讼活动中各司其职、彼此尊重、互相监督。逐步推进法官选任制度改革,完善并落实法官逐级遴选机制,注重从律师群体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法官。
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路
(一)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机制。首先,基层法院要积极与当地组织部门、编制部门协调,保证基层法院党务工作编制;要建立党务工作者的职务津贴制度,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其次,设置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干部,对法院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使法院党建工作有专人抓。最后,建立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审判绩效工作责任制“双轨”运行,分别考核,综合奖惩的制度,以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建立栓心留人机制。法官待遇过低、办案任务繁重、精神压力大是导致其无法成为一个对优秀法律人才具备吸引力、竞争力的职位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必须建立栓心留人机制,做到“四关心”: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建立健康档案;关心干警待遇,让干警该得的待遇能得到;关心干警生活,积极想办法解决干警生活中的困难;关心干警进步,对干警在工作中取得的点滴成绩,及时给予奖励,对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析,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
(三)建立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绩效考核无法以传统的经济量化指标作为依据。此外,由于各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各异,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法院应当依据当前审判职能的专业性质,按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近年来,法院以“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为主题,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坚持 “教育、监督、制度”并重,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树形象,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有些工作做法和思想观念已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根据外地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加上自己的拙见,在这方面想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总体上看,法院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是健康发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干警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冷、硬、横、推、吃、拿、卡、耍特权思想还没有根除;制度执行监督力度还不太深入;个别干警集体荣誉感有所削弱,工作热情不高。
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机关抓办案是“硬指标”,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只要案子办好了,其它工作也就跟着上了,因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认真抓落实,开会喊得多,文件发得多,检查落实少。
二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教育监督乏力。有些领导干部对队伍现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把握,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对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放松对队伍的管理和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发现干警不良苗头,不能及时提醒,认真帮助,往往回避和掩盖矛盾;有的领导干部对于不良苗头不敢抓、不敢管,奉行“多种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
三是规范“失灵”,制度悬空。制度制定的多,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制度内容空泛,缺少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刚性;有些方面的制度尚未建立。
四是经济保障不足。由于法院机关经费紧缺,一方面,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的运转,难以保证公正执法,另一方面,教育培训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少数意志不坚的干警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从而导致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发生。
二、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坚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稳步推进”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部署,把消极腐败现象遏制在最低限度,促使全体干警群策群力,上下一心,共同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1、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和教育干警筑牢防腐思想道德纺线。
在教育中,坚持把统一执法思想作为贯穿于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的一条主线,按照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法,创新执法机制,严肃执法纪律,讲求执法效果,改善执法保障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2、抓住工作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案件、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都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集思广益,做到民主、公开、公正。
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工作搞调研;带头清正廉洁守纪律;带头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
3、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加强监督。
经常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发现不廉洁行为进行戒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进行警示谈话。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评先表彰、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功过分明。
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情况进行具体的督导、检查、考核。
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坚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稳步推进”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部署,把消极腐败现象遏制在最低限度,促使全体干警群策群力,上下一心,共同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1、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和教育干警筑牢防腐思想道德纺线。在教育中,坚持把统一执法思想作为贯穿于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的一条主线,按照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法,创新执法机制,严肃执法纪律,讲求执法效果,改善执法保障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2、抓住工作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案件、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都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集思广益,做到民主、公开、公正。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示范作用。
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工作搞调研;带头清正廉洁守纪律;带头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 3、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加强监督。经常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发现不廉洁行为进行戒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进行警示谈话。
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评先表彰、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功过分明。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情况进行具体的督导、检查、考核。
下面我将结合我院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拟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五个问题以及当前的几点对策和思考谈一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我院情况来看,近几年中,先后有多名干警受到查处,有的甚至构成犯罪,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薄弱环节,经调查分析,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的不够到位:(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中层领导片面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也就必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和“严下不严上,严小不严大”的不正常现象。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我们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层的事,与我们无关。
还有的则存在“业务建设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的”片面认识。(二)宣传教育不够到位。
党风廉政教育年年抓、经常搞,各种形式的教育整顿、学习等,写心得、记笔记,教育的力度可以说并不小,但不同程度都存在着种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到最后体现的更多的是摆在桌子上的材料而已,忽视了党风廉政教育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客观事实,有应付检查的思想。(三)责任分解不够到位。
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还签到每一位同志,但从责任制的内容看,基本都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四)监督落实不够到位。
从调查中发现,个别中层干部对有关党风廉政规定仅限于上面怎么讲,我也怎么讲,制订制度成为一种形式,检查落实、执行监督则基本不到位,甚至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往往以事务繁忙、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为由,把工作和责任推到监察部门身上,导致责任制不能落实到实处。(五)责任追究不够到位。
从以往情况看至少存在三种值得注意的问题,一种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认为动真格查办案件会影响政绩,思想上有后顾之忧,因而对纪检干部采取“你不来问我,我也不去管你”的消极态度;另一种是责任部门对查办案件处于应付状态,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再一种是对已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存在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痛不痒的现象。二、法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对策(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教育是基础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建立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从而使广大干警常修从业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这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目标。
