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9月10日,记者从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伊胡塔人民法庭日前成功化解了一起黄牛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王某在牛市向柴某购买两头黄牛,装车完毕尚未驶离市场,其中一头黄牛突然死亡。王某认为该牛交易前已患有基础疾病,要求返还购牛款,双方争执不下,诉至伊胡塔人民法庭。
考虑到纠纷发生在活畜交易市场,涉及肉牛产业交易中的常见风险,承办法官将庭审设在了“肉牛产业巡回审判点”,贴近牛市现场开展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法官结合在案证据与本地活畜交易习惯,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为避免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增加群众诉累,承办法官抓住“判后答疑”这个关键环节,针对当事人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责任划分等方面的疑惑,逐条释法明理,客观分析上诉可能面临的风险,运用法理与情理同步进行疏导。
经过耐心答疑劝解,上诉人的态度逐渐转变,表示愿意协商化解。法官随即联系原告开展调解,兼顾双方实际损失,最终促成双方达成3500元的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全部赔偿款,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王皓
通讯员:赵俊婷