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转自:荔枝新闻
【#网购6件数字藏品卖家只给2件# 】此前,江苏的张某在某平台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了6件刘某在某APP中的数字藏品,付款后刘某却转赠了另外6件。经沟通,张某追加300元后刘某才同意交付原定藏品,但最终仅交付2件,剩余4件迟迟未交付,张某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数字藏品依托区块链技术产生,具有虚拟性、唯一性、不可篡改等特点,可观赏、可收藏,具有一定财产属性,在法律性质上可归属为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民事权利应受法律保护,故双方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有效。最终,法院判决刘某向张某继续交付剩余的4件数字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