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3”机制具体指:“1”即围绕法院党建走前头“一个目标”;“2”即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6”即抓好“一岗双责”、促进履职、思想作风、党内监督、文明和谐、基层基础“六个重点”;“3”即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创”扩展资料:1、坚持围绕目标 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是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的重要保证。
坚持每年1—2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赋予省直机关工委调研检查省直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牵头抓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党群部门绩效管理等职能,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考核时的重要内容,在述职、评议、考核、任用干部时加以体现。在省委的带动下,各级各部门注重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地方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工委负责、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各级地方党委强化管党意识,把机关党建纳入本地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各级机关工委履行中央和省委赋予的职责,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对机关党建实施组织领导。
部门党组(党委)承担指导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建主动思考、直接推动,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形成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相辅相成效应。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共同抓好机关党建,力促业务与党建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坚持党支部建在处(科)室,省直机关98.6%的党支部书记由党员处长兼任,做到支部工作与处室业务工作一起抓、两促进;指导党支部注重抓好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事业中走前头作表率。2、坚持服务中心 力求有为有位坚持立足于更高起点上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部署来谋划思路、见诸行动。
凡各级党委有部署,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就有呼应,使机关党建在服务中心上体现价值、展示作为。一是履职尽责紧贴中心。
引导机关党组织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建立完善党建与业务工作联动考评体系,调动机关党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干劲。完善目标管理,推行党员“设岗定责”,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把“五带头”要求落实到工作岗位上,促进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注重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表彰和推广,引导党员见贤思齐、争当先进。二是创设载体融入中心。
紧贴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创设活动载体,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三是转变作风服务中心。
持续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每年由省直机关工委与纪检、组织、效能等部门联合开展机关思想作风状况调研督查,采取思想教育、规范管理、明察暗访、绩效考核、集中整治等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慢、拖、推、糊等问题;深化机关文明单位、处室、窗口创建活动,促进转变作风、改进服务。组织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发动党员干部“四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倡导并落实简化接待事务的“五不”(不组织迎送、不乘小车进村镇、不收任何礼物、吃便餐不喝酒、座谈会上不摆水果)要求,省委给予充分肯定。
3、坚持“三级联创” 夯实基层基础省、市、县“三级联创”是福建省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业已坚持数年,形成机制,激发了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活力。一是创建活动全面覆盖。
目前,省、市、县都以本级地方党委名义开展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每届三年,统一确定“六个好”(党组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好、机关作风形象好、单位履职业绩好、工作机制运行好)标准。省直机关创建活动已连续开展五届,176个先进单位获省委表彰。
二是基层建设水平提升。各级机关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五个好”党支部活动。
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稳步推进。每个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
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中,省直机关97.9%的支部被评为“好”或“较好”。三是系统带动效应显现。
省直机关90%以上厅局对全系统机关党建实施指导,如组织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政法战线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教育系统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活动等,带动了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推进。许多单位还将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延伸到乡村、社区,产生溢出效应,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机关共同帮带农村、社区基层党建的良好格局。
省直单位共建立1400多个农村、社区基层党建联系点,促进城乡党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以“1263”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
省直机关工委是省委的派出机构,工作职责是:
一、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四、配合省委有关部门抓好省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向省委报告。
五、指导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六、了解和掌握省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省委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省委报告。
九、对下级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履行省委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扩展资料:
机关工委与组织部的区别:
1、机关工委全称是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2、组织部是各级党委主管人事、党建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党委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
3、两者行政级别不同。以县级为例,县委组织部部长都兼任县委常委,行政级别为副县级;县直机关工委书记为正科级。
3、隶属部门不同。组织部是各级党委的组成部门,与党委办公室、纪律监察委员会、宣传部、统战部并列;机关工委一般隶属党委办公室序列,属于党委办公室的系统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