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党支部(总支、党委)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支部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3、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5、领导村委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村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职责1、负责召集支部(总支、党委)会议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总支、党委)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总支、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总支、党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总支、党委)会议、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抓好支部(总支、党委)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总支、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5、支部(总支、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总支、党委)的日常工作。三、党员教育培训制度1、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以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2、党员教育的目标。
通过经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创新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4、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
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进行专题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5、党员教育措施。
制定学习制度;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规划;做好学习笔记;领导带头讲党课;定期检查总结。四、“三会一课”制度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次数或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
如遇有紧急问题需要解决,可随时召开。4、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
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适当增加次数。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小组会的督促检查。
5、党课,每半年上1次。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或由支部书记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讲课。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一般每两年进行1次。2、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总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4、在评议中,重点抓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环节,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
5、党组织要事先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从事。6、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评议时形成的有关材料要归档。 六、联系和服务群众“三项制度”1、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周一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周集中接待群众不得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要耐心听取群众反映问题,认真做好记录。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设立“书记信箱”,建立群众“说事制度”,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的渠道。
2、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群众制度。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制定进家入户走访群众的分工计划,班子成员每年到本村、本社区每户群众家庭走访不少于两次。
重点家访困难户、上访户、致富能人、老党员和老干部,重点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等。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答复,及时解决。
村、社区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在走访群众过程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结对联系、帮扶群众制度,推行“党群连心卡”,把联系服务工作做细做实。
3、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村、社区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做好详细登记的基础上,根据职责权限,确定群众意见承办、协办单位和责任人,限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或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反映人。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和各界关注程度高的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公开、集中反馈。对一些需要通过阶段性工作才能处理的问题,可随时反馈处理的进展情况。
对个别群众反映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个别反馈。 七、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
乡镇干部民情恳谈制度 一、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是指乡镇干部以召开民情恳谈会、个别恳谈等方式收集民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
二、民情恳谈一般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开展。 三、民情恳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农村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等。
四、民情恳谈的重点对象是:贫困户、受灾户、老上访户、产业大户、老党员、军烈属、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 五、乡镇党委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召开。
民情分析会听取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情况汇报,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群众迫切需要办、有能力办的事,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对无能力办的事,向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争取解决。
六、县(市、区)委每半年要对乡镇干部开展民情恳谈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民情恳谈、解决问题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 一、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是指在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联名要求就某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听证的,必须召开民主议事听证会。 三、民主议事听证会一般由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与议事听证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有条件的地方应让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四、民主议事听证的主要内容: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投工投劳、集资、工程招投标,村属集体资产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以及村民需要听证质询的其他事项。 五、民主议事听证会基本程序 (一)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席会,研究制定听证方案。
(二)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会议主持人说明决策事项,参会人员发表个人意见,提出质询。
(三)梳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策方案。 (四)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与参会人员在民主议事听证会记录本上签字备案。
(五)对听证会研究问题的落实情况向党员和村民通报。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
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
村级组织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村委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自己的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搞好村党总支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党总支书记职责
负责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在党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并结合本村实际,全面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召集支部会和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汇报工作。
三、经常与各委员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负责组织好“三会一课”,抓好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坚持正常的党内生活制度,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五、负责搞好“一班人”的思想工作, 团结一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具体职责是:
一、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发展方针,全面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
三、认真学习和正确掌握党员发展方针,全面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办理新党员入党和转正手续;
四、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和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党员的建议;
五、做好党员登记和统计、收缴党赞、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管理机制 拓展资料: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使得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与之相适应的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兴领域中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尚未及时跟进和完善,使基层党建工作不能有效地开展。
而在农村、国有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传统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适应基层党建工作发生的深刻变化,我们从解决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党员与党组织相“分离”、党组织与应由其领导的其他各种组织相“脱节”这两个基本问题入手,深化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积极进行工作创新,科学构建起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所谓“新格局”,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而言的。具体地说,就是:在“面”上,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由农村延伸到城市社区; 在“线”上,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由国有集体企业延伸到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新经济组织;在“块”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的转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由机关事业单位延伸到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
由此构成了政治功能定位清晰、党员管理规范、组织体系完善、目标任务明确、党建责任主体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从工作实践和各地反响看,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构建,有利于从宏观上谋划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有效解决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和系统性工程建设问题,使三大传统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和三大新兴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切实发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资料参考:百度百科 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一、“三会一课”制度:每月1日过一次党的生活;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支委扩大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增强党内的团结。三、联系群众制度:为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群众的制度,如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听取群众意见;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等等。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扶持和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消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措施。民主评议党员,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分清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党性。
一般要经过学习、教育,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阶段,每年终进行一次。五、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重大问题或超过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同时,党支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党员个人在工作学习中,如遇思想工作等矛盾,或发现工作中、同志间的矛盾、问题也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以便使组织上及时了解情况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
村党组织工作职责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抓好“三会一课”,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和其它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积极向乡镇党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协助乡镇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六、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七、搞好本村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村民思想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本村社会稳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四、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事业,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五、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六、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或合伙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八、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乡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九、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妇代会工作职责一、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有效地工作,向农村妇女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妇女作用。二、向广大妇女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妇女的法制观念,带领妇女投身农村经济建设,引导妇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三、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活动,提倡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四、教育农村妇女遵纪守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击歧视、虐待、侮辱、残害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
五、做好少年、儿童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培养儿童健康成长。六、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卫生知识,引导妇女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七、及时总结树立妇女先进典型,积极向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女入党,参政议政。村共青团工作职责一、按照乡镇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共青团工作规划,开展团的工作。
二、组织开展对全村团员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和形势教育,组织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三、按照《团章》的要求定期进行团内换届选举,开展活动,实施团员管理,开展民主评议,进行自身建设。
四、引导和带领本村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五、搞好团的宣传工作。
认真办好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来宣传共青团的工作。
六、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活动经费的使用和审核等工作,并不断增加团的活动自筹经费的来源。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村民兵连工作职责一、负责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配合乡镇人武部搞好民兵整组、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和核对等工作,完善各种资料。 二、负责民兵的军事训练,提高民兵的军事素质。
三、负责民兵的政治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提高政治素质。 四、组织并带领民兵执行战备执勤任务,协同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五、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带领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六、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
七、负责战时民兵动员,组织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工作,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一、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本村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和村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组织检查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同组织委员一起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