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组织体系,全面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基础。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建工作的基础,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是开展律师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完善三个层面的组织架构。
1、强化“党管”责任,明确党建管理体制。一是建立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管理,律师协会党组织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明确党建工作责任。
正确处理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之间的关系,加强律师协会党委“两结合”组织建设,使律师党建工作充分融入到“两结合”管理体制中去。司法行政机关要实行一岗双责,将律师党建与律师管理有机结合,在抓律师业务管理的同时,指导和协调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
要将律师党建工作作为律师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在评优表彰中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二是树立“大党建”工作理念。
创新党建工作思维,借鉴党群部门抓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通过律所党支部与有关机关、街道、社区党务共建,聘请“党务助理”等形式,壮大参与律师党建工作的队伍。
三是建立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在司法行政机关遴选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到律师事务所兼任党务工作指导员,负责召集、协调、联络分管片区律师党建工作。
通过将律师党建与片区联动对接,构建点面、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框架,推动党建工作由原来的律所自我管理拓展到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派联络员协助指导管理,从制度层面上拓宽律师党建工作的管理模式。2、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
及时进行基层党组织的调整和组建,切实做到律师事务所成立到哪里,基层组织建设就推进到哪里。坚持以律所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凡是拥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单独建立党支部;对于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分布情况,以便于开展活动为原则,将分散的律师党员纳入联合党支部;未建立联合支部的,可将无支部党员编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的党组织,使每个党员都有支部管理,都能参加组织生活;对于目前尚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从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待条件具备后建立党支部。
3、夯实基础,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一是明确党支部的地位。
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是党在律师事务所的战斗堡垒,党支部在事务所工作中要有地位、活动要有阵地、组织要有影响。党支部要参与律所重大问题决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审核律师事务所有关材料,如律师年检、职称评定时均要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
二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按照“一间党员活动室、一面党旗、一块党支部牌子、一个党建工作宣传橱窗、一套党员电化教育设备”的“五个一”标准和要求,加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
建立健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责任考评度、经费保障等规章制度,确保组织生活顺利进行。三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围绕改革、发展加强支部建设,深入开展争创律师行业“五好党支部”(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挥作用好、社会反映好)活动,把接受群众评议作为检验支部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努力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二)完善管理机制,努力强化对律师党员的规范管理。
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的特殊性,决定着对律师党员的管理要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抓规范、强教育、建制度,不断加强律师党员管理。1、实施“安家工程”,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充分利用律师管理信息平台,将对律师党员的组织管理与律师的执业管理紧密结合,在全面排查律师党员数量的基础上,建立党员基本情况信息库,集中管理律师党组织关系。强调律师进所,组织关系随行,及时落实归口管理。
在律所成立时,党组织建设同步跟进,符合条件的及时成立党组织,做到事务所申请设立与党支部成立“同步”;在律师申请执业的第一时间,将律师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做到律师申请执业与接转组织关系“同步”;在办理律师转所执业手续时,同时看是否是律师党员,做到办转所手续与转组织关系“同步”。“三个同步”的做法可以有效解决律师行业存在的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问题,律师党员即使频繁转所,也能够做到“流动不流失,远飞不断线”,保证进入律师行业的所有党员都能找到自己的组织。
2、实施“领头羊工程”,选优配强律所党支部书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会议是决策机构,党组织通过何种途径发挥作用?为此,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多种形式。
“有的实行党务工作与行政工作实行‘一肩挑’,即由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兼任党支部书记。这从制度上保证了党组织的意志在律师事务所的贯彻落实;有的律所通过修改律所章程,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成员,大大提升了党组织的影。
强化党建责任述评考核,抓责任落实。部党组专门制定文件,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量化、硬化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党组汇报,对抓得不好的进行约谈。认真制定并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述评考核方案,聚焦“关键少数”,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把手述、述一把手”,探索更好落实党建责任的有效机制。
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抓力量统筹。我们成立科技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从体制机制上整合党建和业务资源,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和政风建设、反腐倡廉和科技管理制度建设、党建履职和业务履职考核“5个融通”。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坚决下放机关具体项目管理权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干部管理监督中坚持人事司、机关党委、驻部组局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职能由人事司调整到机关党委。
探索“清单管理”,抓常态化教育。我们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积极探索建立“四个清单”,即读书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在部党组建立相关清单的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也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清单,依据清单分解责任、依据清单。强化党建责任述评考核,抓责任落实。部党组专门制定文件,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量化、硬化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党组汇报,对抓得不好的进行约谈。认真制定并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述评考核方案,聚焦“关键少数”,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把手述、述一把手”,探索更好落实党建责任的有效机制。
