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卓然(维权))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卓然相关年度存在虚增利润等行为,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250万元,对6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58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ST卓然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同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中国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ST卓然日前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2021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四年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2.8亿元,并存在招股说明书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被留置事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卓然在2021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383.6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2.96%,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372.33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6.73%;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63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12.25%,虚增利润总额2.24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48.33%;2024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31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8.15%,虚增利润总额556.72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5.13%。
除虚假记载外,告知书还指出公司存在多项重大遗漏:招股说明书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也未披露上述事项;未及时披露张锦红两次被采取留置措施,2024年年度报告亦未披露该重大事项。此外,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构成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拟对*ST卓然合计处以145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张锦红合计处以2050万元罚款,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总经理张新宇合计处以430万元罚款,并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吴玉同合计处以49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张军处以3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笑毓处以26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周磊处以15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ST卓然主营业务为大型炼油化工专用装备的模块化、集成化制造,核心产品包括乙烯裂解炉、转化炉等石化核心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