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藤城水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肇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最终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对内河通航秩序常态化管控的公开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记录,督促其严格落实内河船舶停泊的安全管理规范,规避同类安全隐患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藤城水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343Q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1201004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肇庆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藤城水运公司,其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343Q,触发本次处罚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1201004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本次处罚的裁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肇庆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相关规范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藤城水运公司成立日期1989年8月13日,法定代表人李明杰,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5人,注册资本218.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藤县藤州镇登俊路2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藤县交通运输局 | 100% | 218.5 | - | - |
事件点评
本次藤城水运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被肇庆海事局处以1200元罚款,属于合规类轻微行政处罚。该处罚警示公司需严格对照内河海事管理相关法规补齐船舶停泊值班管理漏洞,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维护日常运营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