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加强本土疫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控制隐匿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自8月25日起,在部分区域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筛查范围
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辖区内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二、筛查时间
全员核酸筛查时间为8月25日-27日,连做三天。
三、筛查方式
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除居家办公的区域外)在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的情况下,开展全员核酸筛查。所有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于行动不便人员,社区将组织上门采样。
四、采样地点
为方便居民就近进行核酸采样,各区在相关场所设置了采样点,采样时间为6时-18时,居民可结合本人实际,前往采样点采样。
五、注意事项
1.居民参加新冠病毒核酸筛查需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2.居民在采样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不聚集、不交谈,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3.各采样点要为已采样居民发放“核酸已采凭证”。
4.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
5.重点人群和以家庭为单元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人员纳入本次全员核酸筛查范围。
六、特别强调
在核酸筛查期间,24小时内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居民将赋弹窗。居民凭当日“核酸已采凭证”进入石家庄市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总台记者 谢宾超 谷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