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地方金融组织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金融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我市地方金融组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存在违法犯罪情况的“7+4”类地方金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
(二)未经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批准,以营利为目的、以地方金融组织名义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组织。
二、举报范围
(一)地方金融组织变相吸储、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情况,包括利用虚拟网络电话通讯手段实施网络“软暴力”催收的;
(二)地方金融组织与黑恶势力勾结,利用黑恶势力开展业务的,为“套路贷”“高利贷”等涉黑涉恶人员或组织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等情况;
(三)地方金融组织违反管理规定为非法放贷提供金融服务和便利的;
(四)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非法互联网信贷业务以及从事新型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违法违规开设金融类网站及APP的。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469-5154065
(二)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财政局南楼二层202室(收)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踊跃提供辖内地方金融组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举报线索双鸭山市金融服务中心将严格保密,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
宝清县财经服务中心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