通过建立起党组、支部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教育工作机制。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使教育活动具有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制约是保证党风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廉政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干部拒腐防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问题,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解决干警的审判作风和廉洁办案的问题。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拥有最终裁判权。
如果对法官尤其是法院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监督不力,必然会产生作风不正、从业不廉的问题。实践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就可能导致腐败。
因此,要落实从严治院的方针,确保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廉洁从业、廉洁办案,就必须确保监督到位。1、要严格规范干警的交际行为。
我们要认真落实八小时以外干警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约束业外活动,对广大干警要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权力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延伸到哪里,确保组织管理不失控、干警行为不越轨,做到“八小时以内管住,八小时以外管好”。 2、合理分权制约。
要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具体到审判和执行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实行立案、裁判、执行及执行中裁决、实施、监督的合理分权制约;对于掌管人、财、物的“热点”职位,应明确界定权限,明确所要承担的责任,防止扩大和滥用权力;上一级不仅要管下一级的工作,还要管思想、管作风;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各司其责,又要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
当前,我们还要完善案件决策模式,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严防暗箱操作,防止出现审判权、执行权监督的真空。3、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
要加大对审判人员岗位交流的力度,推行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制度,适时调整院领导分管工作,切实从审判人力资源配置上有效地切断或限制法院干部的一些不正常的社会关系,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改善法院执法的外部环境。4、要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
首先要从班子成员抓起,要通过领导的率先垂范,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纪律;各项制度出台一项,就要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从而促使每。
提高一个思想认识,即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刻认识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从长远、大局的角度积极做好党建工作的筹划决策,突出解决各级党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适应发展需要、部分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维长期停滞在传统的思维定式里,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不多等难题。坚持发扬党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及时破除阻碍发展的各种束缚,畅通发展道路,努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清理一个工作思路,即理清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按照“围绕一主题、抓住两条线、找准三个点、做到四创新、凝聚五颗心”的“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级党(工)委进一步深化对县情、乡(镇)情的再认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反复推敲,提炼出符合自身发展的党建工作思路,为加强党建工作找准方向。
找准一个着力点,即找准特色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着力点。要求农村基层党建要牢牢把握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抓好十二项措施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要围绕机关效能建设作文章,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狠抓“六型机关”建设;非公经济党建要按照“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党员所欢迎”的要求,以扩面和规范为着力点,不断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社区党建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围绕和谐社区建设目标,以强化服务为着力点,强化各项协调服务机制。
把握一个工作方法,就是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党建基本方法。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法宝,与时俱进地抓好党建工作,以敢为人先的气魄,大胆探索,创新推行党组织设置方式,把支部建在产业链、协会和合作社上。积极发挥农村致富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为基层党建工作拓展思路、开拓创新打下良好基础。
狠抓一项制度落实,就是狠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健全落实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好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落实党政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认真传达好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与基层党组织一起认真研究加强组织建设的举措和办法,及时帮助基层党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党建工作格局。
实现一个突破,就是实现基层党组织示范建设有新突破。全力抓好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打造特色亮点;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服务平台功能建设;建立村党组织示范带动、农村党员创业激励、党员“双带”目标管理三大机制;加大将农村“双百”产业带头人培养为党员的力度,开展农村总支、支部、乡镇站所和10个县级涉农部门“三级联创”评比命名活动;在八个乡镇各选择1—2个示范点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造,努力做到示范点活动场所规范,党建氛围浓厚,党建工作思路清,制度措施有创新,组织生活有活力,全面推进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
本网通讯员 陈伯海 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不可缺少的组织保证。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涉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能否行之有效地落实**的各项部署,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干部。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党务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党务干部队伍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充分认识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
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了党章,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意义,而党务干部是党员队伍中的中坚力量,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大多数情况下集中体现在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上。党务干部还把着党员入口关,而新党员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因此,党务干部也是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关键。
建立一支优秀的党务干部队伍,也就意味着建起了一支优异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法院发展的领头羊,是法院发展目标的制定者,是法院发展战略的决策者,其队伍素质直接决定了对发展认识的深度和战略高度。
因此,建立了一支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就意味着基层法院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而法院的全面发展就有了组织保障。 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各上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较好的加强,党务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有所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但是,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中央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党务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现状,主要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党务工作是不断地坚定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党员干警不加强党性的修养,不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工作中就可能把握不好方向。在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缺失、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现象尤其严重。
因此,在兼顾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基层法官往往偏移了工作中心,将有限的精力更多地投入到了业务学习、技能培训中,而对政治学习有所松懈。法院工作任务繁重,党员干警工作量和压力都比较大,因此,部分干警片面地理解“办案是第一要务”,存在着党务工作是“软活路”,不是“硬指标”的不当认识,认为只要把案子办好了,就是合格的党员,对党务工作者的工作不够支持。
一说要过组织生活,就以开庭、下乡、调解、出差等为由,不参加组织活动。一些支部在党员入党、活动开展等方面过分依赖党组一级的指导,独立开展支部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新提拔上任的部门领导,存在对党务知识了解不透、不全,对党务工作重视度不高,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走访几个困难户的问题,对支部本身的长期建设亦很不利。
抓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党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让党务干部难有成就感,感觉疲倦,不象审判工作那样易于量化工作量和优劣。
一是无工作激励机制。党务干部没有津贴,也不与行政职务挂钩,工作主要是奉献。
当然,实际工作中,能得到组织的信任,担任党务干部的党员是感谢组织,具有荣誉感的,但遇到挫折还是容易减少工作热情;二是支部活动内容单一,效果较差。基层法院普遍没有专门的党建工作机构,支部工作几乎全由政工部门承担,支部学习多由政工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局限于读报纸、学文件、讲党课等形式,党员大会、民主评议一律举手表决,程序按部就班,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缺乏培训,能力难有提升。
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制订党员培训计划时,思维局限于“缺什么补什么”,缺乏前瞻性,造成培训效果不明显,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加强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 2011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在深入分析当前政法干警队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实际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培养高素质的“精英型”党务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坚定了信念。
基层人民法院应以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建设,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实现“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宏伟目标。 强化党务干部宗旨意识。
基层法院党务干部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要求,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通过不断提高党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