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飞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海事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是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该行为违反了海事通信秩序管理的相关要求,损害了海上航行安全的通信保障基础。
本次处罚由吴淞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对涉事人员处以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的罚款,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人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所有承担海上无线电通信值守职责的相关人员敲响了合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飞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1200072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211*******171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2 |
| 作出处罚机关 | 吴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张飞,其涉及的违法案由直指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的核心合规要求,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是保障船舶遇险预警、航行调度、应急处置等关键信息传递的核心通道,相关值守人员的违规行为直接削弱了海上航行的安全兜底能力。本次处罚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1200072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211*******1712,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负责上海港吴淞区域水上安全监管的吴淞海事局。本次处罚公示也进一步明确了海事监管部门对海上通信合规行为的常态化监管导向,督促所有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通信值守职责,共同维护海上航行的通信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飞成立日期2009年5月12日,法定代表人张飞,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合肥瑶海区龙岗长江东路2路车终点站旁边。
事件点评
本次吴淞海事局对涉事人员张飞作出1400元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系针对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违规行为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两部相关法律作出,将督促涉事主体强化岸海通信岗位的合规管理,严守海事安全通信值守规范,规避同类违规风险,保障海上航行通信链路的稳定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