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抓力量统筹。我们成立科技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从体制机制上整合党建和业务资源,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和政风建设、反腐倡廉和科技管理制度建设、党建履职和业务履职考核“5个融通”。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坚决下放机关具体项目管理权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干部管理监督中坚持人事司、机关党委、驻部组局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职能由人事司调整到机关党委。
探索“清单管理”,抓常态化教育。我们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积极探索建立“四个清单”,即读书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在部党组建立相关清单的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也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清单,依据清单分解责任、依据清单“照表操课”、依据清单加强督查,取得积极效果。
需要完善的环节如下: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定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只有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凝神聚魂,才能守住护好建党、强党、兴党的生命线。
2、选好人、用好人,是干部工作的底线。从严治吏,就要严格选人用人。选错人、用错人,一切都无从谈起。
3、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纪律风气的整肃、责任意识的强化、思想观念的转变、制度机制的完善、执行能力的提升,并非一日之功。
3、抓作风、改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管党的重要突破口。要锲而不舍、弛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必要条件。
4、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必须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制度、明法度、严约束,切实将制度治党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决策水平。
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群众路线,是我党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党战胜敌人的重要法宝。在员工的任用、经营计划的执行、财务支出、党员发展等重大问题上,班子内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委集体讨论决策,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意见,从不搞个人说了算。
推行党务公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所有重大事项和财务支出全部公开,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员工的监督。 建立健全党务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改选,认真组织离退休、内退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建立新的党务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围绕全行业务经营管理目标,继续实行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明确各支部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根据基层党支部建设要求,细化支部工作任务,将党的建设与全行各项业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用党的工作指导业务实践,以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实际效果为标准检验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经营相得益彰。
“四轮齐驱”抓党建夯实基础促发展 该行党委着眼于提高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于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农行发展优势,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党建工作在加强中改进,在探索中发展,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保证和推动业务经营又好又快发展。 以组织建设为基础,打造优秀党员队伍。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培养和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把能胜任“一岗双责”的干部选配在关键岗位上,真正做到人尽其才。建立健全党建相关制度,促进党支部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党员队伍的素质教育,将党员教育纳入全行培训计划,使全体党员的职业道德素质、遵章守纪意识、先进性观念得到较大地提高,并在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中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全行善打硬仗、勤奋敬业的员工队伍中的中坚力量。 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增强自我把握与自我约束能力,扎实推进全行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支行党委每年都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全行范围内营造廉明公正的工作氛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行综合考评,与业务经营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此外,该行每年均向全行副股级以上和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发送《廉政提示函》,并及时更新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作风也是竞争力,作风建设事关全行改革发展的大局,好的作风,凝聚人心,推进发展;反之,则带坏队伍,阻碍发展。
该行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出发,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和“总行28条措施”的要求,厉行节约、勤俭办行,确保将有限的费用用到业务经营、业务考核上,为全行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思想的统一,共识的形成,进一步激发了全行员工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党建工作与业务经营互融互促、协调发展,取得了良好的发展业绩。
强化党建责任述评考核,抓责任落实。
部党组专门制定文件,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量化、硬化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党组汇报,对抓得不好的进行约谈。
认真制定并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述评考核方案,聚焦“关键少数”,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把手述、述一把手”,探索更好落实党建责任的有效机制。 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抓力量统筹。
我们成立科技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从体制机制上整合党建和业务资源,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和政风建设、反腐倡廉和科技管理制度建设、党建履职和业务履职考核“5个融通”。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坚决下放机关具体项目管理权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在干部管理监督中坚持人事司、机关党委、驻部组局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职能由人事司调整到机关党委。 探索“清单管理”,抓常态化教育。
我们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积极探索建立“四个清单”,即读书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在部党组建立相关清单的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也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清单,依据清单分解责任、依据清单“照表操课”、依据清单加强督查,取得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