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
相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
关于淮北市相山区开展
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
受理申请的公告
根据《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淮政办〔2025〕8号)文件精神,为优化公租房配租流程,提高群众办事效率,相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现实行常态化申请、分批次摇号配租。现将相山区常态化受理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全年常态化提交申请。
二、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成员具有相山区城镇户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经营性用房或家庭住房面积低于人均20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人均不超过2775元/月);残疾、大病、孤老、军烈属等特殊保障群体,收入标准放宽至90%(人均不超过3568元/月)。
2.新就业无房人员。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经营性用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20平方米;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市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经营性用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人均不超过2775元/月),且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市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公租房保障:
1.拥有两辆及以上汽车或者拥有购置价在8万元以上中高档汽车的(新就业无房职工除外);
2.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棚改拆迁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的;
3.其他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政策规定的。
三、配租小区
丁楼家园公租房:位于相山区孟山路银安学校对面。
广泽家园B区公租房:位于相山区泉山支路与南湖路交叉口西南260米。
桥头新村公租房:位于相山区202省道西150米万家花城对面。
滨河花园二期公租房:位于相山区凤凰山路52号。
黎苑新村H组公租房:位于相山区长山北路63号。
湖畔御景公租房:位于相山区泉山路65号。
南黎花园公租房:位于相山区南黎路151号。
四、申请材料
1.《淮北市公租房申请表》
2.《公租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可从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进入,点击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填写信息并下载打印相应表格,也可前往社区、街道、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领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有过往房产交易记录的,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表;
2.有工作单位、退休工资或低保金的,提供近半年银行流水;
3.有车辆信息的,提供车辆信息证明、购车合同或发票;
4.有残疾、大病、优抚等情况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优先予以保障: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特困供养人员;
2.孤寡老人〔年满60周岁且无子女(需提供证明材料)〕、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3.烈士遗属、伤病残退役军人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
抚对象;
4.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
5.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2孩及以上);
6.符合省、市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六、租金标准
1.公租房租金按照租补分离政策执行。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助的标准为市场化租金与原租金(低保家庭1元/平方米/月、低收入家庭2元/平方米/月)的差额部分;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分别按市场化租金标准的80%、80%和70%补助(最低不得低于3元/平方米/月)。户均租金补助面积不超过60㎡。其中,一人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5㎡,二人户不超过50㎡(以上均含自有住房面积);配租公租房超出以上标准的面积,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原租金政策执行,其他保障对象按市场化标准收取租金后不再补助。
2.租补分离实施方案(试行版),最终根据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修订。
3.租金收取:运营单位作为公租房租金执收单位,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统一收取新配租租户全额租金,同时登记租金补助金额、开户银行及申请人账号。
4.补助发放:当月缴纳市场化租金的新配租租户,运营单位于次月完成补助发放名单的审核、编制,运营单位于3个月内向新配租租户支付租金补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支付运营单位。
七、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进入,点击“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填写家庭成员信息,提交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受理申请材料,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公示期满后,予以初审通过;对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全的,系统写明退回或补齐原因,及时告知申请人。
3.审核。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会同数据、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单位,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包括房产、车辆、人口、收入等)进行大数据核查。
4.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网站公示申请人名单及其住房和收入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租房租赁补贴对象,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5.摇号。原则上按季度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摇号,即每年1月、4月、7月、10月对上季度人员进行摇号。上季度申请人员可根据进度自愿调剂至其他片区公租房或选择放弃,待全部完成配租后,开展下季度人员房源分配,顺序依次类推。
(一)摇号时间、地点
时间:提前2-3天短信、电话通知申请人
地点:淮北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淮海中路75号鼎盛国际东侧)或淮北市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相山北路82-5号西街道办事处南侧),以具体通知地点为准。
(二)摇号流程
根据实际空置房源状况,形成可配租清单。从轮候库筛选每季度申请人员的信息,进行摇号。按优先、普通人群进行分类,先摇顺序号,再按顺序摇房号,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摇号结果经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
运营单位联系中号家庭在规定时限内签合同、办入住。
八、相关事宜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淮北市公租房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所需的相关资料。
2.一个申请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住房,1至2人的家庭,原则上配租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的家庭,可配租二室一厅住房。
3.申请人类型选择时,低保、低收入家庭应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淮北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为2775元/月(残疾、大病、孤老、军烈属等特殊保障群体,收入标准放宽至90%为3568元/月),此标准根据每年城镇人均收入变化而调整。
4.进展查询:个人登录皖事通APP,搜索“安徽住房保障”,点击“办件情况”进行查询。
电话咨询:相南街道办事处:0561-5206855
西街道办事处:0561-3895751
南黎街道办事处:0561-3068126
东街道办事处:0561-3056171
曲阳街道办事处:0561-3223099
任圩街道办事处:0561-3151169
三堤口街道办事处:0561-3016610
东山街道办事处:0561-3953020
渠沟镇镇政府:0561-3238813
相山区住建局:0561-2339597
市公租房管理中心:0561-3898388、389825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结合房源情况、上级政策等因素适时优化调整。
相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出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北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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