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该如何开票?
1. 营改增后,清包工合同来税率降低,对建筑劳务公司而言,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2.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源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
3. 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开给业主的.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
4.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就不需要扣除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该如何开票?】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上一篇:固定资产投资额应怎么填?
下一篇:建筑公司可以开家具的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