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第一小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令,做好示范、指导、防护工作。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4、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相互帮助的作用,保护措施要切实有效。
5、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学生不听指挥,擅自活动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则应由当事人自负全部责任。
6、体育教育管理部门对校内的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场所,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