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客台订房开房管理制度
1. 由咨客台接受预订订房电话。
2. 订房必须是客人和有关订房任务者亲自打电话或直接到咨客台订房。
3. 重复为同一帮客人订房者,以先订或客人自己进哪间房为准,订房人不得发生争吵抢房,凡有违反不计入订房业绩并处以重罚。(注:指客人只须要一间房时,以客人意愿为主导)
4. 预订必须留下客人姓名、电话号码、订房时间以及订房人姓名,并告知客人房号和预留有效时间,如不提供客户详细资料的,咨客台有权拒绝预订。(注:客人生日或需要其它其它特殊布置时须提前通知咨客台)
5. 预订客人到位时必须经过咨客台的确认,否则不计入订房人业绩。
6. 在客人已到咨客台的情况下,公司员工才帮其订房或客人要求公司某位人员订房时,都不算该人员的订房。
7. 如订房人为客人所订房间不够坐,要求多开房间的,所开房间都算订房人的业绩。
8. 客人到位,咨客台必须根据相关资料核对查实无误后方可开卡。
9. 在订房人没有提前开卡或没有签责任书的情况下,咨客台对订房人所订之房间于21:30正式取消,特殊节假日另行通知。
10. 在开卡后又确定客人不来的情况下,咨客台有权要求订房人买当房账单,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确认后由总监级以上签名方可取消。
11. 凡客人自订房不可擅自更改为公司员工订房,违者重罚。
12. 严禁公司订房人员有霸房占房现象,如有发现,咨客台有权取消该员工所订之房间,并给与罚款警告。
13. 如有订房人双方需要调换房间的,必须经过双方订房客人同意后并立即通知咨客台,否则一切后果由订房当事人负全责。
14. 已开卡房间要求转房时,除房间设施设备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允许由高消费向低消费转房。
15. 公司所有员工严禁买卖房间,一经发现,咨客台不计当晚订房人业绩,并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者无条件解雇。
16. 营业时间,禁止所有员工在咨客台发生争执和大声喧闹,否则将相关人员处以警告罚款,情节恶劣者无条件解雇。
以上制度如有不足之处,以新文件下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