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扬州将于9月18日上午
10:00—10:19
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
扬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9月18日市区试鸣
防空警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为增强全民防空与防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9月18日上午10:00一10:19市区试验鸣放防空警报,请保持正常的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至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至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一长声至3分钟。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0日
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是开展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选择9月18日开展试鸣,意在警示全社会铭记历史、居安思危,进一步强化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应急意识,提升群众识别防空警报信号、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同时,试鸣也能够全面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稳定性、覆盖面与响应能力,夯实城市人防应急基础。
市发改委提醒,试鸣期间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无需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可照常开展生产、办公、教学、出行等活动,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别防空警报信号,切勿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来源 扬州发布客户端
通讯员 扬发改
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仲伟文 袁征
校对 徐方斌
编辑 曹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