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
长期以来,尽管学术和专业领域均认为科普的作用一点不亚于科技创新,但是该观点一直得不到学界的广泛认同,可以说,科普工作如今还较为边缘。现在,《意见》明确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是从政府层面得到了认可。接下来,可以期待科普工作会进一步从观念推进到行为,再通过成效的显现,慢慢获得全社会的认同。
当一种学说被确认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后,就需要推向社会,这时,普及的作用就至关重要。而研究获得的最新成果只是一个“点”,需要转化为“面”,才有实用价值和精神价值。
一方面,具体的科技成果需要通过科学传播才能为公众和社会接受,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和使用价值,并改善和提升人们的生活,促进社会发展。例如,光纤通信的成果转化成为互联网的基石,蓝色发光二极管(LED)发明后经过科技创新使得手机成为人们的生活日常。这些,都是科技创新通过科普转化为全社会所接受和使用的技术产品。
另一方面,科技创新成果的普及也带来科学价值的转换,也即科学精神、文明观念和理性价值的转换,这些需要科普的力量。英国植物学家弗朗西斯·达尔文说过,“在科学中,功劳归于说服世界的那个人,而不是首先想到点子的那个人。”这就是科普的力量——把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的结果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告诉公众和社会。
科普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内涵还体现在,通过科普,可以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中国提出,到2035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要达到25%。科学素养,是指认识和理解一定的科学术语和概念的能力,科学推理的基本能力,理解包含科学技术内容在内的公共政策议题的能力。
一个社会具备科学素养的公众比例越高,社会文明程度也越高。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需要有良好的方式和有效路径。首先体现为,有人愿做和能做科学普及的工作。因此,《意见》提出要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培育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覆盖广泛的科普工作队伍。培养科普队伍,既要从专业水平和科普能力着手,也要从激励和制度建设入手。前者可以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等对科普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以及鼓励具有文理多学科专业背景的学者、科学作者等投入科普,而且需要合理制定专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聘用和酬劳标准,以及职称评聘标准。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也要体现在科普的效果上,既要沿用过去证明了的有效方式,也要适应新情况和新形势,以新的方式来进行科普。过去,广播、电视、报刊、科学场馆等是科学传播的主阵地,现在网络、微博、微信传播的科学信息已经占到80%以上,成为新的科普主阵地,视频也在成为科普的重要平台。因此,广播、电视、报刊、科学场馆的科学传播要继续,同时也要利用网络,通过数字传播进行更多更好的科普。
只有当更多的公众通过网络和数字媒体以及传统媒体、科技场馆接受科学传播之时,科普的功效才能显现,在现实中才能真正实现和体现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张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